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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狀告皇城

2024-09-21 14:49:19 作者: 安瀾志
  六省巡按大人,看到各自陳述,一邊有北洋大臣李鴻章支撐,一邊是皇上御旨撐腰,各執一詞。

  誰是誰非,難以置信,更難分辯。畢竟是官場之事,兩頭都得罪不起,否則吹皺一池春水,渾渾噩噩,那是烏紗難保。

  但上司終究要給下僚片言隻語,表個態度,搪塞敷衍了事。

  即批文如下《批示》:

  爾等上訴,皆系國之命脈,應以上忠帝王下慰百姓為準繩。

  現各為其事,各為其利,國重民貴,皆以平安無事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上對的起天子,下對的起黎庶。

  故而,一方水土養一方人,一方臣公保一方平安。望爾等當自重,否則依法制裁。

  光緒戊戌翌年日。

  三方文稿,皆是一紙空文。推磨轉圈,又回復到原點,似乎要偃旗息鼓,誰能橫制頹波。

  然而,不在沉默中死,就在沉默中生,豈能就此善罷甘休。關鍵是人未放出,事未平息,目標未能實現。

  六省巡按大人對待形勢,莫此為甚,而無動於衷,吳昊天激憤得羞惱成怒,似乎又無可奈何,面子蕩然無存。

  這個竹懷源不是等閒之輩,飽諳世故,知來藏往。

  他是前清道光年間的舉人,未達進士及第,雖為候補,但因家資厚實,良田千頃,商鋪百間,莊園十里。

  自己無心為政,自效《桃花源記》,作隱士達人秀,卻又厚古薄今,好出風頭,成為地方豪紳,人稱聖達先生,又叫竹員外。

  常以陸游的《感皇恩》:漠漠孤雲未成雨,來感嘆自己,懷才不遇,有心殺敵,無力回天,一切隨緣,由他去吧!有著無可奈何的心境。

  本是他在榜有名,屆時參會。

  卻因竹員外平時為人十分機警,對官場之事,向來謹慎,自知之明,吳昊天之舉,絕非善良行徑。

  故而假借身體有恙,函告請假。

  吳昊天更是精驢禽獸,沐猴衣冠,奸詐之極。

  復函聖達先生:

  函啟准假,甚憐憫閣老。

  因按旨理政,會商國事,解民安危。請長子屆時列席,不得有誤!

  覲安早愈!光緒年月日。

  這次兒子被軟禁,更是心急如焚。

  先見之明,卻又受其所困,畫鵠不成猶類鶩,畫虎不成反類犬,聰明反被聰明誤。然而,家用長子,國用大臣。

  兒子安危冷暖要比老子更勝一籌,子承父業,長子是竹家的頂樑柱,未來的希望。

  雖處弱冠年華,但已飽諳經史,才華橫溢,風流倜儻,是地方小有名氣的秀才。

  故而,竹懷源又結黨營私,蛇蟠蚓結,尋找新的出路。

  聯合其它有糾葛的戶家,勾結賈政文的家人,去找現任李鴻章大人侍從,從五品的賈政文的兒子賈世道。

  他們傾其所有,帶上訴狀,一路風餐露宿,隨運河乘船北上,結集赴京。

  計劃先找李鴻章,不行再告御狀,鬧他個翻天覆地慨而慷。

  這個李鴻章可算是主和功臣,現在權傾朝野,位居三公。

  雖然採取的是割地賠款的伎倆,即使江山社稷支離破碎,但為大清帝國的苟延殘喘,立下了汗馬功勞,在未代皇帝眼中也算是顧命大臣。

  最起碼與洋人結下了深厚感情,愧落個崇洋媚外的賣國賊之聲譽。

  其能耐在於能禦敵於外,也能引狼入室,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作為淮軍創始人和統帥、洋務運動的主要倡導者之一、晚清重臣,他官至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授文華殿大學士,曾經代表清政府簽訂了《越南條約》《馬關條約》《中法簡明條約》等。

  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視其為「大清帝國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強一爭長短之人」。在這多事之秋,也算是大清的股肱之臣。

  找到李鴻章總督府,才知賈世道被朝廷派往湖南,與督辦隨行,督促剿匪之事,也算是欽差大臣。

  這個告狀之事,便缺少了穿針引線,怎麼辦?錢為馬。有錢能使鬼推磨,官不打送禮。

  所來訴訟的皆是有錢的,即使被賊人所搶過的戶家,也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來的就是用錢打官司的主兒。


  在封建王朝,窮人更難對簿公堂,打贏官司,那是要傾家蕩產的。

  衙門一直朝南開,裡面坐著全是吸血鬼。

  所經之處皆要交通行費。

  什麼要向門衛賄賂進門費,要向內勤賄賂通報費,要向儀司賄賂執杖費,要向師爺賄賂執筆費,要向首府賄賂自由裁判費。

  一聲得活,一聲得死,全由這一干人等得到的消費多少說話。

  竹懷源照著單子,一路放下買路錢。

  李鴻章收到了禮單和狀紙,心中如烏龜吃大麥,卡住了腔子,不是滋味。

  禮是十萬響銀,百件古董,價值不菲,而訴狀事由卻難以出爾反爾。

  從訴詞中不難看出原委,《御狀》吾皇萬歲:

  茲皇恩浩蕩,國泰民安之時,瀝血狀告清安府吳昊天,挾天子詔,假借維護地方治安為名,集結民資,修繕城防。

  實乃巧立名目,強取豪奪,藉機斂財。肆意扣壓良民,盤剝鄉紳大戶,竭盡綁匪贖金之能事。

  而告狀於六省巡按,卻有官官相護之嫌疑,有同流合污之幫凶。以引起地方動盪,民憤激起,似有官逼民反之態勢。

  朗朗乾坤,中天懸劍,祈盼聖上明鑑。

  臣民跪拜頓首:吾皇萬歲!萬萬歲!光緒年月春。

  李鴻章驚出了一身冷汗,這是要人大命的事。此乃御狀,應是皇帝受理,怎麼展轉於斯。

  若理之:則有欺君枉法,篡奪皇位之大罪。那有可能招來毀宗室,凌九族的災厄。

  若不理:則有營私舞弊,貪贓枉法之大不敬。那有可能惹來同僚恨,百姓怨的罪名。

  處於兩難境地,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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