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尼·安傑利剛剛掛完電話,席琳·迪翁就從樓上走了下來。
「誰來的電話?」
「是傑夫·諾德薩。」雷尼·安傑利笑著回道。
「是有新工作麼?」
「嗯。」
「他就不能等兩天再給我們打電話麼,明知道我們的休假快要結束了。」席琳·迪翁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這兩年,他們實在是太忙了,忙到平時根本沒有時間休息。
今年他們總共回魁北克三次,但是之前的兩次都是為了工作,而且每次在魁北克停留的時間都不長。
席琳·迪翁跟雷尼·安傑利結婚之後,就沒有好好休息過。
這次好不容易多休息幾天,她當然不希望被別人打擾。
聽到妻子抱怨,雷尼·安傑利笑呵呵地說道,「恐怕我們不得不提前結束休假了,不過好消息是,這次我們不用走太遠,對方現在人就在達特茅斯。」
「你說的對方是誰?」席琳·迪翁好奇道。
「Y-chou,他的經紀人打電話給傑夫,說是有一首歌要跟我們聊聊。」
聽到是Y-chou,席琳·迪翁也來了興趣,Y在北美總共出了三首歌,沒有一首不火的。
最近后街男孩出的那首新歌《我們正年輕》可太火了,已經連續霸榜。
《我們正年輕》這首歌在加拿大也很火,前兩天席琳·迪翁在街上竟然看到有街頭的歌手在唱這首歌。
不得不說,這首歌也確實很好聽,有種讓人聽過一遍就想跟著唱的感覺,而且也非常適合后街男孩這個年輕的組合。
「是Y-chou寫的新歌麼?」席琳·迪翁問道。
雷尼·安傑利搖搖頭,「我也不知道,傑夫跟我說,Y的經紀人會打電話過來,到時候我們跟他聊聊。」
「嗯。」
……
傑夫·諾德薩的一通電話,把夫妻倆原本已經靜下來的心給撩的有些不安定,吃午飯的時候,兩人時不時地會看向電話的方向。
顯然,他們都在等著電話。
兩人吃過午飯沒多久,電話終於響了起來。
聽到電話鈴聲,雷尼·安傑利臉上露出一絲笑容,不過他沒有急著起身,而是稍微等了一下,隨後才優雅地站起身來,去將電話接起。
「喂,你好。」
「你好,是安傑利先生麼?」
「嗯,我是,請問你是?」
「我是Y-chou的經紀人,你可以叫我zhang。」
「哦,是你啊,傑夫來電話跟我說了……」
在電話裡面,張有安把情況大概跟雷尼·安傑利說了一遍,隨後他說道,「不知道你們最近有沒有時間,來達特茅斯一趟?」
雷尼·安傑利本來其實想要矜持一下,不讓自己顯得太著急,不過話到嘴邊,他還是沒有矜持下去,「沒問題,反正我們現在在魁北克,離達特茅斯也不遠。」
「那太好了,你們什麼時候過來?我跟Y在這邊等你們。」
「明天下午可以麼?」
「沒問題。」
雷尼·安傑利掛了電話之後,對席琳·迪翁笑道,「明天我們得去一趟達特茅斯了,正好去看看海。」
席琳·迪翁笑了笑,「達特茅斯的海邊確實值得一看。」
……
這邊,張有安掛了電話,笑著跟周彥說,「咱們運氣不錯,席琳迪翁他們現在正好在老家魁北克,我已經跟他們約好,明天下午他們會過來。」
周彥點點頭,「達特茅斯這邊有錄音的地方麼?」
「很幸運,達特茅斯有一個對外開放的錄音棚,雖然不大,但是能夠滿足我們了。是副導演克里斯蒂推薦的地方,我也讓她幫忙聯繫了,那個錄音棚這兩天都有檔期,現在我們可以直接把明後天都給訂下來。」張有安笑了笑,又問周彥,「現在我這邊一切都安排好了,那你的詞曲呢?」
周彥笑了笑,「我現在就寫。」
早晨劇組收工之後,他回到酒店先找張有安說了歌曲的事情,然後就回去睡覺了。
