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便是宋江的兒子,但宋江卻不知道。閻婆聽婆惜說過,宋江在將她納為外室之初,就鄭重地對她說:「你我在一起,你要答應我一個條件,不能生孩子。不是明媒正娶,生了孩子,讓我還怎麼做人?我在這世上還怎麼混?至於怎麼才能保證不生,你想辦法。」
正因此,婆惜有了身孕後,就一直沒敢告訴宋江。好在宋江從打出了蜜月,就沒再跟婆惜有過那事,又加宋江來的次數越來越少,即使隔三差五來一次,也是晚上來,陪娘倆吃了飯,同婆惜說陣子話就走,況且婆惜的肚子也不顯眼,因此宋江始終沒有看出來。婆惜娘倆商量過,等孩子生下來,只要是男孩,就不怕他不認;即便他不認,他的老父親為了抱上孫子也是要認的。倘若生的是女孩,那就到時再說。可現在孩子早產了,儘管是男孩,卻遇上了這樣的事,難道是老天不護佑這孩子?閻婆想,女兒的命看來是沒了,可這個孩子不能再沒了命,便急忙要把滿身是血的孩子從女兒兩腿中間抱起來,可這一抱才發現,孩子還跟女兒的身體連著呢。閻婆一眼看到了床上的刀,那是宋江殺死閻婆惜後慌忙逃跑時丟下的,閻婆抬手抓過來,割斷了臍帶,然後手忙腳亂地將割斷的臍帶系扣扎住,抱起孩子放到床的另一頭,順手拉過一塊布,將孩子包住,回身再來看女兒的時候,見張文遠已經捏著女兒的手腕在發呆,她只得往後閃避。
在一進門看到閻婆惜身體的瞬間,張文遠的腳像定住了一般,整個人都呆愣住了,眼睛用力閉上又睜開,同時使勁晃了晃腦袋,似乎才看清楚了眼前的事實。閻婆抱起孩子剛剛離開,張文遠便撲到婆惜的身旁,想要先把婆惜的全身抱回到床上;不知是被殺時搏鬥還是掙扎亦或是疼痛難忍的緣故,婆惜一隻胳膊伸開拳頭緊握;另一隻胳膊彎曲手指緊緊揪著胸前血流最多的地方。此刻要抱起她,就要先把她的兩手恢復到正常位置,因此張文遠先輕輕地捏住她的手腕,以扳動她的胳膊。正常情況下,人若死就了,四肢是僵硬甚至梆梆硬,可張文遠一捏到她的手腕,軟的!他立即再按脈動處,還有心跳!
張文遠作為一個長期既辦文書又辦刑案的公安司法文書,瞬間明白了,宋江畢竟不是殺人慣犯更不是殺人狂魔,氣恨慌急之中,手忙腳亂,只顧亂扎,卻沒有扎到致命處,也該當婆惜命大,張文遠算是鬆了口氣。其實,也與宋江晚上被閻婆連勸加逼喝了不少酒,再加心中慌亂,燈影下只看到婆惜鮮血直流,又看到頭顱滾落一旁,其實他所看到的頭顱,卻是婆惜那一頭烏髮在聳動。
此時,閻婆湊過來,看著女兒的身體,怯怯的問:「我女兒她、她死了?是宋江那個混蛋殺了她呀,呵呵!」
其實閻婆不說,張文遠也知道,定是宋江發現了他跟閻婆惜的姦情,才動手殺她的。張文遠沒有回答閻婆的問話,他在忙著為婆惜止血、包紮,他從婆惜的姿勢和他穿的衣服及床上凌亂的痕跡,斷定婆惜是在已經脫衣上床,與宋江爭執之後,遭到宋江殺害的;在被宋江殺害的過程中,有過搏鬥掙扎。張文遠的腦子在急速運轉著,暗下決心,定要藉此機會將宋江徹底扳倒,既為自己出氣、為婆惜報仇,也清除掉自己事業的對手和愛情上的宿敵。當下,既然婆惜還沒死,他就對閻婆說:「婆惜還活著,不會有生命危險,放心吧。你先在這裡看著,這裡的一切都不要動,千萬千萬別動,也不要叫人,千萬千萬不要再叫人。我先出去,最多一個時辰就回來。婆惜她只是受驚嚇和刀傷以後嚴重昏迷了,我已經給他包紮住,止住血了。」
這個過程中,那孩子一直嚶嚶地哭叫著,閻婆就問:「這孩子咋辦?」
張文元此時根本顧不得什麼孩子,他要考慮的是如何解決眼下和下一步的事情,只說:「你先看護著,真要活不了,那也是該當。先救大人為要。」
既然女兒沒死,閻婆就放心了,他就按照接生嬰兒的程序處理起孩子來。仔細一看,是個男孩。孩子的哭聲非常微弱,閻婆覺得,本就是早產兒,又是在女兒遭到極度驚嚇的情況下意外小產的,不知能不能活下來。這座房子有一個好處,遠離城中的住宅區,前面是縣裡廂兵的訓練場,左邊是集市,右邊挨著縣衙門,後面是一片空地,因此夜間這裡發生動靜,很難有外人聽到。
