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那些刪減的部分,相信各位書友也都知道是什麼內容,
獵魔隊上面是戰區的白銀獵魔隊,然後學院比賽、出國打架、星辰殿任務、高塔任務、然後不停的換地圖,不停的出現新的人物和勢力等著程希林去消滅,最後程希林成功了,好處全是他的,也有會有一些強行催人尿下的橋段,
階梯式的升級劇情,
再然後,打完異獸,打妖族,再打大荒,小地圖換大地圖,不停的套圈刷怪。
之後,再回到星辰殿或者訓練營擔任教官,帶新人,然後去高塔帶新人,大約30萬字過渡,
屬於裹腳布,又臭又長。
我實在不想寫。
嗯!就是這樣!(認真臉)
有很多書友覺得我寫的文不現實,或者太過於現實,都因此棄書,我覺得這很正常,如果書里能有某個小故事或者某一句話能夠對你有幫助的話,那我就算沒白寫。
沒有就算了,圖個樂子。
其中的感情部分,被大部分讀者所詬病,但是沒有辦法,我就只能那麼寫,因為很多事都不是我們自己能夠決定的,我們必須學會接受。
還有個隱喻,就是:希望各位看到此書的書友們,不要為了某些可以解開的誤會而耽誤一段美好的愛情,
比如李子寧,如果她能夠勇敢一點,在程希林醒來的第一時間挑明,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的遺憾和後悔了。
再說一下程希林,
程希林是個悲情人物,從什麼都沒有到什麼都有了,最後他為了這些他得到的,甘願付出自己的生命來守護。
他一直很清醒,通篇他都在小心翼翼的守護著自己得到的一切,所有的算計都是因為他不想死,不想失去,
但要守護這些,他就必須要贏,所以他沒有一刻不是在算計,籌劃,根據發生的不同事件,來改變自己原有的計劃,幾乎所有的條件他都會積極的把握住,然後不斷地完善自己的計劃,穩穩的笑到最後。
結局,是一開始做大綱的時候就定下來的,剛開始有兩個結局,
一個是文中的那個,
另一個是催人尿下的版本,不過被我放棄,
因為沒勁,一個男人做到了自己做到的,守護了自己想要守護的,已經很酷了,不是嗎?
何必再說那些沒用的話,做那些沒用的事?
程希林留在人間,留給家人最後的一句話是,
「好好生活」
我覺得是最符合程希林心理的,這不正是他所期望的嗎?不然,他做這一切是為了什麼?
當初,我在構思這本書的時候,是朋友給了我靈感,當時我倆在看電視,當時電視正在播放邊境緝毒警察的片段紀錄片,
一個快要犧牲的警察,從草叢爬出來,一條胳膊用力捂住肚子,一邊衝著樹林裡大喊,「抓住他!抓住他!」
我朋友有感而發的說了句「英雄無名啊」。
當時我愣住了,那時我就在想,英雄這個詞,到底應該怎樣去定義,毫無疑問,他們是英雄。
但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名字,如果沒有這個紀錄片的話,我們連他們付出過的犧牲,都不知道。
所以,我以這個為靈感,定下了星使的基調,文中的星使在執行任務的時候,沒有過多的感情,在不執行任務的時候,就是普通老百姓,並不會因為他們殺過那些異獸,保護了多少多少人而覺得自己是這個城市,或者某些人的救世主,是他們的恩人。
獵魔隊、巡邏隊、星使,
對他們來說就是工作,只不過這個工作要承擔更多的責任,付出更多的犧牲。
第26章,講了我對英雄的定義,很多人不理解,或者理解錯了,一開始有很多讀者留言說,我會因為這一章,流失很多讀者,因為有些人看不懂,會曲解。
但我不在乎,
我想說的是,不要用英雄這樣詞語,來隨便定義某些人的付出與犧牲,他們的家人會為此而驕傲,但驕傲過後是什麼?是無盡的悲愴與思念。
某種程度上,英雄這個詞,是冰冷的,更多時候,是代表著死亡和失去。
嗯.我好像說的有些多,
話說回來哈.
文中還有幾處伏筆沒有解開,比如給老程送掛的算命老頭,比如到老程死都沒有動靜的金手指,比如老程的金手指有那麼多卡片怎麼就出來七張,而且還有兩張是被妖族占了,等等等等.
那麼就要問了,會有下一部嗎?
那特麼誰知道,作者君也不知道。
但是番外我會寫出來的,
比如余奇和谷雪華的故事,還有羅隱他們六個兄弟姐妹的故事,
比如戰狼李樂到底有沒有追到紀舒,
比如八佬之間的基情四射,
比如常青山.
總之,這本書完結了,大荒之後還能寫嗎?
當然能寫!
大荒之後,還有三大神域,還有宇宙遠古種族,
水唄,字數越多越掙錢啊,
不過,水劇情作者君做不出來這種事,還是那句話,咱不纏裹腳布,那玩意兒太臭。
番外寫完之後,這本書就正式完結了,新書的大綱正在做,以後還希望各位讀者大佬多多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