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五京制度
清朝,康熙二十八年。
遼朝作為一個遊牧民族建立起來的正式政權,且享國二百餘年(不算西遼),一直都是大清的參考對象之一。
而遼朝的這種南北分治、蕃漢不同制的制度,對大清治理天下也有一定參考價值。只是之前大清反而政策已經形成,況且大清和遼朝的整體情況都並不相同,因而,遼朝的做法,也不能套用。
只是,自入關以後,滿人,或者說旗人的漢化速度實在有些太快了!特別是京城內,還有盛京那邊。
明朝,永樂年間。
「地主階級,確實是地主階級啊。原來這個『階級』一詞是這樣用的嗎?」朱棣思考著,這是自從發現『階級』一詞未知含義以後,在天幕中第一次看到對這種未知含義的應用。
這裡顯然不是什麼官位等階的意思,而是對於地主這一群體的稱呼。所以,所謂的階級鬥爭,就會有這個「地主階級」參與?
有了地主階級,顯然會有「非地主階級」,這一群體具體又是什麼樣?
【而「分治」的另一體現,就是遼朝的多京制度。
和最終形成的五京不同,到耶律德光時期,遼朝總共只有三京:上京,南京,東京。這三個京城的設立,也同樣體現著按照不同地區、不同風俗來治理的理念,如南京幽州,就是以傳統漢人勢力為主的京城。
另一方面,作為「漢制」的一大核心——科舉,耶律德光也沒有忘記。在接手燕雲地區後,會同初年,他就在燕雲地區沿襲舊制,在當地施行科舉。
這一制度帶來的影響是極大的,這意味著燕雲地區的漢人依舊可以有著晉升階梯,且與原有的方式相同,不需要費盡心思改變自己、完全摒棄舊有的一切。
耶律德光還通過一項舉措,展示了自己對燕雲地區、對漢人文化的正面態度。這一舉措就是接納漢人禮製衣著。
遼朝正式的衣冠包括輿服、國服、朝服。而耶律德光重新定下了這三者的規章。
其中,國服為「北班國制,南班漢制,各從其便」;朝服則是「太后、北面臣僚國服;皇帝、南面臣僚漢服」。
至於輿服則是要等到耶律德光消滅後晉之後方才定下,「皇帝與南班漢官用漢服;太后與北班契丹臣僚用國服,其漢服即五代晉之遺制也」。
另外,耶律德光還「詔契丹人授漢官者從漢儀,聽與漢人婚姻」。】
(遼朝真是一個獨特的朝代。)
(是的,遼朝是在歷史上不能忽視的朝代。)
宋朝,開寶年間。
雖然不想承認,但是趙匡胤對於遼太宗時期定下的南北分治的基本制度還是持有正面意見。
他很討厭遼國,但也承認,正是這樣南北分治,又展現出一副尊重漢人文化衣冠、願意和漢人大族分享一些權力的態度,才使得遼國發展到如今、讓燕雲地區基本都還在遼國的統治下。
若是遼國一副殘暴模樣,或者雖然不殘暴、但卻並不和燕雲漢人大族分享權力不給他們進身之階,那燕雲地區早就不能被遼國穩穩噹噹統治了,說不定當地大族就推動燕雲回到大宋懷抱了。
而遼國,不僅能夠給漢人科舉、以及其他晉升方式,還專門設置南面官來安置漢人官員,這就滿足了不少人的需求。更進一步的是,耶律德光完全展示出了對漢家文化的尊崇,皇帝與南面臣僚用漢服,契丹漢官與漢人通婚……
趙匡胤其實一直都在暗中祈禱,希望北面的遼國皇帝和契丹貴族們有一天突然認識到,只有契丹人才是真正的家人,然後將燕雲漢人的權力全部消除……然後,就是他大宋的機會了。
雖然可能性不大,但不妨礙他祈禱祝福一下嘛。
唐朝,貞觀年間。
「所以,這個南北兼制,就是遼朝的核心制度之一。」李世民肯定道,遼太宗定下了這樣的基調,而又有各方勢力的認同和發展,隨後的遼朝必然不會中途丟掉這樣的治理方式,轉而完全採用一種。
