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嬉與花不晚兩人對視,花不晚腹誹。
「多謝你家世子好意,不過堂堂宰相府,不缺護衛,看到我院門口的護衛沒?所以小姐姐你還是回去吧。」
剛說完,眼前一花,竹嬉已躍到門口,甚至都沒用到武器,兩個護衛應聲倒地。
她面無表情地拍了拍手,轉頭看花不晚。
「現在沒有了。」
後退一步的花不晚:「……」
這麼簡單粗暴的威脅,你以為我會怕嗎?
「來人,給竹嬉姑娘上茶,上好茶!」
沒錯,我怕。
竹嬉也不客氣,坐在石桌旁,一邊喝茶,一邊看花不晚教訓下人。
方才竹嬉那一腳不重,但翆心還是疼得臉色發青。
擔心把人弄死了,就沒有細水長流的壽命增項,便讓婆子帶她下去治傷。
是夜,白玉回到從葩院。
「翆心還是沒出現?」
「是,婢子今日多等了半個時辰,可她還是沒來。小姐,會不會是花不晚發現了,把翆心……」
「她能發現什麼?這幾年她有多蠢,你不也知道?」
就因為此前與花不晚的數年相識,讓叢嬌嬌對她的愚蠢印象根深蒂固。便是此前幾件事都不順,剛起的疑心,也被叢嬌嬌對她認知的自信而按下。
此前在景安王府,是她幸運,若非王府去年將金錢豹,轉移了關押地點,花不晚早已葬身獸口。
「翆心辦事,是越來越不盡心了。莫以為鞭長莫及,忘了誰才是她真正的主子!」
白玉垂首不言,卻聽叢嬌嬌又問起話。
「那夜襲殺我的女子,可查到了?」
「小姐,那人自那夜後便再無蹤影,像憑空出現,又突然消失,根本無從查起。」
叢嬌嬌蹙眉,回想了一下她做過的孽,有哪些是家破人亡的。
「胡家?不對,他家並無女兒……魏家?可是他的女兒,不是罰為官妓當日,便撞柱而亡……」
剛想到這,目光掃過床下,好像看到有東西,叢嬌嬌催促白玉去弄出來,是個香囊,香囊右下角,繡著小小的「常」字。
叢嬌嬌眼角一跳,「打開。」
香囊里只裝著一張字條,展開一看,白玉手一抖,差點將字條丟出去——
吾家二十一口,必以汝首為祭!
明明是女子字跡,卻帶著撲面殺氣,字字帶血的紅,刺得人眼睛疼。
「小姐,這是、是血寫的!」
叢嬌嬌臉色一白,眼神中閃過驚懼之色,飛快跑出房間。
「快……叫護院、叫護院過來!!!」
常家!
那夜襲殺她的女子,定和放這香囊恐嚇她的,是同一人!竟然能悄無聲息,潛入侍郎府,太可怕了!
常家好像有個女兒,因自小體弱,在小時候就被一老道帶走學武強身。
她叫什麼名字……
五六個護院很快過來,仔細搜了一圈從葩院,沒發現什麼,叢嬌嬌擔心之下,還是立即換了個院子居住。
院外特地讓護衛嚴守這才稍微安下心進了房間。
叢嬌嬌雙目迸射凶光,將字條放到蠟燭上,看著它一點點化為灰燼。
既然做了,叢嬌嬌便不會後悔!
能讓常家滅門,一條漏網之魚而已,她如何處理不了?
「白玉,明日,你帶酬金去千帆樓,讓他們務必要尋到常家女兒,送她下去,也好讓他們,一家團圓。」
花不晚與景安王世子的婚約,前幾年便定下了,比花不寒的還早。
現在王府催促,及早定婚期,看架勢,花不晚會是相府子女中,第一個成親的。
時間倉促下,花不晚也被迫忙了起來,天天被教婚前禮儀規矩,旁邊還有個竹嬉虎視眈眈,實在不方便辦事。
也不知道小乞丐等了她幾天,打聽了什麼消息。
小金庫湊吧下來,距離一萬兩好遙遠。
熱鬧的街面,竹嬉牢牢跟在身後,花不晚轉了兩條街,突然摸了下腰間,驚呼起來。
「啊,我的玉佩!定是方才那條街,撞到我的那人偷走的!他定是小偷!竹嬉,你可一定要替我找回來啊,那玉佩,是世子跟我的定情信物呢!」
竹嬉本不想理會,可聽花不晚這麼說,她卻不能坐視不理了,只能叮囑花不晚等她,這才離去。
「好好去找吧,找得到……才怪!」
不一會兒,意識到自己上當的竹嬉回到這裡,哪還有花不晚的人影。
尋了半天,回到相府無霜院,見花不晚正翹著腳,在搖椅上吃水果,十分愜意,那枚玉佩正掛在她腰間。
「回來啦?哎呀,都怪我,以為玉佩被偷了,沒想到是掉地上沒注意到。你辛苦啦,來喝口茶休息休息。」
竹嬉深深看了花不晚一眼,花不晚笑得燦爛,眉眼靈動,看著真像個單純沒心機的活潑少女。
小乞丐的消息果然物美價廉,讓盯著侍郎府,卻見今日一早,白玉喬裝出府。
太蠢了,喬裝後再從侍郎府出去,此後不過繞了個彎子,就去了千帆樓。
丟在叢嬌嬌床下的東西,總算被她發現了,當時指不定被嚇成什麼樣子,光想想就開心。
恐怕千帆樓早知道,這位長期顧客,是工部侍郎千金了吧。
叢嬌嬌,你想殺的人,可沒那麼容易呢,還是先顧好你自己吧。
正盤算怎麼撈錢,卻聽嫡母命人來告知,前面流程已經走完了,請期已經確定下婚期,便在兩月後。
雖然早就猜到,會很快,但沒想到這麼快。
「那聘禮呢?總得有聘禮吧?」
剛問完,花不晚臉色驟變。
壽命:333天、332天……
目光一轉,黎晝的身影果然出現在院門口。
隨之同來的,還是她那沒有眼力見的嫡兄。
兩人身後,便是眾人抬著進來的十幾口掛紅的箱子。
「不晚,蕭世子今日過來下聘,東西太多怕你院子放不下,便只抬了這點過來,其他的,母親那邊先收著,來看看吧。」
花無磬說完,黎晝一個眼神,三十幾個箱子全部打開,珠翠惹眼、金光閃閃、白銀燦燦,真是應有盡有。
陣仗有點大,第一次結婚收聘禮,許是財帛迷人眼,花不完對這婚事的抗拒,竟在剎那間,鬆動了。
一直以來,花不晚對老公的想法,就是求財求色!只是身為孤兒,不僅貧窮還有天生的大病,直到二十歲病死,都只交往過一個男朋友。
沒想到穿書後,不過一兩個月,她連未婚夫都有了。
這未婚夫,長得好看又有錢,以後還是個王爺,她以後就是王妃。
這不就已經超出自己預期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