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妙薇正和季瑩理論呢,不想前一秒還氣焰囂張的季瑩忽然態度一變,竟委屈的哭了起來,可憐兮兮地快步奔向不遠處。
慕雲卿順勢看去,見季瑩在一錦衣華服的公子面前站定。
那人生得面如美玉,唇若點朱,龍眉鳳目,舉止不凡。
正是大梁的太子殿下,容澈。
他的母妃淑嘉貴妃,是安國公的妹妹。
慕雲卿想起,前世容澈被立為儲君之前,京都便時有傳言,說皇長子姿質風流,儀容秀麗,胸藏緯地經天之術,腹隱安邦定國之謀。
最後梁帝放心立他為儲,不知這當中,安國公作為他的舅舅功勞幾何?
季瑩站在容澈面前「啪嗒啪嗒」地掉眼淚,抽抽噎噎地泣道:「太子表哥,瑩兒被人欺負了,您一定要給瑩兒做主啊。」
「別哭了。」容澈聲音溫柔,視線遙遙落到慕雲卿她們這邊。
「是川寧侯府的人與我作對,她們擺明了沒把國公府放在眼裡,連帶地,也沒把太子表哥您放在眼裡,您一定要重罰她們才行!」
慕雲卿聞聽此言,忍不住在心裡冷笑。
季瑩還當真是蠢。
她在大庭廣眾之下說這種話,擺明了是將安國公府與太子綁在了一條繩子上,可拉攏朝臣、結黨營私這種事即便不是秘密,也絕不會有人輕易捅破這層窗戶紙。
她倒好,自己就嚷嚷出來了。
如此一來,即便容澈有心護著她怕是也不能了。
果然,容澈眸子暗了暗,面上卻仍舊笑道:「好了,不哭了,堂堂國公府千金在大街上哭哭啼啼的成何體統,當心讓人笑話。」
說著,他雙手負在身後,慢悠悠的走到了遺風軒門口。
周圍的百姓紛紛跪倒在地問安施禮。
容澈揮了揮手,態度溫和:「都起來吧。」
「謝太子殿下。」
慕雲卿盈盈起身,始終垂著頭,默默站到了沈妙薇和沈妙芸的身後。
容澈方才雖已在樓上看清了事情的經過,但為示公允他還是裝模作樣地問了一句:「發生了何事?」
沈妙薇上前一步:「回太子殿下的話,是……」
可惜不等她說完,季瑩就開口打斷了她的話:「是她存心害我,她故意丟了一顆珍珠在地上,害我滑倒打碎了這裡的古玩玉器,此事錯在她們,應當侯府來賠償才對。」
沈妙薇下意識搖頭:「臣女沒有,臣女也不知那珍珠為何會掉落,還請太子殿下明鑑。」
雙方各執一詞,爭論不下。
一旁圍觀的人也只瞧見了季瑩方才摔倒,並未看到沈妙薇扔珍珠害她,是以就像慕雲卿方才所言,季瑩的定論只有物證,卻無人證,作不得數。
容澈聽了一會兒方才開口:「線腳鬆散,珍珠脫落也是有可能的,孤相信此事定非沈四姑娘有意為之,不過……也確實是這珍珠害季瑩滑倒了,不若就兩府一起賠償這些玉器,各出一半,如何?」
太子都給出解決方案了,哪裡還敢有人不照辦。
沈妙薇雖應得爽快,可心裡卻懊惱極了。
縱然只賠了一半的價錢,可也終歸不是一個小數目,況且為了迎接大姐姐歸家省親,府里各處都要修繕,處處都是用銀子的地方,倘若叫祖母知道了,定要不高興的。
想到這,沈妙薇不禁瞪了沈妙歡一眼,心道若不是她後來嚷嚷的那一句,哪會給季瑩反咬一口的機會!
相比起沈妙薇的鬱悶,季瑩可就開心多了。
本來全部都要由她來賠償,眼下只需要賠一半,竟仿佛自己賺到了一般。
她立刻得意起來,高高地抬起下巴,趾高氣昂地望嚮慕雲卿,話卻是對著婢女說的:「去玉瑤軒,將我方才看中的那些首飾都包起來!」
不想才說完,就聽街對面傳來了一道清冷含翠的嗓音:「這些,都包起來。」
慕雲卿一聽這聲音就下意識僵了身子。
她轉頭看去,果然見到容錦正站在玉瑤軒的門口,將幾張銀票隨意丟到了擺滿首飾的檯面上。
一個是國公府的小姐,一個是康王府的王爺,玉瑤軒的掌柜又不傻,當然知道取捨,於是忙吩咐人將那首飾一一裝進匣子裡,還不忘恭敬道:「小的這就讓人將東西送到府上去。」
「不必。」
容錦言簡意賅地丟下這兩個字,南星便立刻上前接過了沉甸甸的盒子。
旋身,他正對上慕雲卿一行人。
他第一個看的就是她,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一瞬方才轉向了瞠目結舌的季瑩,薄唇微啟,他寒著聲音將她方才的話奉還給了她:「只要本王想要,就沒有得不到的東西!」
他這是明擺著打季瑩的臉。
季瑩一個姑娘家,再是如何跋扈面對容錦這種段位的「惡人」也囂張不起來了,臉色紅一陣白一陣的,不知該如何應對。
慕雲卿垂眸,忍不住在心下暗笑,想說惡人自有惡人磨。
不過……她留意到容錦複述季瑩的話似是少了前半句,季瑩原話是「在這京都之中,只要我想要,就沒有得不到的東西」,容錦沒說那幾個字,不知是懶得多言,還是他的狂妄囂張不僅限於在這京都,又或者,是不僅限於大梁……
「小王爺買下這許多首飾,不知是要送給哪位佳人?」容澈踱步而出,笑容親和:「孤聽聞,父皇和太后可都惦記著你的婚事呢。」
「太子殿下。」容錦拱手,略略低頭。
容澈上前虛扶一把:「欸,你我兄弟,不必這般客氣。」
慕雲卿在一旁瞧著心說太子這睜眼說瞎話的本事可真是厲害,他到底哪隻眼睛看到容錦和他客氣了?
容澈顯然是想和容錦套近乎,又道:「小王爺與那位姑娘……是舊相識?」
說著,他意有所指地瞟了眼慕雲卿。
不怪他有此一問,容錦方才針對季瑩的舉動顯然是在幫她出氣,在場之人都看得分明。
慕雲卿呼吸一滯,不知容錦將要如何回答。
若說「不是」,那便無法解釋他方才的行為,更會引人猜測;可若說「是」,難免於名聲有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