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張玉看到對方的時候,一雙清澈的雙眼忽然閃過一道光澤,她暗忖著,怎麼這個人長得和自己那麼相像,就如是一個鏡子反射出來的感覺。
張紅也感慨萬千,她和妹妹長得如出一轍,無論是五官的輪廓還是臉部比例以及身高,都極其相似。
只是張玉因為懷孕,看上去肚子稍胖了一點。因為長期待在地下室,皮膚也白了一點。
因為張玉害怕見到陌生人,不能接觸太陽光,就由李凡拿雨傘遮擋,牽手陪著,走出了地下室。
張玉和蓮姨都送去醫院住院部,有專人看管保護,李美詩的屍體也處理好了,李凡被請到公安局,面對張紅的審訊,也不再隱瞞,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二十二年前,李凡的妻子因為難產,流血過多而撒手人寰。而生下來的女兒李美詩,卻是一個不正常的病人。
李凡請了遠房親戚馬蓮來照顧李美詩,馬蓮原是醫院幼兒科護士,因丈夫患上癌症,不得不辭職專心照顧他。
因為付不起高額的治療費用,馬蓮向李凡借了三十多萬元,可是,錢是花光了,可她的丈夫最後也是醫治無效身亡。
馬蓮孤身一人,窮途潦倒,來李家當李美詩的保姆,一是為了還債,二是為了找一個安身之所。
李凡也考慮過另娶妻子,再生一個健康正常的孩子。可是,他又擔心發生後媽欺負女兒的慘劇,一直猶豫不決。
有一次,李凡去燕京出差辦理完業務後,到街心商業街購買生活用品,步行至一個轉彎角時,聽到一個嬰兒「哇哇」的啼哭聲,一時想起自己家裡的女兒李美詩,便循聲望去。
只見一個身材矮小,留著短髮的婦女,抱著一個留著小辮子的小女孩。
這個小女孩和李美詩差不多一樣大,都是兩歲左右,有一副很逗人喜愛的臉蛋,李凡看著就喜歡。
李凡搭訕問道:「阿嬸,你女兒哭成這樣子,是不是餓著了?」
婦女搖搖頭:「她是不肯吃東西。」
李凡關心的問道:「那她是不是病了?」
婦女沒有回答李凡的問題,轉移話題低聲道:「老闆,我這小女兒是超生的,養不起了,你要不要收養?不過要給我一點撫恤金。」
李凡一聽,就知道這婦女是一個人販子。他想著給李美詩找個夥伴也是好的,可以讓她們一起玩耍一起長大,便決定買下來。
李凡直接問道:「要多少錢?」
婦女伸出五個手指:「五萬元。」
李凡面露喜色,也不還價,爽快地說:「好,我買。」
說著,李凡就從隨身帶的布包里掏出一大把百元鈔票。
婦女習慣了抬高價錢,讓對方討價還價,想不到李凡這麼爽快就答應了,並且急著要做成交易,她心裡反倒猶豫了。
婦女索性放下了臉,冷冷地說:「我不賣了。」
「為什麼?」李凡給了對方一個詢問的眼神。
婦女心虛的撒謊說:「這是我生的第三胎女娃,名字叫阿玉,可我丈夫想再追生一個男娃,家裡又沒錢養,我才一時糊塗想放棄她,現在我忽然良心發現,又捨不得!」
李凡從商多年,早就看出她是為了加錢,眼神忽然間變得犀利:「你就不要演戲了,單憑外貌來看,你怎可能是阿玉的母親,我去叫警察來!」
婦女嚇得脖子一梗,連忙將阿玉交給李凡,並拿走了他手上的五萬元現金。
李凡將阿玉帶到金陵市聖角鎮涉頭路的別墅屋裡安頓下來,交由馬蓮照顧。
半年後,李凡買下了自家隔離的地皮,並加緊時間擴張建築,在新建的第4幢和第5幢別墅下挖了一座地下室。
一年後,擴建工程完成,地下室里裝修豪華,但是沒有電視機和電腦這些能看到外界消息的電器。那是因為,李凡另有打算。
