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居者有其屋】
「老闆,黃祖棠則師來了!」
「好,有請!」
黃祖棠是黃順的次子,而黃順則是老牌建築師,後世的黃順家族在香江也算是鼎鼎有名,主要是在建築上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其中黃祖棠的知名度最高,創立了黃祖棠建築工程設計所,是香江知名的則師樓。
當然,這種則師(建築設計師)在七十年代前可能吃香一些,以後大型地產商都有自己的則師樓、建築公司。
香港鼎鼎大名的陸孝佩則師,搞了一輩子建築,到老的時候才幡然醒悟,只有做地產開發才是最賺錢的。
林志超和黃祖棠的認識,是因為周建勛狀師的介紹,大家都是粵省人,在圈子裡互相都認識。
「黃則師,請坐!」林志超高興站立起來,並迎接道。
「林老闆,客氣了!」黃祖棠同樣友好的說道。
昨天,林志超已經帶黃祖棠去看過山林道46~48號的那幅地皮,今天林志超要和他溝通一下,如何設計的問題。
林志超雖然是地產初丁,卻不代表他什麼都不懂,相反他比建築師懂得很多『不一樣』的東西,比如市場的需求。
「黃則師,對於山林道那幅地皮,我是這樣想的:打算興建3幢5層高的唐樓,每一層的建築面積在1200平方尺上下,總計15層住宅。每一層住宅都是三室兩廳,有1個廚房、2個淋浴室、1個傭人房」
沒有公攤面積,1200平方尺的實用面積,就是實打實的。而山林道這塊地皮,屬於三面臨街,地積比很高,空地很少。
黃祖棠拿著本子記錄下客戶的要求,他好奇的說道:「按照林老闆的要求,每一層都是一個家庭單元。如果大業主買下一幢樓後,想自己一家人住,可能有些不方便吧?」
林志超將打算『分層出售』的想法,告知了黃祖棠,立馬迎來黃祖棠的連連稱讚。
「妙極,田地廳那道關通過,說明法律沒有問題。如此一來,香港的物業交易,勢必比以前更活躍一點。一層兩三萬港幣的房子,肯定比一幢動輒5萬、10萬的樓,好出售多了。林老闆真是奇才也!」
林志超謙虛一番,並言道:「因為我實力差點,所以才思考起『居者有其屋』的方案。」
黃祖棠佩服的點點頭!
最後,林志超提出一個請求:「黃則師,我是地產初丁,對建築設計比較有興趣,不知道有什麼問題,能不能向你請教一番。」
黃祖棠高興的說道:「當然,林老闆要是想學,可以隨時向我請教,大家都是朋友,不用客氣。」
他殊不知,林志超是一個比較『麻煩』的人,是打算在他身上偷師學藝,而且這個『徒弟』學習能力超強。
當黃祖棠離開後,林志超起身來到外面,整個長江置業的寫字樓只有一間辦公室,林志超自然占用了;與此同時,這間辦公室也作為會議室所在,而其它部門的人,自然要在大廳辦公室。
當然,長江置業的規模,差不多10個人也就足以應付當前的工作,而目前全公司已經達到了5人。
「老闆,應聘工作安排在下午1點。」李高福提醒道。
他現在算是林志超的助理,差不多就是公司的文員,這和他在貿易行的工作,其實也差不多。
「嗯,希望今天能再碰到英才加盟我們公司。新𝟼𝟿書吧→」
此時在公司的員工,其實心裡都非常榮幸的,要知道長江置業剛剛成立,就斥巨資8萬港幣買下一幅地皮,很顯然老闆實力不俗。
唯獨會計周福照心裡有些活動,因為公司帳上只有4萬港幣,他在想這點錢怕是沒法將這個項目實施下去吧!
