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21:一個好漢三個幫
李蘭是去年港島小姐冠軍,
沒錯!
後世大名鼎鼎的港島小姐競選就源於這麗池花園!
這港島小姐比賽號稱選美,
實際上是為大佬圈選妾,
算是社交工具。
不過就算如此,
這種複製青樓花魁模式的選美在去年出現後,
還是一時驚動港島。
高要講的李蘭真名梁淑真,
時年23歲,
以身高5呎5吋、體重120磅、82.9分奪得冠軍,
成為港島有史以來第一位港島小姐冠軍!
她的出現讓媒體講了很多年貧寒傾城女一夜成電影明星的香艷故事。
實際上李蘭家境殷實,
其父在漢口做的絲綢生意規模相當可以!
只不過架不住媒體帶動,
加上觀眾就喜歡聽這種故事,
李蘭便成了貧寒傾城女代表,
如今已經扎身電影圈!
「我挑!」
高賓吃驚,
他誇起大拇指,
「哥,你的運氣真是一流。」
高要哈哈哈大笑,
他得意說道,
「不知你要哥我洪福齊天?做什麼事都有老天爺站我這一邊。」
幾個人嘻嘻哈哈總算走進了英皇道,
銅鑼灣跟北角是挨著的,
對於4個棒小伙而言,
這麼點距離當然不至於需要叫人力車。
「我挑!」
高賓看著滿大街的旗袍下面哪些白嫩嫩的大長腿,
他目瞪口呆,
「這裡的女人真夠白的。」
當時的北角比銅鑼灣可繁華多了,
這邊人口又密,
再加上過來的閩南籍華僑兜里基本都有銀子,
人家帶過來的女人自然懂得裝扮。
正所謂7分打扮3分姿色,
這些有錢人家的女人吃的好穿的好又懂打扮,
出現的密度又高,
這衝擊力立馬讓高賓看呆了眼。
此時此刻,
如果高賓會唱冬天裡的一把火的話,
肯定要放聲高歌,
你就像那一把火,
熊熊火焰燃燒了我!
「要哥,我願為她們精盡人亡!」
高要聳聳肩,
「看來伱得做奶牛了。」
幾人鬨笑,
高晉已經看到在麗池門口邊上吸菸的雷洛,
他揚手打個招呼,
而後才說道,
「要哥,是洛仔。」
幾兄弟之間的稱呼非常混亂,
不過有一點是確定的,
他們都喊高要叫要哥。
英皇道上的人川流不息,
雷洛沒有發現高要,
等幾個人快到大門口了,
他總算看到了高要等人,
便趕緊把煙一丟然後迎上來,
「要哥,泰仔,阿晉,阿賓。」
雷洛一一打完招呼,
而後才道,
「要哥,我先前去見了司徒志仁,他說要19點才能過來。」
「正好。」
司徒志仁做的傳譯員,
他的時間不由自主,
能確認19點過來已經算不錯了。
高要說道,
「弟兄們可以先開一桌花酒,後面再開一桌。」
幾人面面相覷,
似乎好花錢。
高要解釋,
「你們要哥我洪福齊天,這兩天下水撈了幾條黃魚,正好快活。」
幾人嘻嘻一笑,
他們當然知道這不可能是真的,
不過都無所謂,
自家兄弟嘛,
肯解釋下都不錯啦。
「哥。」
高賓已經見證高要一擲千金買下清水灣,
而且還在跑馬地買了棟唐樓,
聞言便打配合,
他嘻嘻笑道,
「聽說麗池的女人個個是野馬,仲想抱一匹回去讓他們知道什麼叫草原上的漢子。」
這說法當然又源自高要,
草原上威武雄壯的漢子當然要騎馬的嘛,
雖然高某人來港島後一匹馬都沒騎過,
卻擋不住他講的話深入人心啊。
「威武雄壯嘛。」
幾人異口同聲,
而後便勾肩搭背進了麗池。
麗池花園既然號稱遠東最大的歡場,
其豪奢之處絕對非同凡響。
除了原有的游泳池、餐舞廳、酒菜部、露天舞池外,
當前更增設溜冰場、桌球室、飲冰部等,
還有電影紅星、歌星過來轉場。
如此高端大氣上檔次,
其價格自然也不菲,
要進它這裡玩耍的話,
誠惠!
門票連西餐每位收費15塊!
高要等人還什麼都沒動呢,
就丟進了60塊,
這可是大半個月的工資,
就算是高要給的,
高賓等人照樣心疼,
「冚家鏟,這些上海佬玩女人就是有一套。」
高要笑道,
「男人賺錢女人花,難道賺過來給男人一擲千金?」
幾人想下那場景都不由自主打個寒顫!
現在才17點,
離19點還有2個小時,
提前吃正餐也不好,
高要便給幾人點了通心粉之類先墊墊肚子,
而後整點洋酒,
如此一來,
又是上百塊丟出去,
把雷官泰給心疼壞了,
「要哥,錢禁不住這麼花啊。」
高要擺手,
「錢就是王八蛋,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有了就花。」
「正好,趁著司徒志仁沒來,大家研究研究。」
正所謂一個好漢三個幫,
馬上進入50年代的港島將迎來其騰飛的時刻,
尤其是受禁運影響,
港島不得不從轉口貿易調整往工業,
蓬勃的工廠馬上就會在這邊遍地開花,
後世的很多大亨都是在這個時候受到時代的激勵而下海經商開辦實業,
比如說高要他們所在的北角。
同為閩南民系的超人李在事業早期便在北角成立長江實業發展塑膠花、玩具生產等。
後來又在這邊發展地產,
比如說城市花園、和富中心、城市花園酒店、北角海逸酒店以及港島海逸君綽酒店都是由其興建,
而油街地王(即現時維港頌及歷山酒店位置)亦由超人李投得!
話又說回來,
高要不由捏捏下巴,
現在小李似乎還在做銷售員?
要到50年才出來創業吧?
高賓幾人的熱情讓高要不得不把發散的思緒給收回來,
他看下目光炯炯的4人,
「你們也知,要哥我洪福齊天,發財了。」
4人點頭,
2天之前,
要哥還窮的叮噹響,
現在又是給弟兄們置辦洋服又是來麗池快活,
這必然是發財了。
港島這個地方到處都是奇蹟,
所以沒人關心也不會想去問高要到底怎麼發達的,
他們只想知道要哥以後想做什麼。
高要先看向雷洛,
他問道,
「Lak仔,你告訴我,是不是想做警察?」
雷洛點頭,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沓錢,
「要哥,今天我拿噴子去深水埗收了響尾蛇的規費。」
「這是阿叔分我的成例。」
高賓瞄一眼,
「撲街,起碼上百塊,洛哥,還是你們有槍的撈錢快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