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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大難不死 背井離鄉

2024-08-06 08:22:10 作者: 王文達
  關於宋江殺了閻婆惜逃離現場、跑回家中地窖躲藏、縣太低企圖嫁禍於唐牛、朱仝故意放走宋江等情況,讀過施耐庵先生《水滸傳》的,就都清楚了,不必贅述。

  我們只說張文遠,背地裡攛掇閻婆繼續告狀,並給她想辦法出主意,直到宋江帶著弟弟宋清逃跑後不知去向,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了,宋江的老爹被判賠付了一千二百兩白銀,他才給縣令留下一封辭職信,在一個月明星稀的夜裡,帶著閻婆母女和那個孩子離開了姑姑家,花大錢雇了縣裡最好的馬車,一路急行,歷經兩夜一天,來到泰山東南腳下一個叫東峪的小村子住了下來。

  看著婆惜的傷一天天好起來、能正常活動了,張文遠就跟婆惜商量說:「這泰安州是大地方,離鄆城太近,倘若一旦被人發現你還活著,你我就會因誣陷欺詐被判死罪,母親也會被判刑,孩子也就成了孤兒。發即便不被官方發現,宋江在江湖上的狐朋狗友多得是,鄆城縣跟他關係鐵的人也多得是;還有,你原來在京城、陽穀和鄆城都待過,認識你的人也很多,萬一哪天被宋江的這些朋友或者鐵哥們發現了咱們,豈不是大麻煩?所以咱不能在這裡常住,還得去更遠更偏僻的地方。可咱不能繼續帶著這孩子。」

  婆惜不解且生氣地問:「為啥不能帶他?才三個月大的孩子,沒了娘不得餓死?」

  孩子是娘的心頭肉。婆惜如此問,完全在張文遠的預料之中。張文遠看著婆惜和那孩子,十分冷靜且堅定地說道:「就因他是宋江的兒子,是宋江的根。宋江都能殺你,若不是我和你娘發現得早,你早已陰陽兩隔了。俗話說,斬草要除根。按說,這孩子不能要。可我知道你和你娘都不捨得。既然都不捨得,咱們可以不除這個根,但也不能再帶著他。如果繼續帶著他,等他長大了,不管何時,只要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還不得替他爹向咱討債索命?咱們現在離開他,在他的記憶中沒有咱的影子,也沒有任何概念,即使他長大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也找不到咱;再說就算萬一天意讓他跟咱迎面碰到了,他也不認得不知道。那樣,咱就永遠是安全的。」

  婆惜卻說:「他一出生就沒見過姓宋的,姓宋的也不知道有這個孩子。我和俺娘都還沒給他說。原想著,等孩子生了再告訴他的,哪想到會出這檔子事?就當是咱倆的孩子,只要咱自己不說,誰能知道?他才這么小,你把他丟下,還不就是不想讓他活?」

  張文遠冷笑了一下,用一種從沒有過的眼神瞅了婆惜一眼, 說道:「你沒給姓宋的說,他生下來也沒見過宋家人,就能保證他一輩子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你想想吧,等他長大了,一看自己的長相,再看看我,他能不尋思?若再讓別人一點撥,他能不琢磨?再說,這血脈傳承,有一種你無法想像的強大力量。要不,為何有些從沒見過面的父子,第一次見面就有一種特殊的感覺,很容易就能相認?所以啊,你那想法太簡單太幼稚了。正因此,不能讓他再跟你在一起。絕對不能。」

  「那你想咋個辦法?」婆惜大瞪著兩眼,十分期待且不安地問道。

  「你要想平安地過下去,唯一的辦法,就是離開他,你們母子必須分開,並且離得越遠越好。雖然這樣對你來說有點殘酷,可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現在解決,比等他大了再解決要容易得多。這種事越拖越難辦,越拖越危險。你要想保命,要想長久的幸福生活,你就必須痛下決心與他分開。」

  張文遠義正辭嚴,完全站在婆惜的角度說話,這令婆惜既覺得無話可說,又更加感激張文遠。可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每當她給他餵奶,或抱著他拍打著他,仔細地端詳他的時候,就覺得那眉眼那嘴巴,都不像那個天殺的宋江,都像自己。孩子的出生,本就夠慘的;可現在還不滿三個月就要母子分離,讓她如何能捨得!可想想文遠說的話,想想自己的未來,又不能不捨棄。於是,只好說道:「你可以不帶他,可無論如何你不能害他性命。你若害他性命,那你還是先殺了我吧。」


