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0173——殘忍的兇手
「兇手是男的?」他忽然問道。
「看兇手留下的鞋印,十有八九是個男的。」
朴尚源蹲下來,反覆觀看著鞋印,「鞋印被踩出來後,就沒有再落雪。兇手是在雪停下來之後離開的。」
陳鋒皺著眉頭:「雪停下來的時候是晚上九點,正好也是張紅霞回家的時間。朴尚源得再問問。」
他又把驚魂不定的張紅霞叫回來,詢問他回家時有沒有于斌家裡有沒有開燈、聲響之類的,但張紅霞只是搖頭,告訴朴尚源們她打麻將回來時玉斌家昨晚沒有開燈,也沒有什麼聲響,應該是沒有人。
朴尚源特意檢查了一下門框的周圍,找到了今早張紅霞關不上門的原因。
門框底下已經結冰結霜了。是室內外溫差導致的水蒸氣霧化結了冰霜,卡住了門。
陳鋒給朴尚源提供信息:「我們來的時候,屋子裡非常冷,門應該很早就開了,但不知道是不是開了一宿。」
這趟住宅樓的供暖方式還是暖氣。朴尚源走到暖氣片旁邊摸了摸,暖氣片非常熱。
「供暖爐就在不遠處。」
「看門框結冰霜的程度,應該是開了一宿。」朴尚源一邊說,一邊拍了照。
法醫對屍體進行了初步的檢查,也有了進展。
「屍體渾身上下只有頭部後腦位置有傷口,看起來是鈍器擊打所致,但.
「但是什麼?」
「傷口面積比較大,而且中間的表皮已經被打爛了,看起來不止一次,兇手拿著什麼東西.多次的照著同一部位擊打。」
現場能找到的類似兇器的東西,只剩下菸灰缸了。
朴尚源把菸灰缸拿起來,用魯米諾試劑找到了血液的痕跡,集中在一角。這個菸灰缸被清洗過,但.上面卻沒有留下指紋。
「找到兇器了。」
根據這件兇器,朴尚源他們嘗試梳理兇手的殺人過程。
兇手來到于斌家,用菸灰缸砸了他,可能沒砸死,也可能是出於某種理由,兇手多次揮舞菸灰缸擊打受害者的同一部位,造成了受害者死亡。然後,兇手處理了案發現場,擦掉血跡、指紋、腳印,但離開時卻由於太過匆忙,而沒有把門關
這一犯罪過程並不嚴謹,有幾個奇怪的疑點。
其一,是兇手多次用菸灰缸砸受害者的頭,但擊打的都精準在一個部位。其二,是兇手殺人的時間。兇手離開案發現場是在九點以後,雪停下了。他犯案有兩個時間段,就是下雪前和下雪
如果是下雪後,那麼就是在張紅霞回家之後。這趟樓是舊樓,沒有隔音棉,牆體也不厚,根本不怎麼隔音,以這樣的暴力方式殺人,張紅霞不可能一點動靜都聽不到。
如果是下雪前,那麼張紅霞回家時兇手-定還在屋子裡,可卻沒有開燈。兇手不可能在屋子裡聽到屋子外的腳步聲,就算不隔音也聽不到,所以兇手不可能提前關燈。可如果他是關著燈殺的人,又怎麼可能準確地每一次都把菸灰缸砸在受害者的同一部位呢?
其三,是兇手殺人後的狀態。他殺人後小心翼翼地處理了殺人現場,又把屍體的衣服扒了塞進魚缸里。他這麼做的目的極有可能是除掉屍體上留下的證據,比如搏鬥時留下的痕跡、毛髮之類的,魚缸里都是水,他把屍體扔進去,連指紋都找不到。
可他這麼縝密地處理案發現場,結果臨走時卻沒有把門關嚴,這難道只是一個單純的疏忽嗎?
