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章 聚寶盆(二)
有人齜牙是因為滿心鬱氣,鬱悶自己當初為什麼沒有把持住聚寶盆,竟讓聚寶盆自己蹦躂走了。]|I{•------» «------•}I|[
也有人齜牙,是因為覺得錢帛動人心卻又咬人手。
永安府理事處負責人鄒世陽是後者。
此刻鄒世陽齜著牙吸了一陣兒冷氣,一拍桌子:「就『一女二嫁』,不地道就不地道了!」
這就算是拍板定性了:理事處既要執行上級命令,又要極力維護永安公。
「若是……」兩頭衝突,這四個字鄒世陽沒有說出來,繼續道:「那就翻臉不認識永安公!」
論起腦袋,自然還是自己的最貴重。
決心下好了,鄒世陽點數了一下銀票,五百兩,夠理事處的人有酒有肉、馬有草有豆吃半年的。
押司宋喜說道:「大人,永安公不但給咱馬,還把草料錢也給了,外搭十瓶燈油,您說他圖什麼啊?真是為謝咱替他送信?」
鄒世陽瞪他一眼:「你到底想說啥?」
聽他問的那話吧,白痴才會那麼問。
宋喜道:「要說永安公想收買咱,把咱理事處變成她自家門房吧,好像不至於,就算她有爵位,可實職不也是密偵司的嗎?
可要說她沒有收買的意思,那又為什麼既給東西又給錢呢?」
「這誰他娘的知道!」鄒世陽不耐煩地說道:「老子要是知道,老子也當上公爺了!」
話是這麼說,可實際上鄒世陽心裡都快鬱悶死了。👊😳 69ⓢⒽu𝐗.cσΜ 🎁💋
永安公派人傳話,讓去挑馬,鄒世陽趕緊親自過去,不敢假手下屬,那不是不給永安公面子嗎?
換做別人,哪怕是永安知府,他都得說一句:「讓他送來吧!」
可面對永安公,他敢嗎?不但不敢讓人送,還得親自上門感謝。
永安公倒是真給馬。
他去了一看,清一水兒的高頭沃斯馬,純種,一共十匹,六雌四雄,個個高額眼亮蹄子大。
永安公還親切地對他說:「一直讓你們幫本公送信,讓您們連節假日都過不好,實在過意不去,這些馬咱們一人一半;
還有,幸福縣那裡好物產,本公最近占了些便宜,搞出燈油和墨來,覺得還不錯,給你們拿去些試用,若覺得好,告訴本公一聲,本公讓人給送!」
聽聽,給馬不說,還是對半分!
給燈油、給墨,還說用著好就再給送,多平易近人!
沃斯馬一匹多少錢?五千兩銀子!
十匹馬的一半,就等於白給理事處兩萬五千兩!
這還不算,連草料錢都給了五百兩,說是一個月的。(っ◔◡◔)っ ♥ 69shux.com ♥
給馬一個月吃五百兩的草料,那不得撐死那些牲口?
說心裡話,五百兩夠理事處和五匹馬半年的伙食費了。
唉,人窮志短,馬瘦毛長,明明一想到他們這些人也要跟著馬分吃草料銀子就來氣,可還就是硬氣不起來,捨不得說不要。
真不要,回頭耽誤永安公的信,永安公再找茬咋辦?
永安公這是真的感謝他理事處嗎?
永安公是在把理事處當做向皇上示威的道具!
肯定是示威,不然誰沒事兒天天給皇上寫信?不就是炫耀她多能耐嗎?向皇帝炫耀,那不就是示威嗎?
別人都不能的事兒,她都能,不是示威是啥?
偏偏能示威到皇上眼皮跟前兒,得益於他們理事處快馬遞信,這不等於說他們理事處是楚家開的?
唉!
要不是看在錢的面子上,老子就……老子就……
就個屁呀!
好歹現在理事處還被人想起來了,不然,這麼多年耗在這除了蚊蟲啥都沒有的地兒,自己都快變成蚊蟲了也沒人想得起來。
鄒世陽磨了磨後槽牙:愛咋咋地!
誰讓永安公是個聚寶盆呢,人家大手一抓,要啥要啥,誰見了不羨慕?不眼饞?
鄒世陽轉頭問向押司宋喜:「今天的信送出去了?」
宋喜:「大人,送出去了,新來的幾個適應得很好,沒人叫苦叫累。」
宋喜這段日子腮幫子都見長肉了。
永安公沒來的時候,他們伙食不好,就三人,連掃院子、做飯都得輪流干,燒飯婆子都請不起,過得都比不上永安府驛站,自然長不了肉。
永安公來後,他們不但要繼續什麼都自己干,還要天天騎著那匹老馬奔波著送信,更是長不了肉。
好在永安公從上頭給要了人來,他不用跑腿了,可算能歇歇,現在又有錢能吃上肉了,可真好啊!
「大人,後廚婆子說,今兒中午吃紅燒肉,」宋喜說道:「咱算是借上馬的光了!」
鄒世陽想的卻是:永安公給那麼貴重的馬眼皮都不眨,可草料錢卻只給一個月的,為啥?
關於燈油和墨,他們理事處自然會往上報,永安公根本不用自己寫信告訴誰。
可永安公說「幸福縣好物產」,是幸福縣出了燈油,出了墨,沒說是楚家出的。
為什麼要如此做法?
就是讓理事處給打開銷路唄!
不然,幸福縣出了好東西,府衙能去不摘桃子?
永安公是不想親自對付府衙,免得給幸福縣知縣造成沒有真本事、只能靠楚家的印象,還要把好東西傳揚出去。
理事處一接手,府衙自然不敢造次。
雖然他本來也不敢。
各地理事處之間都有聯繫,只要他鄒世陽肯幫忙傳揚,自然各地會以最快速度收到消息,以理事處的效率,那銷路馬上就打開了!
這五百兩銀子和五匹馬,是給他理事處的宣傳費!
而且是先給一個月的,他若同意肯干,那就月月都有!
「行了,知道了,讓後廚再添兩個菜吧,以後都是四菜一湯!」
鄒世陽說道:「你再差兩個人去趟福州府和佳興府理事處,每人送上兩瓶燈油一盒墨錠,就說我老鄒如今總算不那麼忙了,回頭找他們敘舊去!」
唉,錢財面前,人人平等,他鄒世陽絕不是看不上黃白之物的清高之人。
誰若對他嚴刑拷打,他絕對受得住,絕對能寧死不屈;但誰要拿黃白之物砸他,哼哼,他就乖乖屈服!
除非……把我調離這被人遺忘的地方!
不,不能調離,有酒有肉,吃喝不愁,事兒少錢多離家近,為什麼要調離?
我鄒世陽心向朝廷、手向永安公,又沒替永安公幹什麼壞事,有啥心虛的?
我鄒世陽這個「美女」,就「二嫁」了,怎麼地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