貞觀重臣們也表示贊同,以及對遼太宗耶律德光這一制度構建的欣賞。雖然是異族,但這一套政治制度,簡直是遼朝未來能夠穩定發展的基石,而真正落實這樣制度的耶律德光,確實功績彪炳——是的,耶律德光,雖然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在實踐上也有採用這樣的方式,但真正將其變成制度的還是耶律德光。
【此外,耶律德光也有不少重用的漢臣。
比如韓延徽,擔任政事令,「中外事悉令參決」;韓延徽的兒子韓德樞同樣備受重用,未及冠就授左羽林大將軍,後又遷特進、太尉;還有趙思溫,沒錯,就是那個與述律太后斷腕相關的趙思溫,任南京留守、盧龍軍節度使等職。
此外,趙德鈞和趙延壽父子降遼後,起初被拘禁,後趙德鈞身死,趙延壽又被任用,先是封為幽州節度使、燕王,其後又讓他擔任政事令、樞密使。】
(這個趙延壽不忠不孝之輩,早晚客死他鄉。)
漢朝初年。
這一時間有些出乎劉邦的意料了——趙德鈞死就死吧,趙延壽居然還能接著被耶律德光重用,成為遼國南面官的重要部分?
這傢伙,可不是什麼忠心耿耿的臣子。好吧,雖然在五代那個情況下忠誠與否也不必太過苛求,但是趙延壽不是一般的不忠心、他是懷著成為中原皇帝的夢想的。
但驚訝過一瞬後,劉邦轉念一想,覺得任用趙延壽也不是不行。
不管怎麼說,趙延壽到底在後唐坐到了上層水平,不管這其中有多少人脈人情等的存在,多多少少本人也還是有些能力的;而且作為後唐官員,他和石敬瑭的後晉展開政治活動時也應當能夠找到一些關係,來推動遼朝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
至於說想要當中原皇帝……這個想法當然不會讓他實現。但如果用好了,讓他認為有機會,那趙延壽的自覺性和工作水平說不定還能被進一步提高,還很有可能能夠幫助遼朝在中原進一步獲得利益。
契丹,天贊二年。
耶律阿保機對耶律德光用不用趙延壽並不在意,有用就用,能用就用,不行就了結了他就行了——畢竟是漢臣,而非真的會威脅皇帝生死存亡的契丹貴族們。
而且,之前韓延徽在當了多年他的重臣後,還因為思念家鄉偷偷跑回了後唐,又跑了回來,自己也沒有因此對他不滿、猜忌,也照舊重用有加——雖然這個趙延壽明顯不能和韓延徽相比。
於是,他只是欣慰道:「延徽有大才,他一直都能制定出最適合我契丹內漢人的政策,堯骨用他沒錯的。而且他祖籍好像就是在幽州一帶吧?」若是如此,那韓延徽就更適合來處理南邊燕雲漢人事務了。
述律平道:「應當是幽州地區,確實適合由他來總攬漢人事務。」她對於耶律德光這一系列舉措也是非常欣慰的,既保證了契丹草原的根基所在,又沒有錯失掉中原地區的發展契機,沉穩謹慎又敏銳果斷。
而重用的這幾位漢臣,韓延徽自不用說,他的兒子韓德樞也可以——況且,這也是告訴那些漢臣,皇帝不會忘記你們的子嗣;至於趙思溫,雖然按天幕中所言,他在當日自己處理反對力量的時候出言,但到底自己的目的也達成了,又能夠看出來趙思溫確實有一定才能,那用也就用吧。
【雖然此時不顯,但趙延壽在日後確實幫助耶律德光做成了大事。
除去政治手段,在經濟方面,耶律德光也非常清楚燕雲地區的要點所在。
他大力支持燕雲地區的農耕的恢復和發展,同時也在契丹原本領土內推動農業人口的提升。
「詔有司,勸農桑,教紡績」,並遣使諸道巡視農業發展情況。而在有戰爭的情況下,也儘量保證不傷害農業,「詔征諸道兵,敢傷禾稼者,以軍法論」「不得久駐,恐踐禾稼」。
