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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融入

2024-09-01 10:19:16 作者: 長不大的肥貓
  「部落擴張,戰馬需求猛增,這兩年確實需要辛苦你們一下。現如族中合格的戰馬不過四千餘,將來預計需擴軍至近兩千,所以最少還需四千匹寶馬,難度可不小啊。」李興輕嘆道。

  養馬的費用比養兵的費用便宜不到哪去,而且極為耗損人力,這還是在草原上。

  在大漢,養一名騎兵的資源都夠養六七名步卒了。

  李興不缺錢,但是飼養戰馬需要的大量黑豆、草料等都需要人力種植、照料和採集。

  而且挑選培養戰馬極其複雜且損耗精力,族中這類人才匱乏。

  李氏部落軍中最低的標準是一人四馬,而且起碼都要寶馬的標準才算合格,方能作為戰馬,余者用作運輸物資或者售往中原。

  「原迪剌部落的戰馬數量倒是不少,近兩萬匹,但達到寶馬水準的不過百匹,上等良馬也不到四百匹。」李馬道,這幾天他已經把戰馬盡數仔細清點了一遍。

  聽著這相差極為懸殊的數字,李興心中毫無波瀾。這才是正常的良馬比例,像李氏部落這種寶馬占總數字近半的完全是他開掛加辛苦經營多年才成就的奇蹟。

  「有培養潛質的呢?」

  「若是以我部普通的丙級方案培養,約有一千匹有資質能夠培養為寶馬,四千匹可培養為上等良馬用於運輸。因為這些馬匹近半年齡過大,已經沒有培養的空間。剩下一萬三千多匹戰馬不適合留下。」

  「這些戰馬你能處理嗎?」李興看向李牛。

  人少兵寡,他只能走精兵路線,沒有可能達到上等良馬水準的戰馬在他眼中與駑馬無異,連用於運輸的價值都無。

  「這匹馬數量太大了,短時間內想吃下很難,容易引人注意。」清楚李興的意思,李牛皺眉道。

  他雖然表面憨厚,但實際內秀於心、心細如髮,知道輕重。

  「但若是賣往周圍部落,更會引起他人的注意。大量售賣良馬,周圍部落首領和彌加他們肯定會生疑。」

  一大批「良馬」握在手裡,著實令李興有些頭疼,他看不上眼卻又賣不出去。

  李氏部落飼養戰馬所用的草料可都是精料,部落的牧草黑豆等種子都是用泉水浸泡過的,生產的草料於戰馬而言無異於靈丹妙藥。

  但部落人手和草場田地有限,還要供養士卒食用的牛羊果蔬等,能夠豢養的馬匹數量至多不過兩萬多匹。

  迪剌部的這些戰馬在其他部落看來是寶貝,可在李興眼中卻是累贅。又不好吃又不好用,白占地方,最好能夠轉手賣出去。

  「要不,賣給素利?」李豬道

  「不妥。素利生性貪婪,就是賣出去也會招致禍患。而且一旦被彌加知曉,更會心生猜忌,我們的處境會更艱難。」李興道。

  「那怎麼辦?總不能放了吧。」

  「現在漢境之內世家為謀求暴利,囤積居奇,馬價倍增,駑馬一匹便值六萬錢。這一萬多匹馬,價值多少你算一下,都快趕上鼠哥半年的經營了。」李牛道。

  「現在世家和靈帝之間的矛盾已經激化到這種地步了嗎?」聽到馬價漲到這種地步,李興皺眉道。

  東漢駑馬正常均價不過五千錢,縱是如今戰事頻繁,價格也不應超過萬錢。

  「嗯,而且價格還在不斷上漲,據鼠哥估計,兩三年內,馬價還會不斷劇增,日後價格漲至五十萬錢都不是不可能。」李牛輕嘆道。


  世家手中掌握的資源實在太多了,在這個時代他們想賺錢和搶錢沒什麼區別。

  對天子不滿,稍加聯合就能把馬價炒上百倍,看似誇張卻是事實。

  「主公,咱們全賣了吧!稍微費點事,多倒騰幾手,能賣多少是多少。這筆買賣可不小啊!」李豬聞言,雙眼瞬間瞪直,連忙急聲道。

  看著鍋中翻騰的沸水,李興沉聲道:「一切還是謹慎為上,過於貪婪必會招致禍患,我們沒必要冒這個險。」

  「李牛,半年時間,把馬運往大漢,你能吃下多少?」

  「最多千匹。」李牛思索片刻後道。

  「嗯,千匹中等良馬交由你來解決。盡數送到李鼠手上,暫時不要賣出去,日後說不定會有大用。」

  「那剩下的馬呢?」李豬問道。

  「給族人加餐。」李興咬著牙道:「老子不缺這點錢。這麼多馬,一個族人每天分一斤,一年也就差不多了。」

  李豬嘴角微抽,用十倍於牛價格的馬來當肉食,您可真闊氣。

  一時間心痛到不能自已,他仿佛看到無數黃橙橙的銅錢離他而去,嘴裡的肉忽然間就不香了。

  「主公,我要求漲薪俸。」

  「滾!」

  幾人閒談間,宴會已然接近了尾聲,絕大多數族人都已吃飽喝足,此時或醉倒在酒桌之下,或閒談吹牛,一些婦女載歌載舞,還有些精力旺盛的漢子玩起了摔跤和掰腕子。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倏然,一首慷慨激昂的戰歌緩緩響起。先是幾個人小聲的哼唱,逐漸大部分人都跟著唱了起來。

  新加入部落的那些人,聽著這熟悉的歌謠,也紛紛用不甚標準的漢話跟著哼唱。

  《無衣》,這是李興為李氏部落制定的軍歌,每天晚上整個部落的人都要哼唱,便是新加入部落的族人也已學會,而那些原俘虜更是早已爛熟於心。

  雖然只是一首軍歌,但卻能令人與人之間拉近距離、產生共鳴,甚至凝聚人心、形成一個團結的整體。

  李興自後世而來,自是明白軍旗、軍徽、軍歌的意義,若不是條件不合適,他甚至也想弄個升旗儀式。

  而後世雖然有不少軍歌,但是卻少有契合這個時代的,因此李興直接採用了《詩經》之中的《無衣》。

  畢竟身處草原,李興總不能弄出個《滿江紅》出來吧。

  像這些新族人可都是鮮卑人,壯志飢餐胡虜肉這類話確實不合適。

  而《無衣》展示的同仇敵愾、共御外敵的精神卻是相同的,作為軍歌足以凝聚軍心。

  在這個娛樂活動極度匱乏的時代,一首歌謠即使傳唱千遍也不會有人覺得厭煩。

  《無衣》這首歌歌詞很少,但是在場的族人卻是一遍遍的傳唱,而且唱的人越來越多,不僅是婦孺,就是醉倒的族人被吵醒也紛紛口中不住地嘟囔著。

  諸多軍中士卒更是面帶肅穆,聲如洪鐘。

  本該寂靜的夜晚,莊嚴威武的軍歌迴蕩在天地之間,氣沖雲霄。

  近萬人在這一時刻仿佛完全凝聚成了一個集體,再不分彼此、沒了隔閡。

  李興望著身邊近萬族人齊聲高唱的震撼場景,只覺渾身熱血沸涌。

  一場晚宴很是成功,今後再無迪剌部落,新的族人終於初步融入了李氏部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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