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案件的炒作

2024-08-26 15:43:25 作者: 葉一滴水
  原告律師還是在拒絕承擔責任!

  孟浪又答辯道:「生效時間可以這樣說,但是終止時間不能這麼講,這是基本的法理,而且本案的核心在於,工傷保險待遇不是雙方約定的,而是法律規定的,只要勞動者是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就要認定為工傷,原告方無法否認第三人是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因而就無法免除其承擔賠償工傷待遇的責任。」

  法庭辯論結束後,原告方明顯有些坐不住了,他們沒料到,第三人請到的律師這麼牛,打擊到他們的要害之處了。

  本案焦點是,工傷保險待遇是法律規定,而不是合同約定,勞動者即使離職了,也不能缺失對勞動者合法利益的保護,只要勞動者下了班,不論離職沒有離職,在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用人單位就要承擔責任。

  法官聽完他們三方的辯論後,便宣布休庭,並告訴他們,由於案情比較複雜,暫不當庭宣判,讓大家回去等候通知。

  從法庭出來後,柯聯仁連連向他表示感謝,雖然還沒有宣判,但是他也感覺到原告方理屈詞窮了。

  「先回去等著吧,法院要是宣判的話,我會告訴你。」跟柯聯仁說了一聲,孟浪就回去了。

  回到律所的時候,只見錢正源正召集唐芙蓉幾個在那裡開會,他見了,就悄悄走了進去。

  沒有人去理會他,只見朱棣正皺著眉頭,坐在那裡擺弄著鉛筆,唐芙蓉站在那裡也沒說話,董卓看著投影儀幕布,主任錢正源掃了他一眼,便開口說道:「看來如果富家人拒絕配合鑑定的話,我們就要想辦法炒作一下案子了。」

  朱棣聽了,皺眉道:「也只有如此了,但炒作案件需要一筆費用,不知當事人願意不願意出。」

  董卓道:「這個當事人也真是的,跟其他繼承人談條件都談不妥,答應多給他們一些份額不就行了嗎?」

  唐芙蓉道:「那些個繼承人也不傻,如果只是多了一個人參與分配,倒還好說,而她是兩個子女參與繼承分配,一下分走了五分之二的份額,幾乎占了一半,他們盤算半天,覺得還是拒絕為好,當事人也沒有辦法,而她也不能讓步太多,那樣的話,就失去打官司的意義了。」

  朱棣之前提出的利用矛盾來讓富家人配合DNA鑑定的想法沒有實現。由於富新翰已經火化,無法直接進行親子鑑定,因而只有通過DNA親緣鑑定來間接認定親子關係,這就需要富家三個子女提供鑑定樣本,現在富家子女拒絕鑑定,案件就陷入僵局了。

  現在他們商議的辦法就是炒作案件,把富家人爭家產的事情曝光於媒體之上,以此逼迫富家子女同意進行DNA鑑定,否則,富家子女就會面臨著為富不仁的輿論壓力。

  可是想把案件給炒起來,不是說說就能搞起來的,富家那麼有錢,媒體輕易也不敢得罪他們家,除非依靠自媒體先攪攪局,再讓大媒體跟進。

  而要讓大的自媒體參與到這種事情中來,沒有一定的費用支持,怎麼能行?

  「找幾個大V問一問,讓他們先開一個價,如果是十萬八萬的,我們先給墊付是了。」錢正源想了想,說道。

  董卓聽了,禁不住說道:「十萬八萬的費用當事人如果都不願意出,那她的子女到底是不是富新翰的子女,不值得我們懷疑嗎?」

  董卓這樣一說完,朱棣就嗤笑道:「你覺得當事人會無聊到去誣陷富新翰?不是他的子女硬說成是他的子女?那她圖的什麼?圖好玩嗎?如果真是這樣,那玩笑就開大了,這是不可能的事,我們該支付的成本還是要支付的,大不了,等官司勝了,讓當事人再還給我們。」

  董卓看了朱棣一眼,卻說道:「主任說十萬八萬能搞定,這是普通的案子,像這種涉及幾億的大案子,那些大V也會看人下菜碟,萬一獅子大開口問我們要幾百萬的炒作費用,那怎麼辦?我們可不能替當事人支付這麼大金額的費用。」

  董卓一說完這話,大家便沉默了,他們一案子敢收一千多萬,難道自媒體大V他們就不敢收幾百萬嗎?

  而且他們一看涉及到富家的事情,敢不敢接招都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找證人怎麼樣?」唐芙蓉過了一會兒,想了想說道。

  「證人也只能是間接證明,而且富新翰是秘密包養,與富家人關係密切的證人肯定不願意作證,而關係不密切的,又有什麼證明力呢?」董卓說道。

  錢正源沉思半天,說道:「我看要不就這樣,一方面還是要讓當事人想辦法,跟其他幾人繼承人再談談,如果能談成就省事了,如果談不成,就想法利用證人作證,另一方面,做好進行案件炒作的準備,那些大V想要幾百萬不可能,可以再給他們多一點,但要的太多,我們也不能答應,如果在案發前實在不好炒作,就在開過庭之後想想辦法,到那個時候,案件已經公開,富家作為公眾人物,媒體前去採訪,他們也無法拒絕。」

  朱棣一聽,眼前一亮道:「主任這個方法好,到時候我們多請些記者去法庭旁聽就可以了,然後趁機讓他們採訪一下當事人,把富家的內幕給揭露出來,現在大家都喜歡八卦新聞,媒體更是趨之若鶩,或許不用花一分錢也能搞定這個事情。」

  董卓聽了,思考了一會兒道:「就怕到時候,開完庭,案件公開,媒體曝光,富家人可能會覺得已經無所謂了,沒什麼壓力了,就會失去炒作案件的效果,對富家人施壓的最好時機應當是在開庭前,讓他們在庭上同意配合DNA鑑定才行。」

  董卓講的還是有道理的,孟浪禁不住看了他一眼,但朱棣卻反對道:「富新集團是一家上市公司,如果遺產糾紛案不斷發酵,肯定會影響到他們公司的股價,這對他們肯定會產生心理壓力,他們不可能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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