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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起訴我損害名譽權?我反手掛網上指錯

2024-08-09 04:58:37 作者: 明月一血
  第17章 起訴我損害名譽權?我反手掛網上指錯處刑!

  大早上的。

  羅凱來到了之前面試的地方,成為了一個正式的員工。

  雖然說昨天晚上老闆提了一嘴,讓自己的工資翻倍。

  作為交換。

  有10多年從業經驗的律所老闆,也會為這一次的案子壓軸。

  羅凱原本準備好早上的時候和律所老闆好好討論一下這個案子該如何打。

  就當是和這個平行時空的,稍微頂尖一點的律師交換一下經驗。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每個人身上都有學習的閃光點。

  人類之所以能進步就是學習,就是因為謙卑。

  不是嗎?

  羅凱剛在自己的工位坐了下來。

  他的老闆就拿著一張紙走了過來。

  「小羅呀,哈哈哈哈,來來來,你也總算是來了!

  給你看一個今天早上一直讓我樂的事情。」

  羅凱的到來讓周圍工作人員有些好奇。

  但他順手從老闆手中拿過一張紙。

  這紙上寫著三個字。

  律師函?

  啊這!

  羅凱仔細看了起來。

  三分鐘之後。

  讀完律師函的他。

  也同樣笑了:「哈哈哈哈,大早上的確實樂的!」

  「那大家認識一下,這叫小羅,是我們律所新來的一名員工!

  大家以後要好好相處!」

  律所老闆給周圍人介紹羅凱。

  周圍人也樂呵呵的說歡迎加入。

  羅凱也各種點頭:「以後就請各位多多指教了!」

  羅凱然後就跟著律所老闆來到了另外的談話室。

  兩人坐下,律所老闆給倒了兩杯茶。

  「那說一下,小羅,你準備著怎麼樣打這個官司!」

  羅凱聽到這家老闆的問話。

  輕輕的指了指旁邊桌子上放著的那張律師函。

  「就從這裡作為突破口吧。」

  「那說說,我聽聽!」老闆放話。

  一般普通打工人可能會稍微有些緊張。

  羅凱表現的很平穩。

  很輕鬆。

  畢竟上輩子他也有個律所。

  在全國都排前三的那種……

  而且也見過很多的有錢人。

  見過世面的他已經不像是什麼職場新人了。

  「對方給寄了個律師函,我要是把這事情掛在網上會如何?」

  「對了,我看看對方的這個律師函格式好像不對。

  而且對方只把我的網上直播帳號給列了出來,而不是真實的姓名!

  嘖嘖嘖,有本事寄法院通知書啊!」

  律師函的作用!

  是類似於一種通知信的意思。

  大概就是說我因為某件事和伱有關係,所以我準備起訴你。

  你小子要是懂事兒的話就知道認慫。

  然後我就不搞你。

  大概就這個意思……

  一般人可能會嚇得驚慌失措。

  但是對於專業律師來說。

  給他們寄律師函。

  就好比說:

  兄弟,我要給你加一筆業務。

  想給你提升一下業務熟練能力,實操能力以及知名度……

  這簡直是搞笑。

  律所老闆,拿著一紙律師函……

  兩人同樣笑出聲。

  羅凱樂了!

  給一個律師發律師函?

  啊這!

  也不知道該說對方的操作過於優秀……

  還是過於緊急,導致有些歇斯底里的意思……

  「這一次官司我準備以原告的身份來入場!

  比起原告律師這樣的角色,原告可以擁有更大的權限!」

  「現在是一個網際網路的時代,我們就從棋局內和棋局外開始操作吧!」

  羅凱繼續說他的思路:「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

  我也可以把對方網上,公布出來的律師函給記下來當做證據!

  然後起訴對方同樣侵害我的名譽權!」

  「用對方的話來說,你已經對我方的聲譽產生了損害……」

  羅凱說完之後他自己和老闆都樂了。

  「就當是開胃菜,緊接著就正常起訴!

  我家裡面從這家泡麵官網買了10多箱,然後拿去專業的鑑定機構鑑定!」

  「要求賠償……」

  「其實打這種官司就是為了出一口氣!

  但是我就站出來!去做這種較真的人!」

  「畢竟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學法的時候老師教的第1節課……」

  老闆連連點頭:「不錯不錯!」

  他為這個年輕人的具體實操能力感到驚訝。

  甚至到最後問了一句,你是不是在哪家律所呆了個十幾年?

  不然的話處理事務的方式為什麼這麼老辣?

  特別是棋盤內外雙管齊下!

  這手段!

  咳咳咳!

  羅凱只能說自己學習的知識比較紮實。

  在腦海當中經常模擬如何打官司……

  羅凱接下來就和自家老闆好好探索,該如何取證。

  去哪裡做鑑定……

  既然已經決定打官司了。

  這就如同是兩軍對壘。

  既然已經開戰。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不是你輸就是我贏。

  我贏兩次!

  那就來。

  戰!

  這場戰爭既在審判庭之上!

  又在棋局之外。

  畢竟無數炎黃子孫關注著呢。

  ……

  羅凱從談話室出來之後。

  接了個電話。

  死神之子卿翰打過來的。

  他也同樣被律師函警告了。

  作為普通人當然有些慌張。

  「羅律師,這家泡麵企業要把100多個知名的網紅大V都告上法庭!

  都給我們寄了律師函,有好幾個已經找到了,我現在我們正在一起……」

  羅凱開口安撫這哥們:「別慌,律師涵沒啥用!

  要有用的他直接寄法院傳單。」

  「而且對方起訴的是名譽權,就算是他們贏了官司得到的東西也只不過是當庭道歉之類的!

  對你們沒有多大的損失!」

  「再說了,就算是一審贏了,還有二審呢!」

  「什麼?你說網上看的誹謗和這一個名譽權有什麼區別,那我就好好給你們科普一下!」

  「以誹謗罪起訴,起訴贏了的後果是能夠把對方送進去,這是刑事訴訟!

  至於名譽權什麼的起訴,這就是民事訴訟最多賠點錢道歉!毛毛雨了!

  兩者並不能相提並論!」

  「對方只是發律師函那玩意兒我這裡老多了,經常拿來當屁股紙擦,還嫌硬……」

  「以名譽權起訴我算個什麼?有本事告我誹謗呀!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總得有一方送進去的擂台賽才刺激好嗎!」

  「你看我待會兒為了回應他們,我也給他們發過律師函,他們也同樣損害了我的名譽權……」


  羅凱接下來就給這些人科普了一波律師函。

  死神之子卿翰等人聽到解釋之後才放鬆心情,甚至還樂。

  主要是羅律師的解釋太過於好笑。

  商量接下來在哪裡見之後。

  掛了電話。

  羅凱也在網上把對方律師函給掛了出來!

  甚至還用筆圈圈畫畫,指出對方的格式錯誤,字錯誤。

  當場鞭屍。

  然後順手給對方也發了個律師函。

  嗯!

  是很正式教學的那種。

  你們同樣侵犯了我的名譽權……

  這種以老師來指點學生的語氣。

  網友們直接看樂瘋了。

  特別是死神之子卿翰把羅凱剛才和他打電話的錄音放出來之後。

  無數網友徹底樂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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