  「不不不,我從來沒想過要害他性命。我想這樣辦......」張文遠把自己的想法講給婆惜聽。

  「哦,這樣倒還行。不過,得你去跟我娘說。」聽罷張文遠的一番話,婆惜看了看門外正在洗孩子衣服的閻婆說。

  於是,張文遠便讓婆惜抱著孩子出去玩,自己拉了個板凳坐在閻婆跟前,說:「乾娘,昨天我去城裡買布,看到城牆上還貼著通緝宋江的告示。我這才發現,這個地方離鄆城太近了,咱得離開這裡,搬到一個更遠更偏更安全的地方去才行。要不,萬一哪天有認得婆惜的人碰到了,那可就是大麻煩。你可知,婆惜以前在東京、鄆城、陽穀彈琴唱曲,認得她的人何止千萬?只要有人認出她,官府把咱抓去,就得問:那燒煳了的屍體是誰?咱就是當然的殺人犯;婆惜明明活著,咱謊稱死了,這就是欺騙官府、欺騙朝廷,訛詐錢財,就犯了欺詐罪;你看,到那時候,我和婆惜是主犯,你就是從犯,按國家法律,我和婆惜都該處死,你也得坐大牢。」

  閻婆聽張文遠說著,正在洗孩子衣服的手早已停下,驚得半張著嘴:「哎喲俺娘哎,這、這該咋辦?咋辦?」

  「辦法嘛,倒也不是沒有。」張文遠擺出一副深沉樣子,故作高深地停下不說,只盯著閻婆的臉。

  「哎喲,別管什麼法子,只要保住你倆的命,只要我老婆子不用坐牢,都聽你的。要不然,這孩子不也就沒了依靠,死路一條了?如今你就是俺娘仨的依靠,你說咋辦,都依你就是。」

  「我跟婆惜商量過了,我和婆惜必須到更遠更偏僻的地方,到一個真正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永遠不會有人認出婆惜來。只是,你和這孩子就不能一起去了。」

  「為啥?不能一起去,一個老婆子帶著一個吃奶的孩子,讓俺們咋活哩?」閻婆一臉苦相一臉不悅地問道。

  「哎呀,乾娘,別著急嘛,你先聽我說。你想啊,這宋江至今不知死活。萬一他還活著,他在江湖上那麼多朋友哥們,又有那麼多認得婆惜的人;這些年你娘倆相依為命一直在一起,認識你的人還能少了?就算沒人認出婆惜,可要是有人認出了你呢?順藤摸瓜不也就找到我們了?那時要是再讓宋江的人發現咱還帶著他的兒子,咱可就罪加一等。就算官府不抓咱,宋江那些人能饒得了咱?何況,只要官府發現了婆惜,豈能不抓她?所以呀,咱要想保平安,最好的辦法,就是分開。你帶這孩子留在當地。我到城裡找個既僻靜安全、生活又方便的地方給你買套房子,你帶這孩子住那裡;我帶婆惜去一個更偏僻更安全的地方,但也不會非常遠。不過,不管我們到了什麼地方,你只要在這裡不動,我們會來看你的。等真正安全了,咱還可以互通聯繫,不管任何時候,只要你這裡有事需要我們,我們就會趕過來的。你看,這樣行不行?」

  閻婆一邊聽著,一邊琢磨,想來想去,這是唯一能兩全的辦法。她覺得,憑自己對張文遠的了解,再加有女兒在他跟前,真要有什麼事,他們不會不管自己的。看來,為了女兒的安全,也為了自己少吃苦頭,為了孩子,只能這麼著了。可又一想,她又提出了個問題:「就當你說的,把我和孩子留在這裡,萬一有人認出我了咋辦哩?」

  張文遠笑笑說,「有人認出你,這也是難免的。人家不問便罷,若有人問,你就說女兒死了,自己為了離開那傷心地,就到這裡來了。你一個老太婆,誰還能追查你呀?」

  閻婆一聽,覺得此話在理。於是,就點了點頭,說:「唉,看來,也只能這樣了。不管怎麼說,這回多虧了你,救了婆惜一命,還得了那麼多銀子。俺娘倆,就連這孩子都永遠忘不了你的恩典。往後,婆惜可就全靠你了。你可一定好好待她,她也一定會好好和你過日子的。」

  「你放心,我不但好好待婆惜,也一定好好孝敬你。不管到了哪裡,只要有可能,就會來看你。我和婆惜給你留下一百兩銀子,夠你娘倆用的。你自己手上那點錢,你都自己留著。等我們安頓下來,手頭寬餘了,再給你送點來,一定難為不著你。」

  閻婆心想,不說張文遠悶下的公家那二百兩,光宋江他爹就賠給了一千二百兩,還有婆惜原來有的,你們手上有一千七八百,只給我老婆子一百兩?我手上有的?我能有幾個錢?攏共也不過三十兩銀子。可再想想,只要女兒往後的日子過好了,還能忘了娘?自己也不必計較這些了。再說,就是想計較,他不給,白弄個大紅臉,豈不是豬八戒照鏡子自找難看?就點了點頭,擦了擦有點濕潤的眼睛,說:「唉,我吧,一個老婆子,用不了多少錢,能吃飽飯就行。 就是這孩子花錢多啊。這才不滿三個月就離開娘,還不全靠買著吃喝才能供養大?」

  張文遠一聽,就說,「哦,也是。那就再多給你留下二十兩吧。等我們安頓好了,再來給你送。好吧?我這就去給你娘倆買房子。買房的錢,不讓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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