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洗歷史,櫻桃小果上桌:
哥倫布發現的是人?還是新大陸?
作者:伊君
哥倫布是航海家,航海家據說是發現了新大陸,新大陸也就是美洲。
美洲的原著居民是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和瑪雅人一直都在美洲生活著,據說還已經生活了很久。
很久的有瑪雅人預言,以及瑪雅人所留下的金字塔。
金字塔是文明的標誌,文明發展到某種程度的物證。
證實著瑪雅人的曾經,以及瑪雅人曾經有過的輝煌。
輝煌存在,瑪雅人也存在。
存在著的瑪雅人還是出現了被忽視,至少是被部分歷史學家們給忽視了。
不知道是不敢說,還是不願意去說?
說出了,似乎事情也就不一樣了。
哥倫布是航海家,航海家發現了人似乎和發現了新大陸還就是不同,有著本質的區分,性質發生了變化。
發現人很平常,發現新大陸就是創舉,是突破。
人發現人沒有什麼了不起,了不起的是說自己發現了一塊新有的陸地。
新自然有別於舊,有別於曾經被人發現。
像神話傳說中的那樣,他屬於第一人,等同於開天闢地。
在女媧造人之前據說是沒有人,沒有人自然後來的人都是女媧所造。
女媧有擔當,是先行者,創造者,誰都代替不了,也沒人敢去替代。
功勞是一個人的,一個人的功勞也是獨一無二。
哥倫布似乎還就是有別於女媧,哥倫布的發現在他自己的口中,似乎也變成了吞吞吐吐。
爭論存在,事實的真相就有得思考。
1492年8月3日,奉西班牙統治者伊薩伯拉與斐迪南之命,義大利航海家克里斯多福·哥倫布攜帶東方君主的圖書,率船3隻,水手90名,從巴羅斯港出航,橫渡大西洋,到達巴哈馬群島、古巴、海地等地,以後又三次西航(公元1493年、1498年、1502年),抵牙買加、波多黎哥諸島及中美、南美洲大陸沿岸地帶。
克里斯多福·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是15世紀西歐航海家開闢新航路中最重要的航海活動。
航海家發現了新大陸,新大陸上沒有人,自然可以稱之為「新」,可以自己擁有,自己想給它起個什麼名字就可以叫什麼名字,但是美洲似乎不是哥倫布給起的,哥倫布登陸美洲的時候,那塊土地上人家可是有人了,而且還存在了很久,出現過文明。都出現過文明,有了文明的記錄,你還去怎麼發現?算是誰的發現?
哥倫布已經不在了,可是印第安民族還在,而且還分出了瑪雅人。
瑪雅人的歷史輝煌,自然印第安人的存在也不可能很短。
至少可以推算出,在哥倫布到達美洲之前的很久,很久。
據說「印第安」這個名字就是哥倫布給強行按上的。
他登上了一個大陸,大陸上有人,哥倫布當時以為自己是去到了印度,結果不分青紅皂白地就喊人家原著居民為「印第安人」。
原著居民不見得聽懂了沒有,應該是在大家相遇了之後,在反覆地用手比划過之後,哥倫布就認準了他們就是「印第安」。
印第安在當時也算是一個早期文明的發源地,既然哥倫布認為自己是去了「印第安」,那裡也已經有人的存在了,怎麼可能叫「新」,還說是自己發現的?
哥倫布發現了人沒錯,說他發現了「洲」,自然有著太多的不妥,或者是太多的爭議。
哥倫布都承認自己去的時候,那裡已經有人了,那又是誰說是他發現的,而且還是「新大陸」?
美洲到底新不新?到底應該以誰為準,或者是誰發現了誰?
美洲不是印第安,這點早已被肯定,既然肯定了他們不是,那麼印第安人自然也不是哥倫布等口中的美洲新人了。
人都是老人了,何來的新大陸新發現?
「新」是發現,而那塊長期生活著人的土地,自然也不存在被「新」發現了。
按著常規,哥倫布等應該是來了既來,走了自然也可以算走。
站在原著居民的角度,那就是他們發現了登陸者,登上了自己的家園。
沒打招呼,還給自己起了一個印第安人的名字。
不管原著居民高興不高興,登陸者都登上了土地,而且還做出了不走的準備。
給原著居民起名,自然也沒有經過別人的認同。
不然現在美洲的土地上,何來的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的稱呼,絕對不是當時原著居民的本意,或者是意願。
哥倫布認為錯了也就是錯了,何至於讓一個強加給予的稱呼延續了那麼久?
