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 馬
2024-09-02 16:39:41
作者: 葉聖陶
我小時候,蘇州地方還沒有人力車,代步的是轎子和船。一些牆門人家的女眷,即便要去的地方就在本城,出門總要依靠這兩種交通工具。男人呢,為了比較體面的慶弔應酬出門大都坐轎子,往城外鄉間去上墳訪友大都坐船,平時出門,好在至多不過三四條巷,那就走走罷了。
那時候已經通行了腳踏車,可是很少見。騎腳踏車的無非是教會裡的外國人,以及到過上海得風氣之先的時髦小伙子。偶然看見一個人騎著腳踏車在鋪著小石塊的路上經過,抖抖的似乎要把渾身的骨節都震得發酸,在幾乎肩貼肩走著的兩個人中間,只這麼一閃就擦過去了:這使大家感到新奇,不免停下腳步回過頭去望那好像只有一片的背影。
與腳踏車一樣需要自己駕馭的,還有驢子和馬。可是騎驢子和馬,意義不純在代步,把它當做玩意兒的居多。騎了驢子往玄妙觀去吧,騎了馬往虎丘去吧,並不為玄妙觀和虎丘路遠走不動,卻在於藉此題目嘗一嘗控縱馳騁的快樂。
一般人對於驢子和馬,用兩樣的眼光來看待。驢子,那長耳朵的灰黑色的畜生,飼養它的只是藉此為生的驢夫,一匹驢子又不值幾個錢,所以大家不把它看做奢侈品。無論是誰,騎騎驢子,還不至於惹人非議。馬,那昂然不群的畜生,可不同了,雖然多數的馬也由馬夫飼養,但是很有幾個浮華的少爺名門的敗家子也養著馬,所以大家都把馬看做要不得的奢侈品。誰如果騎著馬在路上經過,有些相識的人就不免竊竊私議,某人墮落了,他竟騎起馬來了。這種想法,在別的事例上也常常可見。從前我們地方一些規矩人都不愛穿廣東的拷綢,因為拷綢是所謂「流氓」之類慣用的衣料。馬既是浮華的少爺名門的敗家子的玩意兒,規矩的有教養的人當然不應該騎:這好像是很周密的推理。
當時我們一班中學生可沒有顧到這一層,一時高興,竟興起了騎馬的風尚。原由是有一個同學在陸軍小學呆過一年,他會騎馬,把騎馬的趣味說得天花亂墜,大家聽得痒痒的,都想親自試一試。剛好學校近旁有一片兵營里的校場,校場東邊是一條寬闊的道路,兩旁栽著柳樹,正是試馬的好所在。馬夫養馬的草棚又正在校場的西北角,花一角錢,就可以去牽一匹出來,騎它一個鐘頭。於是你也去試騎,我也去試騎,最盛的時候竟有二十多人同時玩這宗新鮮玩意兒。
現在馬背上大都用西式皮鞍子了,從前卻用木鞍子。十三四歲的人,站在平地,頭頂就高出木鞍子不多,要用兩手按著鞍子,左腳踏在踏鐙里,讓身子順勢一聳跨上馬背,這是一連串並不容易的動作。馬好像知道騎馬的人本領的高低似的,生手跨上去,它就歪著頭只是將身子旋轉,這又是很難制服的。這當兒,馬夫和朋友的幫助自屬必要了,拉韁繩的拉韁繩,託身子的託身子,一陣子的亂嚷嚷,生手居然坐上了鞍子。於是把韁繩接在手裡,另一隻手按著鞍子,再也不敢放鬆。那畜生如果是比較馴良的,以為一切都已停當,肯規規矩矩走這麼幾步,初學的人就心花怒放了。
但是這樣按著鞍子騎馬叫做「請判官頭」,是最不漂亮的姿勢。多騎了幾回,自然想把手放鬆,不再去「請」那「判官頭」。同時拉韁繩的一隻手也要學著去測驗馬的「口勁」,試探馬的脾氣,準備在放鬆一點兒或是扣緊一點兒的幾微之間操縱胯下的畜生。
