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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鐵路局, 留美幼童

2024-08-04 04:55:50 作者: 酒杯莫停
  李鴻章是沒有想到,載湉的氣魄這麼大。

  不過這鐵路得找個人了?

  李鴻章詢問道。「那這鐵路局用不用成立一個部門?」

  「這是自然對。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

  這話是朕聽一個洋人說的,朕看對於官員和事業來說也是如此,」

  「一個車頭一樣的鐵路局長,對於大清的鐵路事業來說是有很大作用的。

  不過鐵路對於大清來說是大姑娘上轎頭一次,你看有誰來擔任大清鐵路局,或者是京廣鐵路綠局長呢?」

  載湉自然知道很多鐵路人才,什麼詹天佑啊,可這是後來的。

  李鴻章雖然今年也提議修唐胥鐵路,但是他這條鐵路線,九公里的鐵路,隨便找了一個工程師。

  不過現在有很多去過老美留學的人才。

  因此他提議道。

  「若只是一條支線鐵路,可聘用洋人就可。

  但皇上所說,乃是一條我大清的龍脈鐵路。

  故此,臣舉薦必須由我大清子民擔任局長。」

  「可是我大清也沒有鐵路專業,如此該讓誰來負責呢?」

  載湉也犯了難。

  正在這時,外交部尚書恭親王奕訢來了。

  「皇上,駐美公使陳蘭彬回來了,他請求匯報留美幼童的事。」

  「哦?陳蘭彬?」

  載湉想起來了。

  在自己派黃遵憲去擔任駐美大使的時候,老美有一個叫陳蘭彬。

  此人負責對美外交,而留美幼童的監督則是御史吳嘉善。

  之所以要把陳蘭彬給調回來,是因為他的歲數大了。

  載湉想了起來,好像因為陳蘭彬,導致留美幼童全部被召回。

  這樣也好,雖然更長時間的進修會讓他們更加專業。

  可是他們現在回國,在載湉的指揮下,可以發揮更好的作用。

  想到這裡,載湉擺了擺手。「讓他進來。」

  「喳。」

  很快,陳蘭彬身穿官服走了進來。

  作為大清乃至華夏歷史上的第一任駐美大使,陳蘭彬一回來就匯報導。

  「皇上,臣建議撤回留美幼童。

  自上年十一月,吳嘉善特來華盛頓面稱,外洋風俗流弊多端,各學生腹少儒書,德性未堅。

  尚未究彼技能, 實易沾其惡習,即使竭力整飭,亦覺防範難周。

  亟應將局裁撤,惟裁撤人多,又慮有不願回華者,中途脫逃,別生枝節等語……

  臣竊以為吳嘉善身膺局務,既有此議,誠恐將來利少弊多。」

  「哦?吳嘉善提議?」

  載湉並不知道的是,朝廷負責留美幼童的正主是吳嘉善。

  雖然他負責留美幼童,他卻堅決反對。

  以至於1881年,大批的留美幼童被召喚回來,只有兩個人留在了那裡。


  一個是容閎的族弟,一個是譚耀勛。

  這件事兒怎麼說呢?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朝廷說我給了錢了。

  留洋正副委員,每人每月薪水銀450兩,翻譯一人,每月薪水160兩。

  每年駐洋公費銀共六百兩,正副委員翻譯教習來迴路費,每人銀750兩。

  幼童來迴路費及衣物,每人銀790兩。

  幼童駐洋學費津貼屋租衣服食用等項,每年計銀400兩。

  留學事務局每年的預算,為庫平銀6萬兩,以20年計算,約需庫平銀120萬兩。

  陳蘭彬聽皇上這麼一疑問,連忙補充道。「臣也是這麼想的。」

  「嗯,那就召喚回來吧。」

  載湉倒不是說別的,而是留美幼童對他有大用。

  馬上要修的京廣鐵路,除此之外還有煉鋼廠,以及電報總局,造船廠,兵工廠。。。

  陳蘭彬之前一直在老美,並不知道京城的事情。

  看著這個比康熙歲數還小,就已經親政的皇上如此聽人勸吃飽飯,還是非常滿意的。

  於是外交部以皇帝和國家名義召喚四批留美幼童回國。

  老美。

  「天佑,你聽說了嗎?皇上召喚我們回國呢。」

  耶魯大學,詹天佑和歐陽庚,這兩個都是今年就已經畢業的。

  第1批中只有他們兩個順利畢業,其他的都還沒有完成畢業論文。

  說話的是歐陽庚,他的堂哥歐陽祺是舊金山領事。

  眼下駐美大使黃遵憲,正在和舊金山領事,華盛頓領事等正在商議。

  其實能夠出國擔任駐外大使的,大多數都對國外有所羨慕,都明白派人來國外學習是正確的。

  可是皇命不可違於是商量好的駐美大使,黃遵憲立刻來到了留學事務局。

  留美幼童每4個月都要聚集在一起,但他們並不是一批,而且也不是一個學校。

  到1880年,共有50多名幼童進入美國的大學學習。

  其中22名進入耶魯大學,8名進入麻省理工學院,3名進入哥倫比亞大學,1名進入哈佛大學。

  黃遵憲在把大家召集的時候,大家就明白了這是什麼事。

  「皇上有旨,傳各位留美幼童回國效力。」

  「我不回去。」

  容閎的堂弟容揆可不怕。

  他們現在是在美國,就算是清朝的法律在這裡也是沒有用的。

  其實之所以把他們召喚回去,也和他有很大的關係。

  你要知道這些人都是官費留學,就像後世我國培養大學生出國留學,結果你們回去了以後不回來了。

  用難聽一點的話來說,這就是漢奸。

  容揆在1880年6月高中畢業,但是在畢業之前,他在春田市加入了基督教會----「南公理會。

  其實你加入基督教這個事兒,你不說大家也裝作不知道也就過去了。

  可是你又剪掉了辮子。

  這兩件事,被認為觸犯了清廷對留美幼童的清規戒律。

  再加上出任留學事務局的局長吳嘉善本來就反對,他可是一貫反對派員留學的保守官僚。

  你不把辮子剪了,他還想讓你們回來,你如今把辮子剪了,他更得讓你們回來。

  要是你自己花錢出去,你願意去哪兒就去哪兒,他管不到。

  可你花的是朝廷的錢啊。

  這就像你吃你爹的喝你爹的,回頭還得罵你爹。

  從你個人的角度來說啊,你是自由的,你是為了自由。

  可是從正常人的角度來看,你這不是叛徒,不講道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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