一個時辰之後,閻婆將孩子的一切收拾妥當,正抱著孩子在門口張望,張文遠扛著一個麻袋回來了,差點撞到閻婆身上。閻婆一看就愣了,問:「哎呦,你這是......?」
張文遠放下那像是很沉的麻袋,說,「別聲張,那宋江跑的時候啊,他肯定知道,把婆惜殺死了。既然這樣,咱既得要把婆惜救過來,還得狠狠地敲打一下宋江。宋江家裡有錢,咱也別想著讓他為婆惜償命,咱就讓他好好地出點血。正好,昨天有個女犯人被斬首,她婆家不去認領屍體,衙門裡的人就在亂葬崗子那裡隨便挖了坑埋了。我去把她的屍體挖出後背來了,我自有主張,你只需按我說的做就是了。」
閻婆一聽是女屍,嚇得登時嘴巴張得大大的,半天合不上。張文遠湊近了低聲說:「別害怕,一切有我。」然後,張文遠就附在閻婆耳邊如此這般說了一遍。
聽完張文遠這番話,閻婆就覺得,女兒找的這個相好,別看文文靜靜一派書生氣,到了關鍵時候還有點膽量,有點計策,倒也靠得住。於是又把孩子放在床的另一頭,幫著張文遠,找出婆惜沒穿的衣裳,先把婆惜穿著的衣裳都脫下來放在那女屍身上,給婆惜換上新找出的衣裳,而後把她和婆惜所有值錢的東西,一個包袱包了,其中就有宋江給婆惜的全部金銀珠寶,還有定情信物銀手鐲。這副銀手鐲,是宋江的母親去世時,交給宋江的,一隻上面刻著「宋」字,另一隻上面刻著「福」字,兩隻合起來,就是「送福」的意思,同時也有「宋家有福」之意。當時,宋江母親特別叮囑他,啥時找到媳婦,就以此作定情信物。
閻婆收拾好了,抱起孩子挎著包袱;張文遠抱著一直昏迷的婆惜,下樓來出了門,張文遠放下婆惜,讓閻婆看著,又返回二樓,將床上的被褥、單子、窗簾全部扯下來蓋到女屍身上,一把火點了,眼看著火著了起來,就關上房門跑了出去。兩人站在房子外面的路邊,直到看著屋裡燃起了熊熊大火,才趁著夜色,一口氣來到了縣城東北角上一座只有兩間房屋的宅院裡。
原來,張文遠有個守寡的姑姑,姑姑的女兒早已出嫁,兒子一年前去西北當了兵,只剩下姑姑一人在家。張文遠在縣衙做官,知道姑姑一個人寂寞,就常來看望姑姑,來時也不忘買上一點吃的喝的用的,加上一張巧嘴,姑姑很是喜歡這個娘家侄子。因張文遠常來,姑姑拿他當自己親兒子看,就給了他一把大門鑰匙,因此張文遠能不聲不響地打開大門,進了院子,接著又進了姑姑住房隔壁的屋子。張文遠把婆惜放在那張他偶爾來時睡的床上,讓閻婆坐下,便去隔壁把正在熟睡的姑姑叫醒,簡要向姑姑說明了情況,引姑姑過來跟閻婆見了面,姑侄倆就要開始搶救婆惜。不料,張文遠剛把婆惜姑的頭擺正,就聽到婆惜發出了一聲很低的沉吟。原來,經過張文遠從小樓上抱下來,又抱著跑到這裡,一路顛簸,她已經醒了。姑姑拿出自己家的中草藥水,幫著閻婆將婆惜的傷口,塗抹了一遍,剪了新布條,重新包紮好,又給婆惜餵了水,接著便去熬小米粥。
此時天色已亮,張文遠對姑姑說:「姑姑,我陪乾媽去縣衙報案,婆惜和孩子就勞煩你照看著吧,最好別讓任何外人見到,行嗎?」
姑姑說:「文遠,你放心去吧,她娘倆交給我就是了。」
因有張文遠帶著,閻婆來到縣衙,得以直接見到縣令。閻婆按張文遠教給她的,大呼小叫,淚雨滂沱:「縣大老爺可要為貧婦作主啊,宋江那天殺的,殺了我女兒,還放火燒了我女兒的屍首和房子,作孽啊!」
張文元對縣令說:「小可是因為有個案子急於向宋押司匯報,我知道宋押司晚上住在她們家,所以一大早就去找他,可一到那裡就看到房子被燒,還有餘火;又看到這閻婆在那裡哭喊,為保護現場,我沒敢進去,就帶她直接來到縣衙報案。」
縣令又向閻婆問了其它的情況,然後,就派都頭朱仝帶人趕到閻婆家,現場調查取證。現場房子早已經被火燒的面目全非,只見到幾個人在那裡看熱鬧。朱仝帶著人,在二樓房間裡找到一具被燒得全身焦黑的屍首,只能從器官上辨識出是女性,其它沒有任何有價值的證據性東西。朱仝只好就此回縣衙向縣令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