通常以為騎馬就是讓屁股服服帖帖坐在鞍子上。其實不然,得在大腿里側用勁,把馬背夾住,屁股部分卻是脫空的。如果不用腿勁,在馬「跑開」的時候不免要倒翻下來,兩隻腳雖然踏在踏鐙里,也沒有多大用處。這腿勁自然要從鍛鍊得來。我騎了好幾回馬,腿勁未見增強多少,可是站到地上,坐到椅子上,只覺得兩條腿和腰部都是僵僵的了。
讓馬走慢步,稱為「騎老爺馬」,最沒有趣味。那是一步一拍的步調,馬頭一顛一顛的,與婚喪的儀仗中執事人員所騎的馬一樣。我們都不愛「騎老爺馬」,至少得叫它「小走」。「小走」是較為急促的步調,說得過甚些,前後左右四個蹄幾乎同時離地,也幾乎同時著地。各匹馬的脾氣不同,有的須把韁繩放鬆,有的卻須扣緊;有的須略一放鬆隨即扣緊,有的卻須向上一提,讓他的頭偏左或是偏右一點兒;只要摸著它的脾氣,它就會了意,開始「小走」了。好的馬四條腿雖然在急速的運動,身子可絕不轉側,總是很平穩的前進。騎到這樣的馬是一種愉快,挺著身軀,平穩的急速的向前,耳朵旁邊響著颼颼的風,柳樹的枝條拂著頭頂和肩膀,於是仿佛覺得跑進了古人什麼詩句的境界中了。
至於「跑開」,那又是另一種步調:前面兩個蹄同時著地,隨即後面兩個蹄離地移前,同時著地,接著前面兩個蹄又同時跨出去了。這裡所謂著地實在並不「著」,只能說是非常輕快的在地上「點」一下。在前面兩個蹄點地和後面兩個蹄點地之間,時間是極其短促的。這當兒,馬身一高一低,約略成一條曲線前進。騎馬的人一高一低的飛一般的向前,當然爽快不過,有凌雲騰空的氣概。但是腿勁如果差點兒,這種爽快很難嘗試,嘗試的時候不免要吃虧。
有一回,我就這樣從馬上摔了下來。那一天,我跟在那個進過陸軍小學的同學的後面,在我背後還有好幾匹馬。起初是「小走」,忽然前面的那個同學把韁繩一扣,他的馬開始「跑開」了。我的馬立即也換了步調。我沒有提防,大概馬跑了兩三步,我就往左側里倒翻下來。後面的幾匹馬怎麼一腳也不曾踩著我,我至今還不明白。當時如果有一個馬蹄踩著我的腦殼或是胸膛,我的生命早在中學二年級時候結束了。
我摔了下來就不省人事,醒來的時候,很覺得奇怪,我是通學生,怎麼睡在寄宿舍里的一張床上!又好像時間很晚了,已經吃過晚飯。其實還是上午十一點過後,我只昏迷了一點鐘多一點兒。想了一會,才把剛才的事想起來。坐起來試試,居然沒有什麼痛苦,只覺得渾身軟軟的,像病後起身的光景。我趕緊跑回家,像平時一樣吃午飯,絕不提摔跤的事——在外面騎馬,我從來不曾在父母面前提起過。直到前幾年,兒子在外面試著騎馬,回來談他的新經驗,我才把那回摔跤的事說出來。母親聽了,微皺著眉頭說:「你不回來說,我們在家裡哪裡知道。這種危險的事,還是不要去試的好。」她現在為孫兒擔心了。
當時我們騎馬,現在想起來,在教師該是樁討厭的事兒。那時候學校比較放任,校長是一個自以為維新的人物,雖然不曾明白提倡騎馬,對於其他運動卻頗著力鼓勵。七八匹馬在學校牆外跑過,鈴聲蹄聲鬧成一片,他不會絕不知道。他為什麼不禁止呢?大概以為這也是一項運動,不妨任學生去練習吧。但是多數教師卻受累了。他們有一般人的偏見,以為騎馬是不端的行為,眼睜睜的看學生騎著馬在旁邊跑過,總似乎有失體統。於是有故意低著頭走過去,假作不知道馬背上是什麼人的,也有遠遠望見學生的馬隊在前面跑來,立刻回身,或者轉向從別一條路走去的。他們一定在怨恨學生,為什麼不肯體諒教師,離開學校遠一點兒去練習你們的騎術呢!
原載《新少年》第3卷12期,193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