一覺睡到下午一點鐘,這會兒才剛醒沒多久。
《我心永恆》的詞曲,他當然還沒有來得及寫,不過這玩意簡單,花不了周彥多長時間。
張有安已經見怪不怪了,別說周彥現場掏出一首歌的詞曲,就是連掏十首,他都不會有絲毫意外。
跟周彥在一起的時間久了,他也漸漸明白一件事情,這類流行樂曲,對周彥來說就是順手的事情。
跟周彥寫的那些極其複雜的多樂章交響樂相比,這些流行曲實在是太簡單了,缺的不過是那片刻的靈感,而靈感這種東西,周彥可一點都不缺。
知道周彥要寫詞曲,張有安也沒有留下來打擾,轉頭回了自己屋。
他原本打算是要去紐約的,不過現在出了這個情況,他自然是不會走了,反正紐約那邊的事情也不急,他決定留下來把歌曲的事情先搞定。
歌曲的錄製以及跟席琳·迪翁那邊的對接,都好弄,現在張有安在考慮的是如何把詹姆斯·卡梅隆搞定。
雖然還沒聽到周彥寫的這首歌,但是張有安肯定是無條件地站在周彥這邊,既然周彥認為這首歌適合放在電影裡面,那他一定要朝著這個目標去行動。
當然了,一切還是要等到周彥把歌弄出來再說,說不定都不要他出馬,周彥的歌能夠直接搞定詹姆斯·卡梅隆。
……
第二天下午兩點鐘,席琳·迪翁跟雷尼·安傑利夫婦來到了達特茅斯。
張有安見到他們之後,告歉道,「不好意思,Y還在睡覺。」
雷尼·安傑利很聰明,當即明白昨天晚上劇組應該是拍了夜戲。
他笑著說道,「沒關係,我們可以等他一會兒。」
「好,二位先去我屋裡坐一會兒,他應該過不了太久就會醒來。如果三點鐘他還不醒的話,我就去敲他的門。」
「不用,不用。」雷尼·安傑利擺手道,「我們並不是很著急。」
張有安抿嘴笑了笑,雷尼·安傑利不急,但是他們急啊。
錄音棚就約了這兩天的,而且劇組留在加納的時間也不多了,張有安當然希望能夠儘快把事情給敲定好。
不用張有安去敲門,兩點鐘的時候周彥自己就醒了。
今天早上劇組收工實在是太遲了,直到九點半他們才趕到酒店。
吃了飯,洗了澡,周彥躺在床上的時候已經快十一點了。睡到兩點鐘,滿打滿算,他也就睡了三個多小時。
簡單洗漱過後,周彥感覺有點餓,就把拿早上沒吃完的三明治跟麵包墊吧了幾口。
進食之後,感覺狀態好了一些,周彥就去了張有安的房間。
張有安正在跟席琳·迪翁他們聊天,聽到敲門聲,他眉頭一喜,「應該是Y到了。」
他跑去開門,席琳·迪翁跟雷尼·安傑利也從沙發站了起來,笑盈盈地看向門口。
「我正說要去敲你的門呢。」張有安看著門口的周彥,笑道,「雷尼跟席琳他們已經來了有一會兒了。」
周彥先看了眼屋裡面的兩人。
雷尼·安傑利跟席琳·迪翁是老夫少妻,他們夫妻倆之間差了二三十歲。
席琳·迪翁今天不到三十,而雷尼·安傑利已經五十多了。
其實兩人的結合,也引起了一些輿論風暴,有很多不好的聲音出現。
之所以這樣,不僅僅是因為兩人年齡差距大,還因為兩人的關係。
雷尼·安傑利一直都是席琳·迪翁的經紀人,而當年雷尼·安傑利簽下席琳·迪翁的時候,席琳·迪翁才十二歲,還是個懵懂的小女孩。
從某種層面來說,他們倆之間算是師生戀。
別看北美這邊電影演的歡,但是對於師生戀,大部份人都很牴觸,不僅僅是民眾牴觸,官方對待師生戀的態度也非常明確。
關鍵是席琳·迪翁遇到雷尼·安傑利的時候太小了,如果她那時候不是十二歲,而是二十歲,民眾的態度肯定會很不一樣。
很多人對這對夫妻的未來都不太看好,不過暫時來看,兩人的關係還很穩固。
周彥只看了一眼,便笑著走了進去,「不好意思,兩位,讓你們久等了。」
