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惡犬惡主

2024-08-20 05:55:29 作者: 紫羅極火
  第3章 惡犬惡主

  常三石看著後娘誓死不交田契的樣子,心如死灰!

  本想分家出去過,孩子們好歹可以吃飽穿暖,至於孝道他可以慢慢修補,但現在他如遭雷擊,久久才回過神來。新⑥⑨書吧→

  「娘!原來你沒有想過我!沒有把我當家人!」

  常喜有點心疼老實爹,越是憨厚淳樸的人,越容易被人當傻子愚弄。

  如果不反抗,就會被惡人不斷挑戰下限。

  在古人眼中,田地、瓦舍、孝道都是天大的事,如枷鎖一般禁錮著思想和切身利益。

  常喜是穿越人士,她不甚在意那一畝田,莫說兩兄弟平分,就是整塊給她,她都嫌埋汰。

  至於孝道?

  長者慈子才孝!

  常喜深深的看了一眼老爹,只要能順利分家,她可以鬆開手腳,大幹一場,幫助家人過上好日子,到時候根本不在乎這畝田!

  常三石黑眸里充斥著落寞,他穩了穩心神,朝村長苦笑:「既然我娘不願意給,田契我們不要了,直接分家今天就搬走!」

  他們在村里沒有其他容身之所,但他可以帶著孩子去鎮子上,求東家開恩收留,允許孩子和他們一起擠工人房。

  王大紅不信常三石會如此決絕,仗著對他根底了解,頗有底氣的反唇相譏。

  「我勸你不要意氣用事,分家說得容易,你們分家以後去哪裡住?」

  「既然常喜這丫頭醒了,大家各退一步,她的錯可以不追究!大家就當沒事情發生,從頭來過!」

  在場一半人疑惑,一半人心知肚明。ඏ🍧  ☺👮

  常喜怕老妖婆胡說八道,混淆視聽,立即按照原主的記憶,為自己爭辯清白。

  「我沒有錯!」

  幾乎是用全身力氣喊出來,嗓子被扯得生疼,喊完就連續咳嗽不止。

  常樂掙脫老爹的懷抱,慌亂的去灶房端水。

  喝了一口冰涼涼的水,水質很硬,刺喉嚨。常喜顧不上感受,先忍了皺眉咕嘟喝完。

  「常文才被大花狗咬,不是我的錯!」

  「狗有靈性會認主,大花是他們二房在養,它咬我又咬它的小主人,你就沒覺得有問題嗎?」

  「當時的情況是,大花先搶了小弟手裡的包子,小弟找我哭訴,我才去狗嘴下搶包子,但是我沒搶過,反而是小腿被咬了一口。」

  「緊接著是常文才他自己作死,想炫耀伸手去摸大花的頭,大花狗因為護食,以為他也要搶包子,連常文才也一起咬。」

  「他被咬,只能怪自己沒有管教好狗。」

  在常喜看來,十歲的原主,本身是個半大的孩子,在懂事與不懂事之間。

  兄妹幾人太餓了,好不容易吃一頓肉包子,還讓狗叼走,怎麼能忍?

  狗護食,她們也要護食!

  原主就這樣死於狂犬病發作,的確是有點慘!

  常樂一把鼻涕一把淚的不住點頭:「就是這樣沒錯,常文才壞小孩,他養的狗一樣壞!」

  「憑什麼他被咬,奶願意給錢找大夫,我三姐被咬,只能被奶隨便扔在炕上等死?」


  在場眾人聞言,腦子咣的一下炸開。

  王大紅現在七竅生煙,恨不得掐死他們兩個小禍害。

  「臭丫頭!要不是你先激起狗的野性,文才會被咬嗎?」

  「他被咬了怎麼沒有昏迷?一定是你故意裝暈,想賴在床上不幹活!」

  原主昏迷了很久,一直沉溺在混沌的夢境之中。

  夢境像黑洞一樣深邃,她沒有閒暇深入探究。

  原主今天剛有甦醒的意識,狂犬病發作在痛苦的時候,還聽見要被奶奶沉河。

  原主根本就不清楚,常文才被咬之後,具體發生何事!

  常喜心下驚疑不定,沒有昏迷反而是好好的站著?

  臭小子天生抵抗力強?大難不死?

  文芙蓉像是被人掏心掏肺似的的難受,眼淚簌簌的連串往下落。

  常三石徹底點燃了怒火,他嘶吼著喊:「今天不僅分家!還要斷親!」

  一直在旁邊聽他們說話的村長,心中立即有了計較。

  常三石一家務工掙錢,大頭的拿回家,留在村裡的孩子,卻得不到應有善待。

  孫女被狗咬不請村醫,讓她自生自滅也就罷了。

  明明還沒咽氣,被王大紅嫌晦氣,想提前扔去沉河?

  這刁婦殘害他們常氏一族的血脈,心思太歹毒了!

  常三石擲地有聲的強調:」斷親以後,我們老死不相往來!「

  常村長詫異無比,鄭重其事的將視線挪向常三石,好生端倪他的神態,仔細分別是不是氣話。

  事情越來越嚴重,已經從分家上升到斷親了?

  斷親是大事,不可草率!

  常村長再三斟酌,對常三石寬慰:「今日先分家,你們雙方都冷靜一下,有錯的人好生反省自己,你帶著孩子把腿治好。」

  由著他的話,大人的注意力,又被轉回常喜腿上潰爛多日的傷口,再不爭分奪秒的醫治,以後會是什麼樣不敢臆想。

  常喜本人對傷口不甚擔心,她能考上營養學,是有草藥理論知識和廚藝水平在身上的。

  她相信只要對症下藥,潰爛的傷口可以恢復如初,眼下她更在意,小弟方才的控訴。

  爹娘臨去鎮子務工之前,給他們四個娃分別做了新衣裳穿,結果爹娘走了以後,他們再也沒有吃飽,新衣裳莫名其妙,被絞爛出一個豁口。

  因為新衣裳無緣無故爛了,姐弟倆被王大紅好一頓胖揍,說他們享不了福,只會糟蹋東西。

  被木條抽的時候,原主看見常文才趴在自家窗台,一邊看一邊捂嘴偷笑,那時就猜到是他幹的!

  但是她太小了,沒有理由進二叔的屋子,沒辦法找證據指正罪魁禍首,辯證清白。

  原主和小弟是龍鳳胎,同樣是十歲的年紀,她們已經會看人眼色,體察人情冷暖。

  原主找不到鐵證,不想把事情告訴辛苦的哥哥,讓他們跟著生氣,便將苦果咽下。

  野菜不管飽,還經常被罰不許吃飯,整日餓得前胸貼後背,被奶奶攆著干粗活。

  哥哥們一氣之下,自製工具,每天上山抓野味。有時運氣好,真的有肉吃了,他們四個可以沾上葷腥,沒有獵到就啥也沒有。

  兩個哥哥在山林里出生入死很不容易,原主和常樂也發覺,好幾次哥哥都躲著他們給傷口塗藥,所以原主就在心裡告訴自己,被冤枉沒事,不能給哥哥添麻煩。

  但原主走了,她來了,她咽不下去這口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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