當然,他覺得老闆只是還沒有注資而已。
時間一天天過去,長江置業有條不絮的展開工作。
也許,此時的長江置業只是香港微不足道的一家置業公司,甚至沒有什麼人知曉這家公司,但卻不知長江置業正在醞釀一場『地產變革』。
這段時間裡,林志超一邊跟著黃祖棠學習建築設計,他是以詢問的方式去了解地產相關,平常也有看一些地產相關的書籍和雜誌;而黃祖棠心裡非常驚訝,因為林志超的學習能力太強了,甚至很多問題都可以舉一反三。
與此同時,在和林志超的接觸中,黃祖棠發現自己也能從這個『地產初丁』身上,學到建築方面的知識,這不由得讓他感嘆,林志超的思維非常創新。
見一切準備差不多就緒,林志超再次來到『高露雲律師樓』。
「林生,歡迎歡迎,最近工作一定很忙吧!」周建勛高興的說道。
別看林志超年齡小,但他卻感受到其巨大的潛力,否則怎麼想得出『分層銷售』這個好注意。重要的是,田地廳給出的意見是『可行』。
港府現在正鼓勵資本重建房屋或者興建房屋,緩解住房不足的處境,田地廳可以說回復得很快,並沒有任何刁難。當然,這個本身就沒有什麼法律障礙,只是香港人習慣按照倫敦物業交易的方式而已,壓根沒人想到去創新。
林志超笑著說道:「就是跟著黃則師後面『偷師學藝』,畢竟我什麼也不懂。」
周建勛想起好友黃祖棠的『控訴』,『哈哈』大笑了一聲,隨後說道:「幸好林生你沒有想學律師,不然我該失業了,黃則師可是說你頭腦聰慧、反應能力強。」
「哪裡哪裡,不過是賣力罷了,畢竟我現在身家都在這幅地皮上。」林志超謙虛的說道。
周建勛安撫道:「雖然我不是地產專業人士,但也知道,按照你的『分層出售』方案,單價應該可以更高,你這一個項目,有得賺,而且穩賺。」
林志超馬上道謝,並繼續說道:「周狀師,我這次來,又有一個問題,想和你商量商量!」
周建勛來了興趣,三人行必有我師,他覺得林志超就有這種讓他覺得的感覺,便認真的說道:「好,我洗耳恭聽!」
林志超隱隱約約有些興奮起來,平穩心情後,沉穩的說道:「是這樣的!我想在新樓動工建築後,我們公司先向買家收取50%的訂金,餘款分期支付,像交租那樣,到新樓落成時,收齊買家剩餘的錢,買家也就擁有自己的物業,拿到樓契。」
其實就是售樓花,在『分期付款』中,買家繳交首期訂金購買的,實際上只是施工期間尚未建成的樓宇,好比植物處在開花階段尚未結果,這些樓宇故被稱為『樓花』。『分期付款』的售樓方式,後來就俗稱為「售樓花」制度。
周建勛的表情認真起來,沉思片刻說道:「你怎麼保證買家信任你的置業公司?或者說他們願意這樣購買還沒有建好的房子?」
林志超自信的說道:
「第一,我們拿下土地、制定圖則,籌備動工,樓房竣工只是時間問題。」
「第二,我們置業公司會制定樓書,詳細介紹樓房的情況,附上平面圖、工程進度、完工時間等詳細資料。」
「第三,香港缺房子,隨著大量富豪來香港,他們攜帶者財富巨大,可是很多都只能租賃物業,試想如果一套售價只需三萬的好房子,他們能在一年左右就可以拿下,肯定非常有誘惑力。」
這個年代都是3~5層唐樓、騎樓,一個工程從開工到竣工,12個月沒有問題,工程進度很快。
最後,林志超補充道:「只要貴律師願意合作,我們可以用我那個山林道項目來做實驗。」
周建勛此時已經有些興奮,他認為這個又是天才般的創意,而在這個創意中,是不需要政府審批之類的,說白了就是香港還沒有此方面的法律。
「沒問題,我馬上和律師行的同事們商討,第一時間給你答覆!」
「好的,高露雲律師行如果願意保駕護航,『分層出售』、『分期出售』的方案,將徹底改變香港地產的處境,讓『居者有其屋』成為一種現實。」
周建勛認真的點點頭,他發現林志超嘴裡總是喜歡說出『憂國憂民』的話,年紀輕輕,卻有上位者的氣勢。
說得很偉大,實際也很偉大。
先不說將來房地產主宰香港經濟的問題,但目前香港大部分人受困住房問題,便急需這樣的政策,來解決這個問題。
林志超離開後,周建勛將同事們召集起來,講起『分期銷售』的方案,一時間讓整個律師行的律師,紛紛興奮起來。最終,大家的一致意見就是——可行,高露雲律師樓願意參與其中。
律師樓參與其中,主要是為法律問題保駕護航,與此同時,給買家一個安心。而『高露雲律師行』參與其中,可以為本律師行提高很大的知名度,可以說好處多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