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僕寺卿全家獲罪,沒有依靠的琴娘也被丈夫休棄,直接把他送回了娘家。
琴娘哭過求過,可那個曾經的溫暖夫君哪裡還有往日的恩愛模樣,他冷漠無情的對琴娘說,要是敢鬧就要她的命。
琴娘知道他說的是真的,畢竟她從他眼裡沒看到半點情誼。他是官她是民,琴娘不接受又能怎樣?活著或許還能有機會見到一雙兒女,被害了也沒人為她申冤。
收下休書,琴娘被送回了離京城有千里之遠的娘家,也就是現在的鶴縣安平鎮。
琴娘的娘家人知道琴娘被休後並不接納她,不准她進家門,還是同村的獨居老寡婦看她可憐,收留她和自己暫住,琴娘才不至於露宿村口。
這也讓琴娘看明白了娘家人的無情。她雖然六歲被父母賣了,但她並沒有多怨恨父母,她相信父母是因為窮,養不活她才賣她的,所以她每月的銀子都不捨得花,攢著寄回了家。
家裡兩個哥哥娶媳婦、買田地、蓋磚瓦房都是她賺回來的銀子。
曾經詩娘她們三個也勸她留點銀子在身邊,不要相信把女兒賣死契的父母是會疼愛女兒的父母,但她卻只想到父母的難處。
詩娘她們三個對父母是恨的,從不和父母來往,賣活契的丫頭有銀子可以贖身,年紀到了贖身回家嫁人的都不少。
賣死契的丫頭就是主人的牛羊,可以隨意買賣打殺的,能得主人允了贖身的少之又少。
只是她幸運的被太僕寺卿家買進門,太僕寺卿一家都是和善的主子,更幸運的能服侍當時十歲的二公子,從小陪伴的情誼,二公子又是極好的人,讓她做丫鬟的都不知世間的惡。
直到被娘家嫌棄,不讓進家門,她才真正清醒。
和同村老寡婦住了幾天,她也想離開村子去鎮上找點夥計養活自己。
那貪婪的娘家卻再次把她賣了,賣給鎮上一富紳當妾。
琴娘年輕貌美,又做過官家太太,能寫能畫,還是有些富紳想納回家當妾,圖個新鮮的。
琴娘畢竟是從官家走出來的,不是法盲。她其實和娘家已經沒有關係了,自從娘家賣了她之後,就已經沒有權利再賣她了。
她如今是自由身,所以琴娘找到村長,說要去衙門告她父母買賣人口,因為她是自由身的琴娘,而不是她們的女兒。他們的女兒六歲就賣了死契(相當於切斷關係)。
村長找到那鄉紳說明情況,鄉紳又不傻,怎麼會惹這麻煩,逼得那惡毒父母退了銀子還給了賠償才算了事。
從此琴娘也斷了那份對親人的念想。
琴娘聽說隔壁陶村有位大夫想找個會識字的婦人洗衣做飯打掃房屋,偶爾也要幫忙寫藥方之類的。
這種會識字的婦人農村可少見,幾乎無競爭琴娘順利上崗。
在柳大夫那裡遇到了第二任丈夫,那是個鰥夫。
妻子病沒了之後留下一個女兒,那女孩總是生病。琴娘想起自己五歲的長女,對那女孩多了一份關心。
那鰥夫也總利用女兒接近琴娘,幾番接觸下來,琴娘覺得這男人還行。等對方托媒人來提親時,琴娘也就應下了。
兩人成婚後琴娘也會來柳大夫這幫工,賺了銀錢是要交給婆母的。家裡婆母當家,兒子兒媳賺的錢都要交公。
琴娘也沒什麼抗拒,大家都是這樣過的。只是成婚三年連生兩女,讓婆家對她越來越不好。
生第一個女兒時,月子還能休息兩天,但婆母對她再無笑臉,丈夫也沒給她個好臉色,關心的話再也沒聽到。
琴娘心裡明白,這是嫌棄她生了女兒。
懷第二胎時,琴娘也希望是個兒子,畢竟婆母丈夫都盼著呢。
可是很不幸,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生下又是個女兒,而且這次難產,產婆說傷了根本,以後想再懷胎有點難,還得好好養著。
婆家再也容不下她,生完孩子的第二天,母女三人就被趕出了家門,大女兒不到兩歲小女兒不足兩天。
琴娘沒有哭,她對那個男人也沒多少感情,成親三年,也就大女兒未出生時兩人還有些恩愛,大女兒出生後,那個男人就沒給他好臉色。
早上把母女三人趕出門,上午他就帶著村長來了柳大夫家,目的是讓村長做見證,給了一紙休書。
琴娘很平靜的接了休書,同時提出了要兩個女兒與他家斷親的契割書。男人很痛快的答應了,畢竟他們家本就不想養兩個賠錢貨。
琴娘有她自己的考量,她不想女兒養大後被夫家賣了。趁著現在還小,趕快斷了她們的關係。
村長也沒有說什麼,同為男人,誰都想要傳宗接代的兒子,這琴娘壞了身子,往後不能生養,長奎要休妻,他能理解,畢竟長奎是他侄子。
至於兩個女兒,都太小了,也不知養不養的活,養活了也是賠本買賣。村長很贊同陶長奎的做法。
這事很順利的辦好後,琴娘帶著兩個女兒住在柳大夫家,柳大夫同情她,月子裡也沒讓她做什麼。琴娘很感謝柳大夫,是他給了她們母女三人的安身之所。
現任丈夫是柳大夫保的媒,他也是個可憐人,出生就沒了娘,繼母對他很不好,從小就是做的最多吃的最少的人。
農忙時沒日沒夜的做農活,閒暇時進山打獵,賺的錢都要交公。
繼母生的兩個弟弟都娶了妻,卻沒幫他娶妻,附近姑娘家也不願自家姑娘嫁進後娘當家的屋裡。
他後娘也不可能花銀子幫他買媳婦,就這麼一直拖著,族裡有人看不慣,也有說的。
但他爹凶的很,誰說和誰鬧,說是他自己的兒子,就是打死都不關別人的事,何況娶媳婦的家事,別人管不著。
全村里雖有不少人為他叫屈,可他那後娘和爹凶的很,大家也不願惹那一家子。
事情轉折在陶大勇一次上山打獵被野豬咬傷,深可見骨,被村民救回來時已經奄奄一息。
陶大勇的爹和後娘看到傷的那麼嚴重,怕是救回來也成了殘廢,不但不能再為家裡幹活還得拖累家裡,特別是陶大勇的後娘,治傷的銀子一文都不願出。
村裡的村民都說他們太黑心了,族長也出面要陶大勇的爹出銀子救兒子一命。但陶大勇的爹認為救不回來,到時人財兩空。
被逼急了就說誰要救就去救,救回來的銀子他不會出,萬一救活了他也不會養一個癱子的,誰救的誰養。村民就只有罵罵咧咧的,沒有出頭的。
琴娘同情陶大勇,站出來說她救,但前提是陶大勇的死活再與陶家無關。
陶家這時巴不得有人接手,反正是死是活他們都可以推乾淨。
陶大勇的後娘還擔心琴娘以後同她們要救治銀子,特意請了村長和族長寫下字據。
字據是他後娘劉氏說村長寫的,內容很明確,從今後陶大勇與他們陶稻米家沒有關係,是生是死都不再與他們有牽連,陶大勇不再是陶稻米的兒子。其實就是一份斷親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