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獄長訓完話之後,就逕自趾高氣昂地離開了。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那個一臉陰鷙的獄警開始自我介紹:「我是赤柱監獄四大監區的北區監護科長,我叫陳國雄。你們這些混蛋很走運,被分到我的環頭。跟我來。」
紅孩兒小聲對靚坤說道:「坤哥,這個混蛋在外面被人砍過,所以對我們這些落難中人特別狠,我們都叫他『烏鴉』——聽到他叫喚,准沒好事。」
……
跟在烏鴉身後來到北區,按照各監倉的空床位數量,烏鴉隨便把這一批「新生」分派到各個「班級」,命令道:「三分鐘把你們的東西放好,然後回到操場上集合。」
靚坤拿著草蓆、枕頭、被子、臉盆、毛巾、杯子、牙刷,走進分配給自己的監倉。
幾個熟人都和靚坤被分配到同一個監倉。
一進監倉,傻強就自告奮勇地拜碼頭、報字號——當然,他報的是靚坤的字號。
於是,作為香港有數的大社團洪興有數的高層,靚坤得到了「頭板」的優待——監倉門口上下鋪的上鋪。這可是塊風水寶地,要知道監倉的廁所就在最裡面,又沒有抽水馬桶。
靚坤的下鋪就是傻強。
至於紅孩兒、陳律師等人就沒這麼好命,直接被分派到了離廁所最近的上下鋪。
……
放好東西,回到操場,蹲下來聽烏鴉訓話。
烏鴉訓完話之後就是點名,點的都是剛才叫了飲料的囚犯,「被點到的人,到打藤房打藤。」
「打藤」是指笞刑。笞刑在中國古已有之。而香港所施行的笞刑,則源於英國的習慣法。早年間,英國殖民者以笞刑來對付印度等殖民地的罪犯,其後以「中國犯人雖不怕死,但最怕肉體上痛苦」的藉口引入香港。1865年,香港正式立法規定:對監管的犯人和使用暴力侵犯他人者,除一般判刑外,更可判處公開笞刑。
——與之相對的,早在1721年,普魯士選帝侯腓特烈一世頒布法令,規定酷刑只能在他本人親自審查案件後才能決定是否採用。1754年,腓特烈二世(腓特烈大帝)完全廢除了酷刑。
1734年,瑞典成為第一個廢除任何形式任何目的酷刑的國家。
1738年,兩西西里王國(後併入義大利)廢除酷刑。
1769~1776年,澳大利亞廢除酷刑。
1786年,義大利全境廢除酷刑。
1794年,荷蘭廢除酷刑。
1801年,一向被視為「歐洲土包子」的俄國廢除酷刑。
在香港,「打藤」主要是針對中國人,英國人因此而經常濫用,犯人受罰的過程通常吸引大批人圍觀,有人因為受笞刑所引致的傷而死。1877年,港英當局廢除公開笞刑,只在監獄內仍繼續執行。
在1950年代,港英當局才在世界反殖民浪潮的壓力下,加強監管,以防「打藤」被濫用,規定未滿14歲的犯人不得鞭打超過6下,未滿16歲不得鞭打超過12下,未滿21歲不得鞭打超過18下。同時,賦予監獄懲教人員決定是否施行「打藤」的自由裁量權。
被點到的囚犯都是一臉不可置信的表情。
特別是其中還有靚坤認識的囚犯,此人是個記者,名叫程安。
記者這個職業,特別容易讓人自命不凡,什麼無冕之王啊、「第四權力」啊。
程安就是那個站在馬路對面拍下靚坤揮刀瞬間的記者,還給靚坤安排了一個頭版頭條,鐵證如山,讓靚坤連找人頂包都沒辦法下手。
程安害得靚坤坐牢,倪坤反手就給程安家裡塞了一包白小姐,又向毒品調查科(NarcoticsBureau,縮寫:NB)舉報了程安。
牛13哄哄的程安本來把事情說清楚就行了,頂多就是一場誤會,卻偏偏要跟毒品調查科的人動武。
毒品調查科的人也不慣著程安,雖然不夠證據起訴程安藏毒,還是以「襲警罪」送程安進來跟靚坤作伴。
程安所在的雜誌社,也是一間小雜誌社,開始也想發動輿論保下程安,但是被倪坤派人往雜誌社裡面扔了幾條菜花蛇,也偃旗息鼓了。
也是趕巧了,程安被送進來的時間和靚坤是一樣的。
所以,看到程安叫飲料,靚坤也沒有提醒他。
……
走進打藤房。
獄警命令道:「13259,法官判你打六藤。你體重一百三十磅(英制重量單位,約合一百二十斤),打四分二厘藤。」
打藤房會根據人的體重選藤,「四分二厘」指的是藤條的直徑為市尺四分二厘,合4厘米。
看著獄警從藥水桶裡面抽出一根粗細合適的藤條,並用卡尺測量藤條的直徑是否符合標準,程安心裡一陣發毛。
執行「打藤」前,醫官上下打量了程安一眼,就算是體檢了——體檢的目的是察看犯人的身體一次所能承受的藤笞數。
行刑開始,獄警命令道:「脫衣服脫褲子,過去。」
程安按照命令,脫去囚服,光著屁股,雙足立地,趴在一個長方形木架上,任由獄警用皮帶把自己的雙手綁在木架上。
藤條在獄警手中,先是發出一陣破空之聲,然後啪的一聲打在程安的屁股上。
程安立即發出慘叫聲,比「通櫃」時發出的聲音要大得多,哭爹喊娘,提淚橫流,悽慘至極。
打一鞭後,獄警休息了三分鐘,也是怕犯人吃不消。
醫官立即上來給程安把脈。把完脈,醫官對獄警點了點頭,示意程安可以繼續受刑。
中場休息三分鐘之後,程安又吃了一藤條,疼得他奮力掙扎,但是綁得死死的皮帶又讓他無處可逃。
直到打完六藤,獄警解開捆綁程安雙手的皮帶,程安已經疼到脫力,根本沒辦法自己從行刑架上爬下來。
醫官一邊給程安的屁股上敷藥粉,一邊說道:「現在我給你敷上藥粉,給你止血。你自己注意,別讓褲子粘在傷口上了。你放心好了,所有的藤條事先全部用藥水浸泡過了,不會讓你傷口感染的,但是會在你身上留下痕跡,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才會慢慢褪色。從今天起,至少十天,你別想坐著或者躺著,必須得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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