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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1章 這只是一種瑕疵

2024-08-26 15:45:32 作者: 葉一滴水
  魏天成越說越理直氣壯,那位老律師聽了很滿意,然後看了看法官說:「我問完了。」

  老律師問完後,法官問孟浪問不問?孟浪想了想,覺得自己就沒有必要問了,也問的差不多了,等到舉證質證的時候,他再講吧。

  孟浪不再問了,被害人的代理人便開始問道:「你口口聲聲說,與我的當事人最初談好的價錢就是八百多萬,你能給我一個準確的數字嗎?」

  「準確的數字沒有,但是當時約定至少是八百萬。」

  「至少是八百萬,你這個案子是從哪裡算出來的?根據律師收費的哪一條標準?」

  「律師收費標準早就過時了,案子現在都是一事一議,哪有嚴格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收的?」

  「也就是說,這個八百萬的數字是你自己提出來的是嗎?」

  「是我們商量出來的。」

  「我的當事人答應了嗎?」

  「答應了。」

  「如果我的當事人答應了,為什麼只支付給你三十萬呢?」

  「那三十萬是定金,我這是照顧他們。」

  「我的當事人資金一直充足,如果他願意支付八百萬的律師費給你,他會當場就支付給你,而不會反悔不給你,你剛才說是因為我的當事人不願意支付律師費給你,你才借著幫他們找關係的理由問我的當事人要錢,那我想問你,你一直是我的當事人的辯護律師,在案子沒有完結的情況下,我的當事人如何敢拒絕向你支付律師費?而且如果我的當事人拒絕支付律師費,那就是一種解除委託的行為,你就更沒有資格向我的當事人要錢,也沒有資格繼續代理這個案子,在這種情況下,你採取欺騙的手段向我的當事人要錢,更是一種欺詐行為,你虛構了幫他們找關係的事實,你從來沒有告訴他們這是律師費,作為一個正常人,正常情況下,律師費的收取沒有這麼收取的,你怎麼解釋這個事情?」

  「他們並沒有向我提出要求解除委託,因此我在一直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我見他們一直迴避律師費這個問題,才想起這個主意問他們要錢的。」

  「你的意思是,你既沒有向他們提出律師費的問題,而他們也沒有去談到這個律師費的問題,你們是在達成一種默契嗎?」

  「差不多是這樣。」

  「你們雙方都沒有提到後續律師費的問題,那你們這是怎麼商量出來的律師費呢?八百萬與三十相差甚遠,如你所說,三十萬隻是定金,且不說律師費並沒有定金一說,就是有定金,他與最後的律師費相差七百多萬,而你們在後來的案件代理中,雙方居然都沒有提到這個事?你覺得你這樣說話,能夠讓人信服嗎?」

  「在八百萬這個事情,我們前期並沒有說的太死,但是大體就是這麼一個數目,我為了先把案子接下來,採取了一點模糊的策略,這一點當事人是知道的,因此我提出幫他們找關係時,問他們要錢時,他們才會很痛快地給我,不然,我只說幫他們找關係,他們會把錢給我嗎?也就是說,這八百萬在他們的預期之內,而這種預期,就是在之前的商談中產生的。」

  「你的意思是說,之前你只是向我的當事人提出過八百萬的事,但是我的當事人沒有答應是嗎?」

  「不是沒有答應,而是沒有否認,因為他們的目的是想撈人,錢不是問題。」

  「你沒有正面回答我,我的當事人當時到底有沒有答應你的要求。」

  「我的意思是說,當事人當時既沒有同意,也沒有否認,只是說讓我把案子辦好,那麼我就認為,他們是答應的,是這麼一個情況。」

  「說了半天,你的意思是是你自認為他們答應了,你身為一名律師,應當知道,合同的簽訂應當在雙方達成合意的情況下才能成立,意思表示真實一致才行,而你在雙方沒有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就自認為合同成立了,所以後期當事人不願意支付律師費,就是一種違約,所以你才想著法子,採取欺騙手段問當事人要錢,你這不是非法占有是什麼?你明明知道合同不存在,還問當事人要錢,並且採取欺騙的手段,這不是詐騙是什麼?」

  被害人的代理人水平很高,直問的魏天成頭皮冒了汗,孟浪見了,也心生佩服,魏天成今天算是遇到對手了。

  「你不能這樣講,我主觀上並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你要知道,我是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的,我認為我的法律服務就值這麼多錢,至於當事人認可不認可是他們的事,這不是一個合同的問題,而是一個刑事問題,刑事問題就要看主觀故意,我沒有主觀故意,比如說,我就認為我這個東西值一百萬,但是對方只願意給五十萬,我騙他們說,我這個東西是有歷史的東西,絕對值一百萬,對方信了,支付給了我一百萬,請問這是不是詐騙?」

  「你這是合同詐騙。」

  「錯,絕對不是合同詐騙,而是一種民事欺詐,你很難確定這個東西到底值不值一百萬,你如何認定他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這個東西真的就值一百萬,難道還是詐騙嗎?我這個事情其實跟這個情況一樣,違規確實存在,我不否認,身為一名律師,我在此向當事人道歉,但是說我是詐騙,我是絕對不能夠接受的,我在執業過程存在瑕疵,遠不到需要刑法來調整的程度,偵查機關僅僅憑藉當事人的一面之詞就定我的罪,這是不公平的,你也是律師,請問你,你在與當事人打交道時,沒有欺騙過當事人?你肯定欺騙過,因為我們這一行業,事情的複雜度很高,你需要時時應變,不可能老老實實地去做一件事,如果什麼都上升到刑事調整的角度,我們的工作就沒法開展了,比如說當事人問你,這個案子有幾成把握?你會說幾成?你會說三成嗎?三成對方肯定不找你了,你可能就會說八成九成,甚至是百分之百,但你這樣說,就是在欺騙當事人了,你說你有沒有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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