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革命者
盧修斯終於被帶走了。
而且由於對古靈閣工作人員動用私刑,再次喜提一千加隆的罰款和兩個月的刑期。
對此,墨菲深表同情,希望他能在阿茲卡班和攝魂怪打成一片,好好改造。
至於盧修斯對墨菲的指控,則由於證據不足,而全部被推翻了。
同時墨菲的金庫恢復了正常使用,且不會再有人質問所謂的資金來源問題。
而作為對洛克庭上倒戈的回報,墨菲僱傭了這名妖精作為自己的全權代理,幫自己運作在巫師界的資金。
其後,墨菲極為誠信的如約兌現了給魔法部的捐贈和部長女士的「小小」禮物,獲得了一片稱讚。
威森加摩審判之後的幾天裡,墨菲幾乎成為了魔法部最受歡迎的人。
米里森親自為他辦理了貴賓來訪許可,今後他將可以隨時幻影移形進入魔法部,而不需要事先申請。
再想想幾個月前自己上班都只能用臨時通道的情形,墨菲不由感覺有些諷刺。
我兢兢業業,所以我備受委屈。
我無所顧忌,所以我暢行無阻。
既然這就是世界的規則,那我變成這樣,能怪我嗎?
幾天後,翻倒巷「至尊魔藥」店開張。
租賃店面、裝修裝飾、購買原材料,再買些魔藥充門面,總共花了墨菲不到一千加隆。
由於太便宜了,於是墨菲直接在對角巷又開了一家分店。
他不在乎賣魔藥那點錢,但能噁心噁心馬爾福,也挺好的。
開張第一天,至尊魔藥大酬賓,所有魔藥只需三折,充值會員更是只需一折。
且活動將會持續進行下去,直到斯拉格和吉格斯藥房倒閉。
不就是燒錢嘛,老子燒的起。
以如今保護傘公司的盈利能力,燒個一兩年,甚至一直燒下去都沒問題。
把三十多年後的網際網路營銷手段拿到這個時候對付一個小小的巫師藥店,墨菲都覺得有點大材小用。
不過無所謂,好用就行。
同時至尊魔藥店開始展開招聘,足足要招三十名魔藥製作者。
這些店員當然不是用來給他看店的,他們將會深入美麗魔藥的製作流水線,開啟自己的搬磚生涯。
目前墨菲還沒有找到美麗魔藥的非魔法製作方法,只能用這種方式來提高產量了。
墨菲並不擔心招不到人。
魔法界的就業壓力實在太大了,他就是把開出去的工資砍掉一半,應聘者照樣能從破釜酒吧排到奧利凡德魔杖店去。
重新站在一個資本家的角度來看待當時他的求職失敗的境遇,墨菲此刻認為那是一種必然。
魔法的存在,讓大部分店鋪根本不需要招收店員。
刷盤子、收拾桌子之類的事情,用魔法就能做,而且做得還挺好,還幹嘛雇服務生?
魔法太方便了,讓一些低技術工種完全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看看整個對角巷,幾乎每個店鋪里都是老闆一人在打理,因為諸如貨物整理、打掃衛生等之類的工作都能夠被魔法輕易解決。
事實上,魔法的全能性,不僅僅減少了工作職位。
擴展視野來看,這種全能性也抑制了社會大分工。
一個掌握了魔法的巫師,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需求都很容易得到滿足。
別說做頓飯、打掃個衛生、剪裁個衣服這類事情,就是蓋一棟房子這種對麻瓜來說可能需要許多人許多天的合作才能完成的工作,巫師只需要揮揮魔杖就可以輕易的完成。
麻瓜通過社會分工,通過標準化生產鏈達到的生產力躍遷,巫師們只需要多掌握一點魔法就能實現。
這就導致了,巫師們對物質交換,對互通有無的需求遠比麻瓜要低。
因此,巫師遠沒有麻瓜們那麼需要社會,他們不需要成為社會人,他們更接近也更樂於像麻瓜世界的農耕時代那般以家庭為單位,自給自足的生活。
這就是為什麼,巫師們看起來都那麼的奇葩隨意,那麼天真,那麼自行其是。
因為社會對他們的約束力實在沒那麼大。
這就是為什麼,對角巷,一個英國巫師界的購物中心,竟然就那麼幾條街。
因為他們不需要那麼多店鋪,他們沒有那麼多需求。
這就是為什麼,魔法部對巫師們的管控看起來那麼鬆弛。
因為它與其說是一個政府,不如說更像是一個公社,沒有那麼多理由來保證強制力。
這就是為什麼,巫師們竟然會把鑄幣權交給與自己根本不對付的妖精。
這在麻瓜看來簡直是把槍交給自己的敵人,但在巫師眼中卻不是那麼回事。
因為即便巫師世界經濟崩潰了,對他們而言,也沒那麼可怕。
他們不會穿不上衣服,也不會挨餓。
這是一個烏托邦。
一個建立在魔法之上,與麻瓜世界迥然相異的社會。
相比之下,在麻瓜世界內卷習慣了的墨菲,就顯得與這個社會有些格格不入了。
原著里,努力的赫敏會被當做怪胎,也是如此。
她也和自己一樣,來自麻瓜社會,卷習慣了。
「當時的我,還是太天真了。」
怪不得那個魔藥店的店主會嫌棄他的手法,明明他用了更先進更準確的計量手段,配製出的魔藥效果也更好。
但進步並不是這個鬆弛社會的第一價值。
穩定與傳統才是。
所以奧利凡德才是最好的魔杖店,因為它資格最老。
所以霍格沃茨才是首屈一指,因為它歷史最久。
所以巫師們才會有人追尋純血,因為那才是正統。
魔藥店不會需要一個標新立異的店員。
所以……他當時的求職之路註定失敗。
這也解釋了,審判庭上,鄧布利多無論是對盧修斯還是對自己的那種和稀泥的態度是怎麼回事。
他是一個溫和的改良主義者,他內心善良,有自身的堅守,卻並不宣揚自己的主張,他警惕邪惡,並與之鬥爭,卻並非嫉惡如仇,所以他的行事作風有時候看上去便是:「過得去就行。」
這在墨菲看起來很有些奇怪,但這其實就是巫師社會的整體風格。
大家秉持著一種士紳般的和氣,按照某種約定俗成的潛移默化的規則過日子。
在這裡,改革者其實是沒有什麼土壤的。
因此當年的格林德沃註定失敗,而後來的伏地魔更是看起來像個笑話。
然而,現在墨菲來了。
他不是赫敏、哈利那樣只在麻瓜社會度過了童年的孩子,因此不像他們那般能夠被巫師社會的價值觀同化。
他是穿越者,他來到巫師社會的時候,已經是個成年人。
他的三觀早已成型,且堅不可摧。
於是在前幾年不得不硬著頭皮試圖適應這個世界而不果之後,墨菲現在已經發現,他想要繼續活下去,想要心情舒坦的活下去,就必須改變這個世界。
他無法被同化,因此,只能將這個世界改造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他抽出了自己此時的那根魔杖。
那是真正屬於他的魔杖。
山楊木,十四英寸,鳳凰杖芯。
這是屬於革命者的魔杖。
從他穿越來的那一刻起,其實就已經註定,他要在這個世界,大幹一場。
(第一卷結束)
(下午還有一章)
第一卷結束啦,我把第一卷的總結放在作品相關里,大家想看可以去瞅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