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守仁在徵得蔡文靜的初步意見後,覺得還是先把規矩建立起來,再和大個商量。為什麼非得拉大個合夥,他說不清楚,就覺得大個這個人好像是有點運氣的,老天比較眷顧他。
相反,他覺得自己的運氣就很差。有些人做成了一點事,就覺得自己很了不起,狂妄自大,忘乎所以。
實際上,歷史往往只銘記勝利者的名字和事跡,但他們之所以能夠取得成功,其中相當大的一部分因素其實依賴於運氣。在這片遼闊無垠的天地之間,芸芸眾生皆在不懈奮鬥著。
試問,此間之人,豈有不勤之輩乎?又有幾多愚人焉?人人皆砥礪前行,奮發圖強,矢志不渝地追逐夢想,力圖實現自我價值。
然則,世事無常,造化弄人。現實往往冷酷絕情,令人無奈。並非眾人皆可成為最後的贏家;那如過江之鯽般的失利者,雖亦傾盡全力,揮灑無數血汗與精力,但終未得其所應得之報償或認同。
他覺得還是有必要給蔡文靜把為什麼非得要大個當股東說清楚。大個這個人讀的書不多,但人很精明,也靠得住,關鍵是好像有九陽神功護體!一定是一個值得深交合作的人。
他對蔡文靜真誠地說道:「一個平凡無奇的人若想成就一番事業或完成某些事情,往往並非僅僅依靠自身具備多麼卓越的才能或本領,更多的時候,關鍵在於他們能否身處恰當適宜的環境之中,並積極主動地去結識那些對路且有益處的人。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當契合社會發展潮流和時代趨勢時,這些人才能夠如魚得水般迅速獲取到人生中的首筆財富,進而成就輝煌的事業。」
就比如你在20年前進入了騰訊公司,並在深圳買了房。這是你當時的認知嗎?你會預料到騰訊公司將來會有微信,會迅速發展,並成長為一個偉大的公司嗎?你會預料到深圳的房價十倍二十倍的上漲嗎?都不會。
你之所以進入騰訊公司,是因為你需要一份工作,恰好騰訊公司錄用了你。之所以按揭買了房,是因為你要結婚,需要一個房子而已。而這一切,不是人力所能達到的,而這就是運氣,這是社會大勢!當然,這是後話,直到2005年,錢守仁還是在愛人的幫助下,才申請了一個QQ號。
他繼續對蔡文靜道:「這個想法前幾天我給大個說過,但是他覺得自己不懂股票,風險太大。你既然贊成,那咱們倆現在就草擬一個《協約》,回頭我和大個再商量。
為什麼非得要拉大個,就是剛才說的他這個人特別有運氣。既然是成立公司,人少了不行,脾氣性格不對路,也不行。我也沒有更好的人選,很多人都認為炒股不務正業,所以,這個事我也不想聲張,您這邊有可以推薦的人嗎?」
蔡文靜道:「你說的也是,大個挺好的,就咱們3個人現幹起來,給誰都不說,慢慢來嘛!」
錢守仁道:「我們三個人彼此知根知底,俗話說『親幫親,鄰幫鄰,土地幫家神』,大家互相幫襯著,一起買股票,共同賺錢。但是,一起做事情,就會涉及到利益關係。所以,我們必須堅持一個原則:做的時候嚴格地按照規則辦事,利益關係算得清清楚楚。」
蔡文靜道:「這個我明白,說白了就是『親兄弟,明算帳』。做事情的時候要講規則,談交情的時候再談交情,彼此相信,花多少錢都沒關係,將人情與利益分開。」
親兄弟,明算帳。這是做事情的天規之一,誰違反了它,誰就可能受到懲罰。在很多人看來,合夥開公司最忌諱的是為了友誼而忘了原則。合作之初,大家親密無間,一到反目,感情受到很大傷害,公司事業也會受到影響。
親兄弟,明算帳,這種方法似乎有點不近人情,卻是現實經濟關係中最行之有效的做法。把醜話說在前頭,可以避免事後因為糾紛而導致感情破裂。
「錢情兩分」的生意經,可以從很多流傳的俗語中看出來,比如:
人愛長交,數愛短結(人要長久的交往,帳目要儘快的結算);
貨真價實,當面擔直(貨真價實,當面說清楚,以免後話);
當面數錢不辱人(當著親朋的面,把帳算清楚,不是侮辱人的事情);