「沒有,我們也是剛到不久,事實上,我們連一杯咖啡都還沒有喝完。」雷尼·安傑利客氣地說道。
兩人此刻握著手,雷尼·安傑利也忍不住打量起周彥來。
周彥的個子不算是特別高,不過看起來很勻稱,給雷尼·安傑利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儒雅、放鬆,而這种放松的狀態在一般年輕人的身上很難看到。
通常能有這種狀態的,基本上都是社會閱歷豐富,並且社會地位比較高的人。
雖然周彥很年輕,甚至看起來比他的實際年紀還要年輕,就像是個在校大學生,但是雷尼·安傑利完全不會把他當做年輕人看待。
只是第一次接觸,周彥就給他一種跟他同齡的感覺。
簡單的寒暄之後,周彥也沒有浪費時間,直接開口道:「我建議,我們現在直接去錄音棚那邊。」
雷尼·安傑利當然也不想浪費時間,都點頭表示同意。
之後張有安就從劇組借了車跟司機,把他們拉到了錄音棚那邊。
到了錄音棚,周彥才將《我心永恆》的詞曲譜子拿給席琳·迪翁,「你先看看譜子,如果有什麼不懂的地方,可以問我。」
「好的。」席琳·迪翁點點頭,接過譜子開始研究起來。
旁邊雷尼·安傑利也伸頭來看。
趁著他們兩個研究譜子,周彥轉頭問張有安,「老張,我要的樂器,都有麼?」
「有,一會兒就送來。」
周彥要的樂器,大部分比較常規,只有一樣可能比較少見,那就是愛爾蘭哨笛。
笛子的種類有很多,很多笛子放在一起,人們都分不清楚誰是誰。
比如蘇格蘭風笛、愛爾蘭哨笛跟愛爾蘭肘風笛,很多人都聽不出來這三個樂器的聲音有什麼區別。
甚至連一些專業人士都會出錯,比如今年奧斯卡最大的贏家,卻又在最佳配樂上敗給《理智與情感》的電影《勇敢的心》,裡面就有這樣的錯誤。
電影中,葬禮的鏡頭裡面演奏者抱著的是蘇格蘭高地風笛,但是實際出來的聲音卻是愛爾蘭肘風笛。
這算是一處穿幫,不過普通的觀眾根本發現不了這一點。
周彥要愛爾蘭哨笛,是要給《我心永恆》做前奏用。
不過,假如找不到愛爾蘭風笛,周彥也不介意用其他類似的笛子來代替,甚至用普通的長笛都可以。
反正其中的區別不是外行能聽得出來的,而且錄出來之後也可以做後期,這個周彥肯定會做,做的還很好,畢竟他之前做《神秘·國度》的時候,玩的就是這些東西。
現在既然有愛爾蘭哨笛,周彥也不用再去麻煩,也算是省了他不少時間。
這邊雷尼·安傑利先看的曲子,第一眼他就覺得這首曲子簡單的過分,有很多段用的都是同一個音樂句,重複性很高,離譜的是,這一句還基本只用了兩個音,也就有兩句尾音有點區別。
同樣的旋律,反覆唱四遍,真的不會厭煩麼?
說實話,這個譜子,光用眼睛看,只能感受到簡單,根本看不出什麼來,還是要看席琳·迪翁唱出來是什麼感覺。
如此簡單的旋律,席琳·迪翁視唱自然沒有任何問題。
簡單看了一遍,席琳·迪翁就先不管歌詞,開始唱譜。
她這一唱,雷尼·安傑利就感覺到不一樣了,明明很簡單的旋律,聽起來卻非常好聽,而且還有種凱爾特風情。
第一遍,席琳·迪翁只是簡單的唱譜,沒有加入太多技巧跟情感,當她唱第二遍的時候,雷尼·安傑利眼睛一亮,這首歌竟然超乎想像的好聽。
聽著席琳·迪翁的聲音,雷尼·安傑利忽然想明白了一個事情。
Y在寫這首曲的時候,似乎是刻意摒棄尋常的頓挫手法,十分大膽地弱化了節奏跟強弱關係,製造出旋律的陌生感。
同時,他還巧妙地運用了1跟7這兩個音,以兩個半音為骨幹組成樂句,衝擊聽眾的耳朵,進而讓人產生一種新鮮感。(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