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你又不需要擔心這些問題。๑۞๑,¸¸,ø¤º°`°๑۩ 🎀 𝟨𝟫𝓈𝒽𝓊𝓍.𝒸💍𝓂 🎀 ۩๑°`°º¤ø,¸¸,๑۞๑」
林默白了對方一眼。
別看汪大海是這樣,但他知道,這貨就是個隱藏土豪,雖然不知道具體多有錢,但是肯定是比自己的家境要好。
「我也就是感慨一下,對了,這次咱們又破一案,你說會不會……」
汪大海蹭蹭林默的肩膀,眼神示意。
話還沒說,下一秒他們便被其他警員招呼進了陸天龍的辦公室。
……
「好!好!好啊!!」
「你們兩個可真給我們胡陽刑偵大隊長臉啊,還有老黃那邊也跟我說了,你協助偵破了一起激情殺人案,真是後生可畏啊。」
陸天龍面色紅潤,大力拍打著林默的肩膀嘖嘖讚嘆。
本來這個命案已經積壓了一個多月毫無線索,上面一直在施壓要求警隊儘快結案,但是礙於馮勝的堅持,陸天龍一直頂著壓力,默許馮勝暗中調查。
可是,一個月以來……案情壓根毫無進展。
本來還以為會淪為無法偵破的懸案,誰能想到,林默剛來警隊沒幾天就把這樁案子給破了。
陸天龍心中那叫一個高興,本來還一直質疑他們胡陽刑偵大隊辦案效率不行的上級,這會他可以拿著結案報告好好打那群老傢伙的臉了。
「呵呵,如果不是馮大哥的堅持,我們大概也看不到案情水落石出的這一天,還是多虧了馮大哥。」
林默謙遜地擺擺手,露出圓滑地笑。
這是他上輩子在警隊工作幾十年得到的談吐經驗,他們作為新人要是太鋒芒畢露很容易便會招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誒誒,林默啊,適當的謙虛沒問題,但是過于謙遜可就有些讓人覺得反感了。」
「在這樁案子上,你居功至偉,可以囂張一點沒事,在胡陽支隊,向來能者居上。」
早早站在辦公室的馮勝故意露出不高興的表情道。
「這……呵呵。」
林默摸了摸後腦勺訕笑一聲,這裡的確是和上輩子的工作環境有些許不一樣。
「好了好了,先說正事吧,這次叫你們過來,一方面是好好表揚你們,雖然上次案子剛破,已經給你們縮短了實習期,想要繼續縮短是不太可能了,畢竟破案本就是我們警察的責任。」
「不過這個月獎金可以再加一千塊。」
「另一方面,林默還有大海,我還有一個好消息要告訴你們,目前上級領導打算成立一個致力於偵破全國重大懸案的專案組!」
「本來這個申請名額,我是準備留給馮勝的,但是這傢伙不識好歹居然拒絕了。」
陸天龍恨鐵不成鋼地看了眼馮勝。
「呵呵,陸局,你就饒了我吧,就我這底子,進專案組就是給隊裡丟臉啊。」
馮勝不好意思地笑笑,自己幾斤幾兩他還是掂量得清。
陸天龍轉而又看向林默倆人,鄭重其事道。
「不過現在,我在你們倆身上看到了希望,如果之後還有重大立功情況,我會直接把你們的名字填在推薦名單上。」
聞言,汪大海表現得相當激動,畢竟要是真的進入這種特殊專案組,對於一位刑警來說那可是無上榮譽。
「對了,林默……還有一件事。」
在談話的末尾,陸天龍突然像是想到了什麼,突然叫住了正準備離開的林默。
「有一起案件,我想讓你看看。」
陸天龍神色嚴肅。
「陸局難道是……」
馮勝見此,像是瞬間明白了什麼。
「嗯,是關於一年前喬北省的神秘失蹤案!」
陸天龍沒有賣關子。
「失蹤案?還是一年前的?」
林默愣了一下,本以為會是什麼匪夷所思的命案,沒想到僅僅是失蹤案。
「可別小看了這起案子,說是失蹤案,實則警方目前是因為無法掌握到這些人的任何線索,所以迫不得已定性為失蹤案。」
陸天龍語氣沉悶道。
馮勝則在一邊補充一句。
「這起失蹤案件,涉及範圍很廣,且橫跨多個市,沒有特定人員,失蹤人口長達四十多人!!!」
「四十多人!!」
汪大海張大了嘴巴,立刻意識到了這起案件的不簡單。
涉及這麼多人,已經無法被認定為簡單的意外走失了。
而且失蹤時間長達一年,幾乎可以被認為已經遇害。
林默聽到這裡,也是微微皺眉,察覺到了事情的不簡單。
「局裡有案宗,線索很少。如果有空可以去看看,能不能有什麼新發現。」
陸天龍淡淡道。
說實話,他也沒抱太大的希望。
畢竟時間太長,而且涉案人數眾多,線索又很少。
但是當他聽到這一個月前的案子,林默同樣也是從卷宗上找到了蛛絲馬跡,所以他便想讓這個新人試一試這起案子。
這樁命案由於涉及人數太多,性質惡劣且毫無線索,已經算是壓在每一位刑偵警員心頭上的重石。
如今喬北省案發地的居民更是因為這起性質惡劣的失蹤案,大半夜都不敢出門。
他們刑偵大隊急需破獲這起案子,給當地居民一個滿意的答覆。
「我知道了!」
林默點點頭,對這個失蹤案來了興致。
……
離開辦公室,林默便問馮大哥要來了卷宗。
卷宗的線索與記錄都比較混亂,因為失蹤案發生的地點不固定,人員職業不固定,而且涉及的人數與範圍都過於廣泛。
但是從這些混亂的信息中,林默還是找到了一些有用且共通的線索。
第一點,事發地點多是監控稀少的小縣城。
第二點,被害人雖然職業不統一,性別不統一,但根據林默隨手查看的幾個被害人信息,相同的是,他們都有過嫖娼經驗,而且案發時間集中為後半夜。
第三點,在連續發生失蹤案的一年中,前半年失蹤人大多為女性,後半年則集中為男性。
這一點很奇怪,林默得出了幾個推論。
首先,兇手可能從事的便是嫖娼一行,甚至自己就是從業人員,專門負責取悅有錢,玩得開的女生。
至於後面出現男性受害者,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兇手是個雙性戀,男顧客也招待,第二種可能,兇手不止一個,他或許在後面有了一位女性幫凶!!
林默更加傾向於第二種可能。
因為如果是第一種可能的話,前半年也不會都是女性失蹤,應該是男女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