從此,馬蓮就在地下室照顧著阿玉和李美詩,兩個小女孩沒有去學校上過一天課,李凡沒有給阿玉辦理身份證件。
為了不讓別人知道阿玉的存在,李凡不准讓馬蓮對外提及此事,所以也不准馬蓮離開第5幢別墅半步。
馬蓮當時也四十多歲,經歷了人間的滄桑,世態炎涼,如今有這麼安樂富足的生活,哪裡還敢拒絕。
她的性格本來就孤僻,特別是到了這種年紀,還欠著一屁股債,能安安靜靜生活才是她的願望。
至於李美詩,她是智障啞巴,根本不用擔心她會傳出去。
為了讓張玉控制在地下室的範圍,李凡在阿玉身上投下了對光比較反感的藥物,包括吃下去的和抹在皮膚上的。
阿玉為何接觸陽光會出現光過敏反應,主要是因為紫外線對藥品結構產生破壞性改變而形成抗原,進而引發皮膚的過敏反應,激起類似濕疹、蕁麻疹的病變,甚至還有水皰。紫斑,並伴有瘙癢感。
這樣,阿玉就不敢再要求爬到樓梯上面去玩,不然會碰到太陽光。
幾個人安安樂樂的過了六年,阿玉和李美詩也八歲了,那年秋天,馬蓮的嗓子突然變得沙啞了,又過了十天,她便完全成了啞巴。
馬蓮懷疑吃了什麼東西,李凡聽了,駁斥她是想多了,說是得了遺傳性聾啞症。
那幾年,李凡使馬蓮懂得了,他是她的主宰,如果她敢反抗,就算死在地下室里也沒人知道。
馬蓮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她也認命了,只怪自己做錯了兩件事,一是對阿玉說的太多了,二是產生出去走走的念頭。
李凡為什麼要毒啞馬蓮,主要就是不想讓她在阿玉的成長過程中,透露外面世界的情況。
生活的軌道按常規伸延,李凡又終於讓馬蓮懂得了,不會說話更好,省得惹很多麻煩。
兩個女孩長到十六歲的時候,阿玉出脫成一個美貌絕倫的姑娘,而李美詩卻肥得像個充滿氣的氣球。
在一個細雨濛濛的晚上,李凡沒讓李美詩進來第5幢別墅,他拿來一台手提式電腦,在阿玉面前播放黃色視頻。
阿玉沒見過,覺得很新奇。
從此以後,李凡不時向阿玉灌輸男女之間的愛戀,交歡時的快樂,並向她展示自己的身體,講解男性的美。
起初,阿玉羞愧難當,驚恐不安,幾次下來,她漸漸覺得無所謂了,以為男女之間就該是這麼回事。
李凡就這樣占有了阿玉,六年後,阿玉終於懷上了李凡的孩子。
......
張紅聽著聽著,強忍心中怒氣,問道:「阿玉就一直沒出來過嗎?」
李凡搖搖頭說:「沒有,阿玉不知道除了居住的地方外還有什麼;除了我、馬蓮、李美詩和一隻捷克狼犬外,這外世界上還有什麼人和動物。」
張紅直視著他:「你既然想阿玉當你的妻子來續弦,可以說服她,名正言順且合法地娶她為妻,你何必這樣把她困在地下室里,過著行屍走肉的日子?」
李凡的眼神一下黯淡下來:「若是讓阿玉明白世事,恐怕我也就面臨著失去她的危險,是我自私,想獨自占有這顆閃閃發光的珍珠。」
「你太殘忍了!」張紅語氣提高几分,帶著幾分呵斥的調侃道,「世上有一些手段極為高明的人,他們生來就是為了駕馭人,統治人,他們身上統統披上一件五顏六色的外衣,外人只能瞧見其華麗的顏色,卻看不見裡面藏的是什麼,這是許多悲劇的根源。你,就是這種情況。」
李凡有些心虛,不置可否,不免感慨道:「Madam,我承認做錯了,事已此至,不管如何,張玉是我從人販子手裡買來的孩子,她已懷上我的骨肉有五個月,我希望她能順利生下來,若是可以,我願意向社會捐出一億元以減輕罪孽,願意向張玉的家屬賠償五千萬以求得到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