錢銀論交手(錢銀要當面交割清楚)。
如何在求利的基礎上,使感情和利潤一起增長,是每一個合伙人都應該考慮的問題。
錢守仁道:「我總結了一下,要想做到「錢情兩分」,要把握下面兩點:
1.事業和情分要分開
許多人在合作之前,都有許多無話不談的朋友,這些人或者是同學、同鄉、同胞,或者本來就是工作上的朋友。首先在朋友圈中尋找合伙人再正常不過了。但事業歸事業,情分歸情分,把握好這一原則,才能正確處理彼此的關係,找到雙方利益的平衡點。
2.責、權、利要界定清楚
俗話說:醜話說在前面。現在是市場經濟,也是法治社會,個人之間的承諾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把戲。如果在合夥之初,不把各種規定講清楚,以後發生糾紛就難免要通過法律。因此,責、權、利要界定清楚,才能有效避免發生意外糾紛,減少矛盾和誤會。
中國傳統文化是倫理文化,在「情、理、法」上,是「情」字當先,但是這和現代商業文化有很多地方不相容。情分固然重要,但現實中,往往熟人也最容易不講規則。
因為是朋友,礙於情面,很多規範也都簡化了、省略了,人情代替了一切;一旦出問題,利益擺到桌面上的時候,說不清,道不明,事業沒做好,朋友也做不成了。
所以,「親兄弟,明算帳」,「先小人,後君子」,越是感情深,越要將規則定在前面。
於是,在蔡文靜的辦公室,他們草擬了一個《公司協約》:
第一:股東。公司成立之初,員工3人,分別是錢守仁、蔡文靜、任大全。如需增加人員,必須經3人會議決定後方可增加。
第二:股權。第一期籌資10000元,蔡文靜4000元,占40%股份;錢守仁3000元,占30%股份;任大全3000元,占30%股份。如需進行第二期、第三期等以後的籌資,屆時再開會商量。
第三:帳戶。由於蔡文靜和任大全沒有股票操作帳戶。將10000元存入錢守仁的股票帳戶,用錢守仁的帳戶進行股票買賣,帳戶操作密碼由蔡文靜修改後一個人掌握;資金存入取出由錢守仁負責,任大全陪同監督。
第四:管理。日常買賣由蔡文靜全權負責。但是買什麼股票,何時賣出,由三人協商,每人一票,暫定三人全部同意才能執行。公司一般每3個月召開定期會議一次,特殊情況隨時召集,會議要形成記錄,大家簽字確認。
第五:財務。股票帳戶情況,每個季度進行一次總結,公開,資料留存。
第六:保密。公司一切事宜,不允許泄露給外人,包括自己的家人。
第七:股票:第一支購買的股票為貴州茅台。
第八:本協約經三位股東簽字後生效。由蔡文靜保管《協約》原件,出具交資收據,錢守仁和任大全手持《協約》複印件。
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事情都需要有一定的規則來約束和規範。在商業合作中更是如此,規則越嚴格,對於雙方來說就意味著責任和義務更加明確,這樣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和誤解。
當規則足夠嚴格時,雙方都會更加謹慎地對待合作事項,儘可能地去履行自己的承諾和義務。同時,也會促使大家加強溝通與協作,共同努力實現目標。這種嚴謹的態度有助於建立起互信互利的良好合作關係。
當然,在制定規則時也要注意合理性和靈活性。過於苛刻的規則可能會導致合作夥伴望而卻步或者產生牴觸情緒;而缺乏彈性的規定則難以應對實際操作中的各種變化情況。
因此,一個好的規則應該既具有約束力又具備適度的可調整性。
總而言之,適當提高規則的嚴密程度將有益於維護並促進雙方之間穩定、健康且持久的合作夥伴關係。只有在公平公正、清晰明了的框架下展開合作才能夠真正實現雙贏甚至多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