燕雲地區本就是農耕地帶,當地百姓對如何種植作物、進行農業生產自有一套心得,而處於五代十國的環境下,最大的問題其實是沒有穩定的生產條件,徵兵、徵稅、乃至燕雲地區本就容易成為戰場所在。
而契丹建國至今,也早已不算是純粹的遊牧生產,皇帝和大臣們對如何處理農業地區也有了一套方法,加之漢臣的提議,更能夠解決燕雲地區原本面臨的種種問題。
因而,總體而言,在歸屬契丹後,燕雲地區的農業生產得到了逐步恢復,能夠為契丹提供穩定的糧食供給和其他方面的供給,包括紡織布匹等。
此外,由於耶律德光推動農業發展,包括原本契丹領土上也同樣如此,這也使得契丹內部對農業的觀點逐漸改變,重視程度日漸提高。雖然契丹並沒有改變對遊牧的本位思想,但農業也逐步成為了與遊牧並重的存在。
這也與政治上的南北分治、雙軌官制相對應,形成了遊牧與農業的雙重經濟體系。】
(這個耶律德光比趙光義厲害多了。)
(宋遼西夏又是一個三國鼎立時代,比魏蜀吳三國鼎立更加的長久。)
漢朝,元狩四年。
劉徹本人對於經濟非常重視,一方面,這是大漢發展的必不可少的環節,另一方面,他想要討伐匈奴、想要加強中央集權,都需要一個發展良好的、掌控在自己手中的經濟。
雖然他在某些純粹經濟的部分並不能說是真正了解甚至精通,但對於如何發展基礎的經濟、並通過經濟和政治相結合,達成自己的目的,還是很擅長的。
因而,他對於遼國、不,暫時還是契丹的這一國家的如今的經濟體系還是挺感興趣的。
這種,經過契丹立國後兩代君主的發展,又恰好處在中原動盪混亂不堪的環境下,形成的獨特的——至少在現在看來頗為獨特的經濟形態,既不是向匈奴那種遊牧民族的純粹畜牧經濟,也不是傳統中原王朝中獨占鰲頭的農業經濟。
雙軌制度嗎……
契丹本屬遊牧,而他們又沒有完全漢化,草原放牧依舊是核心——那他們的馬匹應當是不會缺乏的,不論質量究竟如何,但數量絕對不會是問題;
而又有大批適合耕種的土地轉為農耕,穩定的糧草來源也有了,起碼可以保證一部分軍隊、戰事的糧草,不管怎麼說,農耕的穩定性還是要比遊牧高一些的。當然,這不排除他們依舊保持著邊征戰邊打草谷的傳統。
劉徹眼睛有點綠了,不是為了別的,還是為了契丹的馬匹——那可都是馬啊!即使質量可能差點,但數量都上去了啊!他大漢要是有那麼多馬……
宋朝,開寶元年。
和他同樣心情的,正是趙匡胤。
大宋缺馬!缺馬啊!
自唐末五代以來,天子蒙塵,各處的馬政早已荒廢,「諸州監牧多廢,國馬無復孳息」,即使看起來各個朝代互相征伐不休,但實際上,中原的戰馬已經陷入了中斷。
而他作為將領出身,自然知道馬匹的重要性——遼國那邊,騎兵一人三馬,人人皆會騎行射獵,堪稱馬背上的國家,而這也是遼國能夠存在的重要倚仗。可大宋呢?
大宋雖然也有騎兵,但戰馬的數量實在不能說是充裕,就連非戰馬的普通馬匹,都算是緊缺存在。
「不能急,這事兒不能急……」趙匡胤自言自語,讓自己冷靜下來。戰馬培育和擴大可不是短時間的事情,需要的是數代之功,如今,他已經為大宋打下了一個良好的基礎,中央有左右飛龍二院,地方有多處牧馬場所,接下來,就是選好養馬人選,然後交給時間了。
只是,一提到這件事,他就又想到了變成了西夏的定難五州……定難五州決不能丟!不能讓他們獨立出去,大宋不能沒有這塊土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