其四,就是兇手處理案發現場的手段。
完全可以說算無遺漏。也就是說,朴尚源們找不到任何跟兇手有關的線索,無論是指紋、發、
DNA、甚至於犯案的具體過程都模糊不清,這種級別的犯罪技巧,以當下的刑偵環境而言,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
其五,就是被擦拭的血跡的存在。用魯米諾試劑令血液顯形後,是一片大面積的擦拭痕跡,但相對於整個客廳來說,又很集中。--般情況下,兇手在殺人後處理案發現場,會用擦掉血跡的抹布之類的東西-起把指紋之類的東西給擦了,因為抹布會沾上鮮血,又會擦到別的地方,這樣一來就會造成「隱形的血跡」滿屋子都是,只是肉眼看不見了而已。
但兇手在擦完血跡之後,就換了另一個東西擦掉自己的痕跡。
最奇怪的是,被擦拭的血跡周圍,連-丁點濺射的血跡都不存在一這讓朴尚源趴在地,上找了整整一
一個人被人用菸灰缸連續擊打頭部打死,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鮮血都會濺射到周圍,尤其是甩菸灰缸的動作,甚至有可能甩走死者脫落的毛髮、表皮組織這些東西,而無論受害者是否掙扎,都不可能會避免這種情況。
除非,兇手是用類似打樁機一樣的姿勢垂直地一次次把菸灰缸拍在受害者的腦袋上,而不是甩過來打,但這卻不符合殺人的邏輯。
整個案發現場,給朴尚源的感覺就像是受害者自己砸死了自己,然後擦掉自己的血跡,再自己蹲進魚缸里,歪著頭看著自己砸死自己的地方。
當然,這種話要是寫進報告裡,朴尚源這個檢察官也可以不用當了。
很快,法醫的屍檢報告就下來了。
死因是鈍器擊打頭部造成的顱內出血和損傷。陪此之外,沒有任何異常。
死者的體內沒有有毒藥物殘留,這也排除了死者遭到攻擊前被藥物影響的可能性,可卻更加令案件的真相撲朔迷離。
屬於兇手留下的東西,就只有門外的鞋印。鞋印只有一趟,就是從受害者的家裡出來到下樓,一直走到街.上找不到鞋印為止。因為無法確定兇手來時的鞋印——他來的時候可能正在下雪,雪覆蓋了他的鞋印,又或者是從另-邊的樓道,上來的。右邊住戶很多,到了早上張紅霞報案的時候,雪已經被踏平了。所以,無法確定兇手作案的時間節點。1
朴尚源專門對鞋印進行了鑑定,發現鞋印留下時有打滑的痕跡,且印記模糊不清,鞋印周圍的雪也被壓下去了點,就像是堅硬的鞋穿著臃腫的氣囊-兇手離開時,鞋子上還裹著方便袋。鞋印上的血跡是方便袋。上的血跡,兇手在受害者家裡行兇時,鞋子.上就套著方便袋。
不過,法醫倒給出了受害者的死亡時間。
受害者死亡的時間點是晚上十點十分,前後不超過二十分鐘。
這邊案發現場的調查越來越令人費解,另-一邊,陳鋒倒是先把嫌疑.人給找出來了。
因為于斌在外工作,人際關係父母不是很了解,所以沒有在他的父母那裡得到什麼線索,不過在于斌工作的地方,卻找到了線索。
他有一個女朋友,也在藥廠工作,這個人叫王麗旋。
王麗璇長得很漂亮,性格也比較溫柔,是大部分男人都會喜歡的類型,當然除了于斌之外也不乏其他的追求者,這其中就有個具有殺死于斌嫌疑的人。
這個人叫張嵩。
張嵩也在藥廠工作,不過來的時間並不是很長。他認識王麗璇的時候,王麗璇就已經跟于斌在一起很久了。但這個人不死心,經常圍著王麗璇套近乎,甚至有時會在肢體上做出挑逗的行為,這讓王麗璇煩不勝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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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王麗璇還沒有發現,她發現被跟蹤的時候是一個月前,自己在家剛熄燈準備睡覺的時候,她看了看樓下,結果就發現張嵩在樓下站著,抬頭看著她,她嚇得立刻打電話給了于斌,于斌到時,張嵩已經走了。
他竟然在樓下留下了一個保險套。這讓我們覺得,張嵩是故意讓王麗璇發現自己跟蹤她的。
王麗璇非常的害怕,此後,就讓于斌天天陪她上
張嵩沒有再跟蹤她。
但可能是因為「相思難耐」,張嵩在時隔一-個月後,再一次跟蹤了王麗璇,而這一一次,他被于斌抓到了。在爭執的過程中,張嵩還挑逗于斌:「不如我給你點錢,等我千王麗璇的時候你給我錄個
這是他的原話。
這句話徹底激怒了于斌,張嵩遭到了于斌的毒打。如果當時不是有路人攔著,張嵩恐怕都沒法站著離開了。
[家寶1]這件事就發生在于斌死後的三天前。
當然,這只能說明他有殺人動機,真正讓他變成嫌疑人的,是在案發當晚,大概六點鐘的時候,于斌坐.上了張嵩的車。.
「張嵩說想道歉,請我們去吃飯。我本來不想接受,但都在一一個地方工作,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總這樣下去又害怕,只能給他個台階下。但我又不想見他,所以,于斌就一個人去了,還告訴我兩個男人好說話。」這是于斌的女朋友王麗璇的原話,其他藥廠的員工也能證明這一點。
他們在距離不遠的一處餐廳吃了飯,大概在晚上八點鐘,于斌突然站起來打了張嵩--巴掌,說了句什麼,但張嵩只是賠笑,接著于斌轉身離開,張嵩追了上去。
從監控上看,于斌追出店門後又拉住張嵩,低聲下氣地說了些什麼,之後于斌又坐上了張嵩的
從那以後于斌就再也沒出現過。
當然,這也只是一個重大嫌疑,真正讓朴尚源鎖定他的,是一雙鞋。
也就是案發現場唯一留下的兇手的鞋印。
朴尚源根據鞋印的深度、間距、用力程度等對嫌疑人的身高體重進行了推測,因為鞋印是在剛下過雪的地上而不是泥土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準確性,但大體數據,跟張嵩很相似c
最重要的是,張嵩被找到時穿的鞋是一雙名牌運動鞋,鞋碼的大小和鞋底的紋路,和案發現場兇手留下的一模--樣。
但他卻有不在場證據。
案發當晚九點三十,他約朋友去了一家會所,我們甚至一度懷疑,他的鞋被偷了,可他在會所時穿的就是這隻鞋,從會所前台留下的監控里就能看到。
就是說,鞋同時出現在了會所,又出現在了案發現場一它只可能出現在-一個地方。
還剩下一個方法,模擬犯罪。只有案發現場不會說謊。
但這一次我們又遭到了打擊。
「唯——能解釋這件事情的就是犯罪現場的鞋印是之前留下的,他殺了人後才去會所,但這樣又跟受害者的死亡時間相.」.在案發現場,陳鋒說到這時,敞開的門吸引了他的注意:「兇手殺人後把門開了一條縫,是不是故意的?有意降低室內溫度,延緩屍體的死亡特徵。但我第一個到達現場時為了保護案發現場,關上了門,法醫沒有注意這一點。」
我還記得陳鋒說過,他在第——時間趕到案發現場的時候,屋子裡非常冷。
朴尚源恍然大悟,因為人為製造的寒冷影響了我們對屍體死亡時間的正確判斷.所以,于斌的死亡時間其實是在法醫給出的死亡時間之前!
