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歲歲的意識本來已經飄到了空間裡,卻被一陣大力的搖晃搖醒了。
她張開眼,就看到一張猙獰粗糙的面孔,血紅的眼珠里滿是恨意。
她咬牙,想掙開對方的掌控,卻根本沒有力氣,「放開我!」
嚴大鵬掐住她的脖子,惡狠狠道:「為什麼不認罪?你個殺人兇手,你認罪啊!」
雲歲歲已經被掐得呼吸困難,卻還是一字一句道:「我沒殺人。」
雖然不知道這人為什麼會發瘋,但她說什麼也不能認罪,一旦認下,之後想翻供就困難了。
畢竟沒有監控,誰知道是不是暴力逼供?
讓她現在還在嘴硬,嚴大鵬眼睛眯起,手上越來越用力,「你不認罪,那就去給被你害死的人償命吧!」
雲歲歲只覺得呼吸越來越困難,所有的血液也都往臉上涌,整張臉像要被漲裂一樣痛。
她額間的血管被掐得暴起,眼睛也開始翻白,求生意識不受控地探向空間,手中瞬間多了根針。
正當她想要將針刺進嚴大鵬的脖頸時,審訊室的門砰地一聲被撞開,一道模糊的身影從門外闖了進來,一腳踹在嚴大鵬身上。
一米九幾的大塊頭,竟然就被這麼踹翻了個。
緊接著,無數拳頭落在他身上,每一拳都仿佛有千鈞重,揍得他五臟六腑都在抽痛。
嚴大鵬反應過來,也迅速還手,拳腳舞得虎虎生風。
他畢竟也是差點進了特警隊的,拳腳功夫不錯,力氣又大,兩人一時之間竟然難分高下。
幾個公安見了,連忙上前拉架,可兩人打起來都是不要命的架勢,根本攔不住。
眼瞧著嚴大鵬又要落入下風,他咬牙切齒道:「顧鈞!你擅闖審訊室阻礙審訊,還襲警,你要造反嗎!」
雲歲歲的精神和身體都遭受了巨大的摧殘,差點就要昏迷了,可聽到顧鈞的名字,她卻睜開了眼。
視線由模糊漸漸變得清晰,她看向看到熟悉的身影,叢顧鈞眼裡看到了,從未有過的凜冽殺意,比三九天的寒夜更冷。
她連忙喚了聲:「顧鈞。」
見那人轉過頭來,她又張開手,委屈巴巴道:「我沒力氣了。」
剛才還如冷麵羅剎般的人,眼中瞬間回暖,看也不看還在叫囂的嚴大鵬,徑直走向雲歲歲,極盡小心輕柔地將她抱了起來,起身朝外頭走去。
「顧鈞!」
嚴大鵬叫住他,抹掉嘴角的血,咬牙道:「要是不給我跪地道歉,今天的事我一定會告訴你們領導。」
顧鈞回過頭,眼裡又湧出寒意,似要將他千刀萬剮。
雲歲歲卻按住他的手,聲音虛弱還帶著點啞,語氣卻從容:「嚴同志不如擔心擔心自己,你暴力審訊的事,我不僅會告訴你的領導,還會告訴軍區的領導,為我討回一個公道。」
嚴大鵬嘴角抽動,「你有證據嗎?」
在場的就這麼幾個人,涉及到公安系統和軍隊,他就不信自家兄弟會偏幫外人,給雲歲歲作證。
至於顧鈞,他倆本來就有仇,直接說他是誣陷就行!
雲歲歲沒說什麼,卻冷笑一聲,揚了揚脖子。
只見她那纖細的脖梗上,兩道紫紅紫紅的手掌印如索命的繩索,清晰得不得了。
嚴大鵬臉色瞬間白了下來。
雲歲歲卻勾起唇角,諷刺地朝他一笑。
做不到為人民服務,算什麼人民公僕,又憑什麼被人歌頌景仰?
離開派出所後,顧鈞緊緊抱著雲歲歲,要帶她去醫院看身體。
「不著急。」
雲歲歲喉嚨痛,秀氣的眉毛皺了皺,「先去照相館保留證據。」
作為在法制社會生活了這麼久的人,法律意識自然是槓槓滴。
顧鈞拗不過她,只能領她去了國營照相館。
老闆看到進來的是一男一女,又是抱著來的,瞭然一笑,「拍結婚照?」
顧鈞頓了頓,搖頭道:「不是。」
老闆好奇,「那是……」
雲歲歲直接伸手指了指脖子,「拍這個!」
她生得白,皮膚又嬌嫩,脖子白得跟玉似的,也正因如此,那兩個巴掌印就顯得格外觸目驚心。
老闆嘖嘖兩聲,看向顧鈞的眼神裡帶了鄙夷和憤怒:「你整的?」
那模樣好像只要顧鈞點頭,他就要揍他一頓似的。
不等顧鈞說話,雲歲歲連忙道:「怎麼可能?老闆,你冤枉他啦,是別人要害我,我留個證據。」
老闆長長地「哦」了一聲,笑眯眯地跟顧鈞道歉:「對不住哈!」
顧鈞搖搖頭表示沒事。
等老闆拿出相機開拍時,還是覺得新奇,「我這些年啊,拍過男拍過女拍過小夫妻,還沒給人拍過這,這叫啥……還沒拍過證據呢!」
雲歲歲笑道:「那您可手別抖,拍清楚點,就當練練手,說不定以後有的是機會拍。」
老闆哈哈一笑,「那行那行!」
等照片拍完,雲歲歲的精神已經不大好了,看起來懨懨的。
顧鈞連忙跟老闆要了點熱水給她喝。
喝完之後又歇了一會,他就又抱著她往醫院走,歲歲卻拒絕了:「我自己的身體我知道,沒什麼事,回去好好休息休息就行。」
「要不你跟我說說案子的事吧,你今天是來接我?」
顧鈞點點頭。
那天雲歲歲在他耳邊說了一句:「用紫光燈照外包標籤。」
他就順手從衛生所隨便拿了幾包藥回軍區,等王勇借來紫光燈後,他一照就發現了端倪。
其實也不是多麼先進的科技,只是一種隱形墨水,一用紫光燈照就能顯示出來。
所有衛生所的湯藥包裝紙,都會用畫有雲濟堂祥雲紋的小紙粘上。
膠水用的是漿糊,撕開後痕跡小,但也只能用一次。
她就是怕會有意外發生,說不清責任,特意從空間裡拿了隱形筆,在所有經過她手的藥包的小紙上,都寫上了藥劑的名字。
一旦小紙被撕下來,貼上新的,就會被發現。
顧鈞看到腳趾上的隱形字後,連忙讓王勇聯繫派出所,要求重新檢查證物,也就是剩下的那幾包藥。
果不其然,發現所有小紙經過紫光燈照射後,上面都沒有字跡。
顯而易見,這紙是重新粘上的,藥包被動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