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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9章 永川江碎屍案(50)

2024-12-06 22:07:34 作者: 提筆放牛
  見到自己說的話被質疑,宋彪當即露出一副惱怒的表情,他很是不爽的道:

  「大哥,你是真站著說話不腰疼啊?你這警服一穿,帽子一帶,你就真不管我們老百姓死活唄?這年代黑社會還少了嗎?你老老實實做生意,就有那麼一撥人看你不順眼,就要來整你,你不給錢,你就活不下去,我在這地方是待不下去了,所以才著急著轉讓換地方,我為了生存,為了保命,我有錯嗎?」

  聽言,葉默隨即問道:「你說有人威脅你,你為什麼不報警?你的火鍋店一年純利潤幾十萬,干一年比別人打十年工還掙得多,誰會因為幾個人的威脅說不干就不干?再說了,你們那個商場的老闆是吃素的嗎?你難道沒有交進場費?」

  「你愛信不信,總之我實話實說了。」

  「你的意思是,接手你店鋪賣服裝的黃老闆,他就是威脅你那個人是吧?要不,我們把他找過來,和你當面對質?」

  聽到這句話,宋彪臉上的表情頓時僵了一下。

  「不關黃老闆的事,人家好心接手我的店鋪,給了我轉讓費,他是個好人,威脅我的人,不是他。」

  「不是他還有誰?你說你被人威脅,那他們威脅你的好處是什麼?」

  「我……我不知道,反正我就是被人威脅了。」

  見到宋彪死活不肯承認事實,一旁的鄭孟俊忍不住了,他一拍桌子站起來吼道:「宋彪,你少給我扯犢子,你現在是最大的嫌疑人,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必須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給不出來答案,你的嫌疑就一直存在,我們就不可能讓你回去,你給我想好了。」

  見到鄭孟俊凶神惡煞的樣子,此時的宋彪明顯有些懼怕了。

  他的眼睛四處張望著,手指也在不停的磨搓,過了片刻,他突然開口道:「既然你們這樣逼我,那我就如實告訴你們吧,我知道這件事我也有錯,但他們卻找人威脅我,多次揚言要弄死我,我怕了,我不敢了。」

  「你說的這個人,該不會是你的前老闆,盧小泉吧?」

  此言一出,宋彪頓時瞪大了眼睛,他有些難以置信的看著葉默問道:「你……你們連這個人都知道?」

  「那你覺得呢?我們要是沒有證據,會亂抓你嗎?」

  「你們的證據,不就是因為張桂紅和她兒子死了之後,我就離奇關店跑了嘛,那我告訴你們,我跑的原因,是因為,盧小泉的老婆黃仲莉,三番五次找人來威脅我,這個黃仲莉的大哥,是一個當大官的,我這種人哪裡惹得起,我要再不跑,小命就沒了。」

  「你說黃仲莉找人威脅你,她憑什麼威脅你?」

  「我……我偷學了他們家的秘方,自己出來單幹唄,但俗話說得好,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我幫他們幹了八年,我現在想要自立門戶,我有錯嗎?憑什麼我就不能自己開店?」

  聽到這句話,葉默表情變得有些難看。

  因為黃仲莉的的確確找人威脅過宋彪,但這並不是宋彪關店跑路的理由。

  盧小泉和黃仲華這兩個人葉默接觸過,他們不會任由黃仲莉去做這種違法的事情。

  而且,黃仲莉找人威脅宋彪,那已經是一年前的事情了,那時候的宋彪剛起步,各方面都面臨著危機。

  那種苦日子他都熬下來了,如今又怎麼可能說放棄就放棄。


  這很顯然,就是宋彪給自己找的一個藉口。

  他關店離開的真正原因,並不是這個。

  可現在你找不出他的殺人證據,你就無法給他定罪。

  而宋彪的回答雖然有些牽強,但不能說不合理。

  畢竟黃仲莉連找人去打流浪漢的事情都做得出來,你不保證她是不是私底下真的對宋彪做過什麼上升到人身安全的事情。

  想到這裡,葉默繼續問道:「就算你因為害怕黃仲莉找人威脅你,把店鋪低價轉讓了,可你也不至於住在馬洞村那種地方吧?你幹了兩年,手裡頭怎麼也有十萬八萬的,就這麼委屈自己嗎?」

  「大哥,你不當家,不知道財米油鹽有多貴,我手頭上這八萬塊錢,要留著開新店的,這兩年來,我雖然一年能掙不少錢,但我不用給員工發工資啊?不用進貨啊?你真以為這錢就是天上掉下來的是吧?」

  面對這個宋彪無懈可擊的回答,一旁的張隊長都有些不知道該怎麼繼續問下去了。

  你繼續找他的問題,倒顯得警方這邊有些強詞奪理故意找茬了。

  沒有證據,你就不能繼續把他關押在這裡,必須立馬釋放。

  可好不容易才抓到宋彪,你又要放他回去,這案子查半天不等同於白幹了。

  可警察辦案要講證據,執法要按照法律流程來辦。

  即便是有萬般無奈,你也沒有任何辦法。

  葉默也知道繼續從宋彪身上是問不出什麼來,所以他問了最後一句話。

  「宋彪,既然你說兇手不是你,你能給出不在場證明嗎?」

  「能啊,十六號,十七號那兩天我在黃龍參加廚藝大會,全程都在現場,那裡的主辦方可以作證。」

  聽到這句話,葉默微微皺了皺眉,他隨後對著宋彪點了點頭。

  「好吧,對於你的調查,我們暫時進行到這裡,不過你的嫌疑還沒有完全解除,你這段時間必須留在本地,哪裡也不許去,每天都要去派出所報到一下。」

  「不是……大哥,我買了車票,我有急事,你耽擱了我的事情,你賠啊?」

  「配合我們辦案,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這件事你遇到了,你就沒有辦法,在你的嫌疑沒有解除之前,你必須這麼做。」

  葉默說的這句話雖然讓人聽起來有些不舒服,但事實就是如此。

  比如說你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有個人走到你面前死了,這時候,要是沒有監控和目擊證人,那麼你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你就必須配合警方調查清楚,直到洗脫你的嫌疑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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