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留下的銀子一共只有一百兩,還本金就用掉了六十兩,只剩下四十兩。黎家人來這兒還不足半年就欠下了這麼多,還沒有還銀子的能力,那麼以後村里想再借銀子給他們就得掂量掂量借多少了。
要是黎家人以後能走正道,量入為出,村里人又擔心白氏的銀子用完了,他們就又還不上銀子了,借他們的銀子也少了,將來產生的利錢也少了,黎家人靠自己的雙手就能踏實過日子。
可若是黎家人繼續不走正道,繼續借銀子,要麼村里怕他們還不起就不借給他們了,他們還不勞作養活自己,之後他們就會無錢可用,只能靠她留下的銀子勉強餬口。
借銀付利長遠來看的確不是什麼好事兒,可是如果不借,手頭無錢可用,眼前這關都過不了,還談什麼以後。
要麼村里還是繼續借給他們,儘管借的少了些,黎家人想吃飽肚子和維持一些基本的開銷還是能的,只是為了讓他們把借的銀子還上,就得看著他們勞作還錢。
有了白氏的特別囑咐,黎家人這回是少不了辛苦勞作了,就是有黎梓卿和黎朝宗想出去做工,也得先學著去干農活,實在幹不了,還得村里人覺得他們品行上沒有大的瑕疵,才能讓她幫忙在外面找活計。
總之無論如何黎家人都少不得要在開春之後干一場農活了,就是現在是冬日裡,也會被安排去灑掃村裡的路、稻場和祠堂。
而且白氏也說明白了,出去為奴做工可以,買奴契不能免,免了的話誰能保證這些人出去不亂說、不會做出什麼危害喬家村的事?
喬大錘想了想就明白這樣的好處了:「白媽媽放心,都按你說的辦,里正叔回來也會同意的,黎家人保證餓不死。」
這麼多銀子放在村裡的帳房,拿來給村里辦別的事兒都行,尤其是年前祭祖,有了這筆銀子置辦三牲和乾果都能寬裕些。
黎家人麼,只要不餓死就行,沒吃的了,就給他們點兒窩窩頭和鹹菜,反正他們自己至少還會種菜,這些東西從誰家擠一些就有了,沒多大花費。
喬大錘和白氏雙方交換了眼神,都露出了心領神會的表情。
喬大錘將黎百川揪起來押著,出去到旁邊的院子叫了兩個農婦出來,讓她們把黎老太太和顧氏押走。
正是這個時候有一個人匆匆趕來了,竟然是在村頭老太太家做工的黎梓如,白氏她們這片院子在村尾,離得遠,她從知道消息和趕過來都比之前的人慢一步。
黎梓如跟黎梓卿不一樣,黎梓如是真的認真的在做活兒,這些日子她學了編筐、編竹籃子,還學了好幾種西綏時興的打落子手法。
黎梓如願意到外頭當丫鬟,為的是遠離黎家人,給自己一個踏踏實實幹活、靠自己雙手養活她自己和她的生母姨娘李氏的機會,不像黎梓卿那樣是為了做妾享福去的。
她聽說白氏回來了就想過來求上一求,看能不能給她個機會,沒想到沒多就聽說她家裡人來鬧事了,她趕緊就過來了。
她承認她這麼做主要是為了不讓家裡這些個人把白氏得罪的太死了,連累她失去了出去的機會,可是她也是真的想贖罪的。
在羈押流放之人的那個莊子裡,黎梓如親眼目睹了李紫薇如何被逼迫、如何被虐打,可是當時她抬害怕了,也是沒有辦法,除了幾句無力的求情之外,她並未能幫上黎久薇些什麼。
黎梓如大步流星地走進白氏家的院子,這些日子的勞作已經讓她失去曾經那個小家碧玉的黎家三姑娘的流雲小步,她上前行禮道:
「白媽媽,我是黎家的三姑娘黎梓如,家中祖母、父親、顧姨娘言行失當,叨擾了白媽媽和喬家姐姐、弟弟的清靜,我未能攔住他們,也未能規勸,是我的不是。」
「要是白媽媽有需要,我願意作證,當日我爹答應將二姐姐賣與白媽媽,並未受到逼迫。在二姐姐被您接走之前,我爹確實要將她賣到百花樓去,她抵死不從險些被我爹打死……我當時就在對面的牢房裡,都看見了,救不了。」
「我二姐姐她現在……無論她現在如何,無論以後還能不能相見,我都願意作證。有血親作證,那份斷親文書,應該會做數吧。」
那時在羈押流放之人的莊子裡,黎梓如和李氏被關在了對面的牢房裡,開始的時候她只能喊,根本攔不住黎百川、顧氏和黎老太太。
後來,因為李氏害怕,捂住了她的嘴,用手蒙住了她的眼,她人小力氣也小,根本掙脫不開,被放開的時候,獄吏已經抬了棺材來把黎久薇抬走了。
「作數,自然是作數的,只是黎三姑娘,你爹近來恐怕是沒功夫走出喬家村了,暫時也用不著作證……黎三姑娘這時候趕來作證,你想要什麼?也想像你的姐姐和弟弟一樣到外面去?」
黎梓如愣住了,她沒想到白氏竟然如此直接,當即便呆住了,站在那裡低著頭,整個身子都是縮緊著的。
黎老太太還沒被押出去,把黎梓如的話聽得清清楚楚,被人按著肩膀還要往回沖:「梓如,你爹賣了你二姐姐都沒賣你,待你不薄啊,你居然不為你爹說話。」
「你還想出去?你是比得上你大姐姐還是你阿弟?就憑你也配?回去就把你嫁出去,看你怎麼跑……」
黎老太太被架了出去,黎梓如尷尬地站在那兒,大著膽子抬起頭:「白媽媽,我願意出去做工,真的只是做工,我不會逃避買奴契,我知道出去要付出什麼代價,我就是不想再待在我爹和祖母身邊了。再這樣下去,他們會賣了我跟姨娘的。」
罪人和罪眷流放是為了充盈相對荒涼之地的人口,促進當地的發展,為奴做工自然可以,可有一個前提就是這家人必須留下足夠的人口用來開墾、耕種分給他們的土地。
一般的罪籍,除了那些從前為官的指望著赦免之後起復的人,指望著之後參加科考的,再或是實在接受不了奴籍身份的,其餘的尤其是覺得短期內赦免無望的,赦免後也沒有前途的,想得到些實際好處、能夠更好地生活的,都是願意出去的。
而除了那些在人命和朝政上犯有大惡罪行的本身也不被允許離開安置之地的,主家也樂意從當中選一些手腳乾淨、做事勤快、被牽連而本身品行不錯的人去自家府上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