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0章 黑暗下的金錢更好賺。
「他真這麼說?」
南韓一座監獄內,全公子大搖大擺的走進了全斗煥的牢房。
看看這裡面的陳設吧,家用電器,水酒香菸,除了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這哪裡像是一個牢房呀。
不說有錢能使鬼推磨,更何況上面有交代,又是在監獄這一畝三分地,足夠的隱蔽,誰都願意行個方便。
而全公子如同回家般自由的進來探監,這裡的牢頭表示不可能,反正我是沒看見。
「沒錯,他提出了三個條件,一是給你拿到總統赦免權,讓你恢復自由身」。
以全斗煥的罪行來看,死罪是無法避免的,要想讓他脫身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總統特赦。
南韓的法律規定,南韓的官府不得介入或者影響法治的原則。
但也有例外,那就是總統可以介入可以影響這種法治原則,可以赦免犯人的一切罪證。
在南韓憲法中,明確規定了,赦免是總統的固有權利。
簡單來說和就古代的皇帝一樣,你犯罪了,皇帝一高興就能赦免你的罪行。
雖然可能有失公允,但卻實實在在的被保留了下來。
這是給上層人士開的後門,沒有人會去主動推翻這項權益。
「第二個條件就是禍不及家人,大哥可以回來,以前的一切調查都將終止」。
全家不止全公子一個孩子,共有三子一女,他只是老二,上面還有一個大哥。
相比起來,長子全在國才符合龍生龍鳳生鳳的標準,其他子女有才但不多,而且多為紈絝。
可長子不一樣,全在國畢業於延世大學,後又在賓夕法尼亞大學研究生院經濟學碩士畢業,還是公共管理學院的博士。
全在國是個商人,不光是南韓有出版公司,在西方的財產更多。
全在國的身價現在大約五千萬美元左右,這到不是最關鍵的,關鍵的是他把持著家族所有的海外帳戶。
表面上是五千萬美元公司市值的老總,可這家公司不做大卻總有業務,每一年的營收都相當的穩定。
這就很耐人尋味了,可因為註冊在漂亮國,南韓也不能查帳。
而全家人現在的花銷,都是這個大兒子來管。
如果全斗煥判刑,金在國這輩子都別想回來,而全家人也別想出國。
全斗煥貪污的上百億美元資金至今大多數還下落不明,這個案子永遠結不了。
禍不及家人,這是在告訴全斗煥,贓款以後不會再追繳,至少全在國什麼時候想回來都可以。
「第三個條件是可以讓後代加入港島籍,以後不管發生任何事情,只要不出港島,就可以得到港島的庇護」。
這個條件也很誘人,雖然不追究了,但難免以後會出現什麼么蛾子。
資金在西方是不安全的,漂亮國是什麼嘴臉全斗煥最清楚。
倒是羅家,最少在信譽上他是信得過的,資金和後代入港,香火和榮華富貴是保住了。
「哼,他們羅家倒是打的好算盤。
這麼一大筆錢入港,遠東銀行等於在慢慢蠶食咱們家的錢財」。
資金入港肯定是存放在遠東銀行,而遠東銀行以保密性為第一原則,和瑞士銀行一樣,存錢是要付利息的。
一旦出現什麼變故,這筆錢根本就走不出港島,只能港島消費。
「還有一件事,他說水泰愚是在挑撥我們雙方之間的關係」。
全公子把羅念中的說辭從頭到尾說了一遍,也附上了自己的分析。
這件事確實漏洞很大,因為水泰愚想起過往,想起對方的提拔,是因為愧疚才道出了實情。
可因為水泰愚整過全斗煥,抓過他,所以沒人相信會是愧疚一說。
「反目成仇?」
水泰愚和SK崔家是親家,照理來說不管是羅念中和崔家都應該保他。
可結果卻是崔家只出錢找了好律師,並沒有在大boss那邊發力。
很難不給人一種水泰愚被放棄,反咬對方一口給對面添堵的現象。
「這件事先不聊,說了具體時間嗎?」
其它都是後話,現在最應該考慮的是既得利益。
「下屆任期」。
這個時間節點讓全斗煥更加相信了一分,如果對方給出的時間是在這屆任上,全斗煥就會產生懷疑。
「對方的條件呢?」
全公子習慣性的看了一眼四周,發現一個人都沒有後低聲說道「他要張玲子的財富」。
「還真是夠獅子大開口的,我說對方為什麼會這麼好心」。
張玲子是全斗煥妻子李順子的姨母,憑藉這層身份,在全斗煥在位時瘋狂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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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南韓經濟高速增加,財閥們為了增加高槓桿,大量的借錢發展,導致時不時就有資金鍊斷開的風險,
張玲子正是看到了這一點,開始了南韓史上最大的金融案件。
她的騙局分兩路,一路先是尋找資金苦難的企業,承諾給予借款,但前提是要求企業開據超過借款額度的大額期票。
銀行的期票到了還款日,銀行可以直接從企業的戶頭兌換,她賺的就是利差。
用自己的身份在銀行拿低息貸款,當時全斗煥時期,誰敢不給她面子。
這筆錢借給企業得到超額期票,再把期票高價一買。
至於企業能不能到期換上這筆錢,這不在她的考慮範圍內。
拿不到錢就是一筆壞帳,難道誰還敢去質問全斗煥呀。
除此之外,他還用自己的身份假裝消息靈通的人士,也就是賣消息。
可她根本就不能了解青瓦台的決策,所以有企業受不了最後告發了她。
靠著這些日積月累,張玲子東窗事發的時候涉案金額高達7.1萬億韓元,相當於56億美元。
雖然全斗煥最後迫於壓力審判了她,可這7.1萬億韓元的資金最後卻不了了之了。
就是張玲子在漢城購買的大量豪宅,這些她名下的資產都沒有抄沒。
羅念中是想要張玲子的財富嗎?他是在開價。
「這可是我們現在一半的財富呀」。
一邊是人身自由財富自由,一邊是放棄大量的財產,全斗煥糾結了。
「父親,我覺得這筆交易不虧。
如果你被判刑,這起案件不能封存,那麼我們一家永遠會活在黑暗之下。
雖然不愁吃喝,但也算是坐吃山空」。
全公子有他的想法,這也是羅念中找他而沒有直接找全斗煥的原因。
因為家族的資金在他大哥手裡,他將永遠過著昏天暗地的日子。
可這件事情結束了,他就可以分到財產。
拿著幾億美元的資金去港島,逍遙自在,不用天天看誰的臉色。
「我再考慮考慮吧」。
全公子也沒有再勸,恐怕過之不及。
他看得出來,自己的父親很心動,可不捨得這麼一大筆金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