當初的原著居民據說都被趕進了大森林,緊隨著哥倫布其後的也就是一批又一批歐洲人的登陸。
哥倫布是歐洲人,歐洲人發現了新大陸,自然很多人都可以享用。
享用中大家忽視了原住民,或者也把當初的原著居民當成了自己的奴隸,當成了自己的勞動工具。
沒有人關心大陸可能是他們的,土地本應該歸他們所有。
從哥倫布給他們套用的名字上來看,他們才是發現者,是先行軍。
先行者卻被後來者給趕進了大森林,而且還建立了國,當上了總統。
不管原著居民同意不同意,人家都在按著新大陸,新發現做,在規避。
沒有了原著居民的概念,自然也都可以被認為是民主,被公平了。
後來者用「民主」,民出來的也就是忘我。
忘掉原著居民的存在,大家都可以平等享用。
可是原著居民也是人,也是一代一代繁衍,一天天生活,一點點積累才積累出了後來的結果。
後來的結果還就是成了別人的成果。
哥倫布沒管,自然緊隨其後的人更不可能去管。
原著居民躲進大森林,其實也就是他們的所需。
他們需要土地,需要更廣闊的生存空間。
英國靠掠奪,靠殖民,都殖民出了「日不落帝國」了,更何況那些跟班者,小螺號。
沒人出現自然也就是最好,最好的還可以說是自己新發現。
自己發現了大陸,大陸自然也可以是「新」。不是新認為它新,強加給它新,似乎也沒有什麼不妥。
就當時歐洲人的理念,或者是他們的出發點,出海自然也就是為了收穫。
不管是財物還是土地。
戰爭都可以發生,更何況面對一些從來沒有見過的人群?
按照歐洲有些人的先例,當時的原著居民即便不躲進大森林,也依然可以沒有性命。
有人說發現自然也就是發現,有人說是新大陸自然也就是新大陸了。
對於當時的原著居民來講,在財物和滅亡的取捨上,他們選擇保全生命自然也屬於不得不。
不得不的躲藏,或者就是不得不地看著別人在自己熟悉的土地上無所顧忌地作為。
他們說是自己的也就是自己的,他們說新也就是新。
即便是自己的民族,被稱之為是印第安人也就一直把印第安人延續了下來。
強大不了,自然也只能去讓強者橫行。
不相信印第安人沒有反抗,所有的結局估計還就是在他們多次或者是長期地反抗之後的結果。
哥倫布是航海,後來者肯定是帶有各種的武器。
哥倫布還跟他們打了個照面,想來後來者連他們是誰,什麼時候出現的都不願意去過問了。
過問了哥倫布發現的新大陸自然站不住腳,站不住腳又何來的去瓜分土地?
哥倫布航海的目的明確,後來者奔往美洲去的動機更清楚。
新大陸自己的受益會更多,也避免了各種的爭議和嘴仗或者就是實戰。
哥倫布要的是發現,歐洲人要的是財富。
不管原著居民如何,在現實的打壓下,一塊大陸被稱之為新洲,被稱之為別人的發現,誰又能阻止得了,更改得了。
原著居民都被喊成了「印第安人」,不管是不是在「印第安」,說你是你就只能是。
是也是,不是也是。
哥倫布登陸美洲是事實,後來太多人去美洲淘金也是嚼頭,是誘惑。
遍地黃金的誘惑自然能誘惑到很多的冒險者,更多想改變生活的普通人。
普通人到了自然就是勞動,就是鋪路,就是開礦。
開礦不見得就能夠淘到金,但是淘到金的肯定有人。
哥倫布是一個,跟隨哥倫布的隨從船員自然也應該屬於受益者。
不管謊言與否,在利益面前,受益的人自然會跟隨最大利益者,擁護最大獲利者。
不管哥倫布發現的是人還是大陸,發現大陸肯定是比發現人要好得多,要獲利得多,更理直氣壯。
在別人的土地上生存,肯定不如自己把別人的變成自己的更好。
哥倫布精明,估計比哥倫布精明的還有當權者或者是政府。
自然,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最大受益者還就是歐洲。
歐洲可以掘金,也可以移民。
浩浩蕩蕩地把居民都遷去美洲,在美洲開闢一片新的領地。
不管原著居民的存在與否,被哥倫布稱之為「印第安人」了,自然也只能以「印第安人」的身份去接受。
接受現實,或者的外來者的領導。
說你是印度安人了也就是印第安人。沒有商量,似乎也不允許辯解。
有了辯解,自然就不可能有現代「印第安人」的稱呼了。有了這個稱呼,不管是被逼的還是強加的,至少可以證明,在哥倫布登陸美洲大陸的時候,美洲大陸上就已經有人在生存了。
不管生存了多久,生存的狀態如何,有了人的存在,哥倫布發現的肯定不是新大陸。
可以是大陸,在有人生存的大陸上,加了個「新」,似乎就複雜了,就有爭議了,或者是出發點和動機就顯而易見了。
有人在他只能屬於後來,或者是路過,而加了個「新」,就新出了自己,自我。自我的自然就可以為我擁有。
原著居民可以忽略,真實的場景也可以改動。
只要能夠忽悠到人,多多淘金,對於哥倫布和一些歐洲的權貴們來說,在原有的大陸上加了個新又算得了什麼?
印第安人的稱呼都能夠延續下來,奔涌而去的淘金者,誰還會為一個新舊去計較。
計較的可能會是後來的考古者,或者就是歷史學家,但是在考古者和歷史學家發出疑問的時候,估計哥倫布也早已不在了人世。
印度安人都為自己的稱呼默認了,再去計較新和舊,還能有什麼意義?
有意義的還就是哥倫布當初發現的還真就是人,而那些人還形成了一個民族,還有著自己的語言和文字。
語言和文字也屬於記錄,可以記錄,記錄的肯定是和哥倫布不同,或者就是和當初歐洲的歷史記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