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前的記憶,
都是片段組合。
甚至都不知是真是假!
丑子終於就要走出混沌黑洞,走向那無邊的大光明。玉子也不厚道,既然是投胎,為啥不讓丑子一開始就有異能或金手指。
投胎托生於上世紀六十年代中後期的丑子,那一年的年底,在東土神州是發生過大事件的。
四年後,
已經來到七十年代!
丑子的記憶里,
是有人把他的名字改了
那個人不是別人,
是他那個不靠譜的父親
他的父親一直嫌棄他,
一有機會就取笑他,
經常故意把他弄哭。
還以此為樂。
這是最讓人惱火的事
丑子在哭,他在笑。
四歲的丑子記得很清楚,有一天凌晨,一早出去撿狗糞的父親回來,又半躺回被窩,和母親說著閒話。見一早丑兒子也醒了,就開玩笑說,丑兒子是他一早出去撿狗糞撿回來的!
這件事丑子到如今
還牢牢記得!
這讓丑子產生了對自己的認知矛盾,自己究竟是不是他們的親兒子;自己是不是被嫌棄而遺棄的孩子。所以才會叫「丑子」,這個名字還不像石頭、钁頭一樣,只是因為偷懶或好記起的名字,這個名字滿含評價!
丑子當時就能感覺到,後來當小玉兒學完了大學哲學和研究生文學批評課後,就更清楚這個符號的深層意義!
丑子是被父親嫌棄的
至於母親,不知道。
應該會好一點,
畢竟是她身上掉下的肉
應該還好!
從那時起,丑子不要父親抱,不要和父親親熱。甚至討厭父親說話,對父親吃飯的吃相也是一臉厭惡。
大音樂家貝多芬也特別恨他爹,老頭死了都不去看一眼。他爹本身就是樂團出身,對他格外嚴厲,有點讓兒子「實現自己的理想達到自己所不能達到的高度」那意思。
估計那個傅雷也夠嗆!
朱自清則是
討厭他的一堆孩子!
直到父親去世,
丑子能想到的善待,
也不超過三件
有的還不值一提
第一件是丑子讀小學,
他買了大大的桃子
帶去看他嫁在城裡的姐
那家人家,
是丑子最討厭的
當然不包括他姑,
丑子沒有怎麼見過她,
她害癆病早就死了。
但她的那些孩子,
都以為自己是
「城裡人」
「城裡人」的意思,
都知道吧?!
城裡人就城裡人吧
問題的關鍵是然後
丑子是鄉下人!
還是不懂規矩的鄉下人
可他們的那些小命,
其實是他們的舅舅
從餓死鬼里撈出來的。
那倒也和丑子無關!
丑子關心的是憑什麼
他們那麼拽!
終於,有一次在城裡一起過馬路,他知道原因了,他們是嫌棄他,連走路都不會走。他們的意思,是不能走在大馬路中央,要走在靠邊的人行道上。
憑什麼?
馬路修好,不給人走
難道是給騾子走的?
要說那是給機動車走的
那誰告訴你,
半天都沒有一輛車開過
這件事的結局是,
父親買了桃子,路過丑子小學的教室,隔著破窗給了他一個粉粉嫩嫩的大桃子吃。
丑子滿意地吃了,
暗自慶幸他們少了一個
第二件好事,是丑子考上大學,臨走去城裡送他,父親花五十塊錢給他配了副塑料黑邊眼鏡,當時的他,眼睛本來賊好,也不是因為學習用壞的,而是躺著看小說看壞的。那是一整套的老姚的《李自成》差不多就十幾本,當時看得停不下來,差點把自己還要參加高考都忘記了。
其實那書很差,
只是一時找不到更好的
後來居然還獲得了
鯽鮁文學獎
也只能說
那時間好書有限。
後來當丑子成了小玉兒
讀了文學評論的研究生
畢業分配在那家
全國知名的專業報社
再也不好意思提那本書
這會子還是說父親
還做過第三件好事麼?
那得讓我好好想想……
反正四歲時,他做過的
都不是什麼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