既然受害者的死亡時間能造假,那麼其他的會不會也能造假?比如,案發現場本身。得到這一啟發後,那些在案發現場始終無法解釋的事情,忽然間全都說得通了。
兇手用菸灰缸反覆擊打同--部位卻沒有濺血,是因為他真的採用打樁式的方法,而當時受害者早就已經死了。兇手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掩飾兇器並不是菸灰缸。
好把這裡偽造成案發現場。而實際上,這裡根本就不是兇手殺人的第-現場。
這也就解釋了,他為什麼在「行兇時」也把鞋子包上方便袋,因為那時已經是「行兇後」的行兇時了。偽造一個案發現場,遠遠比處理--個真正的案發現場要簡單得多。
這樣的話,這裡就不會存在嫌疑人的蛛絲馬跡了,也實現了在現有的偵查條件下幾乎不可能的
朴尚源成功模擬了犯罪。
兇手早在之前就把人殺死了,他把屍體帶到這裡前,進行了全副武裝,橡膠手套、鞋套、帽子、口罩之類的,所以才沒有留下兇手的任何痕跡。來到這裡後,又對屍體進行了毆打。張紅霞回家時,兇手甚至就在屋子裡。但因為是屍體,不會掙扎,也就不需要開燈一這種情況下兇手也不可能會開燈。同時因為砸屍體不會發出太大的聲音,張紅霞才沒聽到。
他成功把菸灰缸變成兇器後,就把屍體塞進魚缸里,水能更迅速的減緩屍體的死亡特徵,尤其是涼水一所以他臨走時把門打開了一條縫。
這一推測完全沒有任何矛盾的地方,也繞過了張嵩的不在場證明。
那要怎麼才能證明我們的推理正確呢?
其實,在除去障眼法後這起案件就會變得相當簡單。張嵩在另一個地點殺了人,把人帶到這裡必然要使用工具,而他正好有一輛車。
我們在他車子的後備箱裡找到了于斌的血跡。
儘管沒有找到真正的案發現場,但這一虛構的殺人現場顯然已經說明了真相。
張嵩在無可逃避的鐵證面前承認了自己殺人的事實。出於嫉妒和報復的心理,他假裝跟兩人和好,卻一直在策劃殺死于斌,而他殺人偽造案發現場的靈感來源,竟然是推理小說和懸疑電視,他是個「殺人愛好者」。[家寶2]
然而沒有人滿意這樣的答案。張嵩在和于斌吃飯時也有過爭執,但最終卻被張嵩「勸回來了」,如果他一開始就懷著殺人的心理,他沒有必要在「和好」時激怒于斌。
朴尚源又對張嵩進行了審訊,問他在和于斌吃飯時在爭執什麼,但他含糊其辭,只說是讓于斌打他--巴掌出出氣,這顯然不是真正的答案。
為此,朴尚源專門找到了一個唇語識別專家,通過監控錄像對他們的對話進行「再現」,因為離開店到_上車的一段時間,店外的監控雖然拍攝到了他們,但卻沒有拍攝到口型,只有在店裡他們聊天時拍攝到了。
「我給你錢,你給我錄像叫我干一-次。」這是張嵩挨巴掌前說的最後--句話。
他根本沒有和解的打算,而是依然妄想用錢來滿足他的特殊癖好-當著男人的面強姦別人的女
他求之不得,怒而殺人。
如果王麗璇當時一起去了,可能就是更悲慘的結這一想法始終徘徊在我的腦子裡。
張嵩是個令人毛骨悚然的心理變態者。單是他殺人後縝密的偽裝就足以令人不寒而慄。
老實說,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張嵩在殺了人後,把所有相關的東西甚至連受害者的衣物都扔掉了,為什麼他不丟掉自己的鞋。
在他招供後朴尚源特意問了他,他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的同時也令我心生惡寒:「我鞋將近一萬塊錢呢,不捨得扔。」
原來,人命還沒有一-雙鞋值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