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記得有一次他讓我幫他買過魚食!當然,零錢我都用來買啤酒了!」
聽到對方的話,陳青峰迴過頭來看了看福特和坦奇,目前來說,不是因為這二百瓶藥,而是因為這傢伙有養魚的習慣。
於是,陳青峰和他的聯邦探員朋友,決定從這個線索開始突破。
於是他們趕到了伊利諾伊,在這裡抵達了約定的地點。
約定的地方是一處汽車旅館,然而等他們趕到這裡的時候,卻並沒有得到消息。
「我們這裡沒有這個客人,而且入住的客人中也沒有這個人,這件事情我記得很清楚,從昨天到現在,我沒有看到任何一輛龐迪亞克車出現在我們家的停車場!」
「好的,如果有什麼消息的話,請儘快聯繫我們!」
福特留下了一個電話,然後走出了汽車旅館。
上車之後,陳青峰迫不及待的就問了一句。
「怎麼樣?」
「不走運,那個傢伙很警惕啊他看見人沒有來,所以就離開了!」
「那也就是說咱們現在線索斷了,要不這樣吧,咱們先去犯罪嫌疑人的家裡看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麼證據,如果能夠確保實驗室檢測出來的球藻和他家魚缸里的相一致,那麼,我們也許可以,先發布通緝令……」
「我同意,現在也只能這樣了!」
於是,幾個人便打算打道回府。
車子很快離開了市區,因為那時候汽車旅館本來就在城市邊緣的地方。
不過當他們經過一片社區的時候,卻看見周圍圍著警戒線。
福特本來不想多管閒事,因為他們還有更重要的案子。
這幾年,雖然不像當初反對越戰那樣,很多嬉皮士都走上街頭,可是依舊有很多嬉皮士經常鬧出什麼亂子來,比如偷竊,搶劫,還有一些騷擾行為。當然也有一些毒販子,雖然東部的幾個州還算好,不過在佛羅里達,他們可是親眼看見過那些哥倫比亞的移民,為了一包貨,幾包大麻,就可以丟棄自己的性命。
突然間,汽車經過的時候,陳青峰發現倒在地上有一隻慘白的腳。
「停車!」
「怎麼了?」
「剛才我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是具屍體,而且腳上捆著繩子!」
「怎麼回事?」
「不著急這麼一會兒吧,咱們下車看看吧!」
於是,幾個人又把車掉了個頭,回來之後就停在了路邊。
三個人走下汽車。
等他們靠近的時候,周圍穿制服的警察立刻警惕了起來。
「離這邊遠一點,我們正在工作!」
福特和坦奇亮出證件,陳青峰沒有說話,不過很快有警察認出了他。
「哇,你不是那個中國來的神探?」
「我們剛好路過,過來看看,有沒有什麼需要幫忙的?」
「有,我們正缺少頭緒呢,報案是凌晨接到的,大概夜裡四五點鐘,是送牛奶的,送奶工在路邊發現的,屍體就扔在水溝里!」
「受害人是女性?有沒有人認識她,還有第一發現人?有沒有嫌疑?」
「這個我們正在調查,受害人有人認出來了,是在附近街區招攬生意的站街女,這一片社區,經常會發生一些小案件,但是殺人案已經很久沒有了!」
陳青峰繞著屍體看了一圈,女人眼睛圓睜,舌頭突出,很顯然是被掐死的,不過陳青峰在女人身上看見了不少傷痕,青一塊紫一塊的,看得出來,生前遭了不少罪。
不過女人的指甲很乾淨,上面塗著紅色的指甲油,但是手腕已經勒出了血痕,腳上也是。
在陳青峰看來,歐美的女人比較強壯,因為這個女人的大腿很粗,臀部很豐滿。
但是細細的繩索卻死死的固定在了她的腳腕上。
陳青峰從女人的腿部臀部開始往下看,因為他注意到,那個繩結打得很有學問。
一般來說,用繩子捆住別人的手不是那麼容易的。
不信你可以自己試試,不是隨隨便便捆上之後人就無法掙脫的。
繩子的這東西,會隨著人的掙扎而逐漸變松,到最後有的人就可以輕易的把手從繩結里掏出來了。
至於腳部的繩子就更是如此。
人雙腿的力量可不是手臂能夠比的,如果兩隻腳拼命的掙扎的話,就算再結實的繩結,如果不懂得其中的道理,只要用力的掙脫很快雙腳就能掙脫開。
但是,受害人沒有?陳青峰湊近了看女人腳腕上不但勒出了血痕,而且皮膚也已經劃破了。
可以看出女人掙扎使用很大的力氣,按理說,以這個女人的體型,身高在一米七五以上,雙腿結實有力,雖然是女性,但是不得不說,這個女人從小接受的營養還有日常的鍛鍊很充分。
當然很可能不是刻意去鍛鍊的,只不過是生活所迫。
但是,平心而論,想要制服這樣一個女人,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但是繩子卻很好的,固定住了她的雙手雙腳。
「你們還記得之前那個案子嗎?」
「你說報紙上和你的報導是同一期的那個案子?」
「我記得我當時要了一份照片,就是捆綁手部的照片,在我的文件夾里,麻煩你們幫我拿一下好嗎?」
坦奇很快就跑到車子那邊,不是陳青峰懶惰,愛使喚人,主要是剛才開車的一直是坦奇,他下車之後就把車鎖上了。
等到坦奇再次回來的時候。
陳青峰就從他的手上接過了那張照片。
然後仔細的放在了屍體的旁邊。
周圍的警察,還有福特和坦克全都蹲下身子觀察著照片上手部打結的方式和屍體身上繩結的位置。
觀察繩結有幾點,第一是打繩結的手法,第二是繩子左壓右和右壓左,第三,也許在打結的時候,兇手不經意的會選擇自己熟悉的方式,比如纏繞的時候是從左向右還是從右向左?又比如他是喜歡轉三圈還是轉四圈?
所有的這一切都不是人刻意養成的行為,有的時候是無意識的。
因為已經練習了無數次,所以習慣了,本能的就會去這麼做。
洛卡爾物質交換經歷曾經說過,凡是接觸過的物體必會交換。
而對於這種隨機類的犯罪,罪犯通常遵循一個概念,只要我之前的犯罪行為沒有被抓,那麼我必須像宗教儀式一樣的遵循這個行為。
所以……現在陳青峰很好奇,為什麼這麼湊巧,他們又遇到了這個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