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拒絕

2024-09-03 17:14:33 作者: 南朝陳
  大排檔處,人聲鼎沸,空氣都是孑然的味道。Google搜索

  「讓我們敬未來的大歌星一杯!」

  劉昊舉起杯子,大聲說道。

  他很興奮。

  一方面真心替陳立行感到高興,與有榮焉;另一方面,今天在郭璦面前大力推薦陳立行時,郭璦一副瞧不起人的樣子讓他很不爽。現在陳立行拿出了足夠優秀的表現,等於打了心高氣傲的表姐的臉。

  這讓劉昊揚眉吐氣,生出一種「我為伯樂,慧眼識人」的滿足感來。

  盛情難卻,陳立行只得又喝了一大杯酒。

  趙自若看不過眼了:「你剛唱了兩小時的歌,還喝那麼多酒,嗓子不要了?」

  蘇元喜瞄了眼,忽道:「若若,你不是還想聽《余香》嗎?快叫大叔唱。」

  趙自若有所意動,但嘴裡卻說道:「現在我不想聽了。」

  蘇元喜「啊」了聲,聯繫到趙自若上一句話,心想她這是心疼陳立行的嗓子的意思嗎?可是趙自若平日裡,何曾關心過哪個?尤其是男人。

  根本不是她的風格!

  「走吧,時間不早了,我們回學校去。還有,劉昊,你們也散了,明天還得上班呢。」

  趙自若站起來說道。

  劉昊一臉懵逼,抬手看了看表:才八點半,時間早得很。

  可面對趙自若如水的目光,他只得嘿嘿一笑:「好好,散了,各回各家。」

  陳立行確實有點累了,兩小時唱下來,十幾首歌,雖然強度不是很高,但消耗在所難免。

  一位歌者,想要長青,保持狀態,日常生活的自律,特別是飲食方面的要求,有著十分嚴謹的注意事項。否則的話,一旦到了年紀,嗓子會廢得非常快。

  抽菸喝酒,酸辣燒烤這些,都是忌諱。

  只是在潛意識裡,眾人並未在意太多,畢竟現在,陳立行還只是一個默默無聞的酒吧駐唱,根本沒有到那麼講究的層次。

  反而是趙自若先意識到了這一點。

  嗯,她只是關心自家樂隊的主唱的嗓子而已,絕對沒有別的意思。

  在返回胡同的路上,陳立行接到了趙自若的語音:「《余香》的版權登記了嗎?」

  陳立行回道:「登記了,暫時還沒審核完畢,不過先唱出來,應該沒什麼問題。」

  版權的歸屬糾紛,有一個十分重要的時間準則:不是看誰先唱出來的,而是看誰在版權局登記的時間最早。

  如果沒有版權意識,貿然唱給人聽,被某些有心人搶先登記,那就欲哭無淚。

  版權登記費用不低,把《余香》登記上去,陳立行最後的積蓄花費一空,如果沒有這份酒吧駐唱的工作收入,他真得就要用趙自若的錢了。

  「明晚我來點歌,你再唱一遍《余香》。」

  趙自若的語氣不容拒絕。

  「好。」

  陳立行沒有拒絕客人要求的權力,況且對於這樣的要求,他樂意至極。

  ……

  星耀公司,製作部。

  房間煙霧繚繞,老周坐在裡面,打開郵箱,點擊查看這兩天的自由投稿。


  「《落葉歸根》?都五十年前的曲風了,現在才想起來投稿,這是睡了幾十年才醒過來的老古董嗎?」

  老周忍不住吐槽道,很快看下一首:

  「《毛毛蟲》?我還會變蝴蝶呢,這是兒歌呀!」

  「『我願為你跳河去,爬高山,掉落無底的坑……』寫這個詞的絕對是人才,一天到晚死來死去,你怎麼不去死?」

  作為公司里的著名毒舌,老周一邊審稿,一邊說個不停。

  「嗯,《簡單愛》?」

  「呵呵,真夠簡單的。寫的什麼玩意?這是唱歌呢,還是念詞?一點旋律性都沒。這樣的歌有人喜歡聽我直播吃翔。」

  老周受不了地一拍桌子:現在的自由來稿,質量越來越差,幾十首里,挑不出一首能看得上眼的。看來還得抓緊製作部內部的人才培訓和發掘才行。

  ……

  熱河公司,製作部。

  快十一點了,房間裡的燈依然亮著。

  對於社畜小王來說,加班加點早已成為常態。他今年才三十五歲,可頭頂的地中海區域每日倍增,相信不用太久,所有的頭髮都會隨著青春而一地雞毛,再不復存在。

  近一段時日來,為了公司頭牌楊曦兒的新專輯,整個公司都忙得團團轉。

  本就不是什麼大公司,楊曦兒的成績等於公司的晴雨表。更要命的是她上一張專輯成績頗不理想,如果新專輯再敗走麥城,其在樂壇的地位將岌岌可危,莫說進軍一線,連二線頭部都保不住了。

  如果搖錢樹倒下,公司還能存在嗎?

  因此上頭的老總下了死命令,要不惜血本請人寫歌。

  命令是命令,可真正實施起來死都沒有用,畢竟預算就擺在那,超一點倒無所謂,真要超出太多,那可真要了老總的命。

  本來計劃,新專輯要出十五首歌,結果一砍再砍,最後只能出十首了。即使如此,還有一首遲遲找不到合適的。

  眼看時間所剩無幾,再尋不到好歌,便會錯過發歌的理想檔期,到了那時,一旦跟那些一線大牌歌星撞期,可就血本無歸了。

  可有什麼辦法?該用的人脈都用了,該找的人也找了,好歌哪裡那麼容易獲得?

  小王長長嘆口氣,點起一根煙,吞雲吐霧。他打開投稿郵箱,仔細地搜看起來。

  外界投稿,大致分為兩種,一種純文稿;一種則是音頻。

  相比文稿,音頻更為直觀,好不好一聽便知。

  「這個不行。」

  「這首也不好。」

  「呵,還有更爛的……」

  小王越來越不耐煩:咦,這首《光明》寫得還可以。

  他精神一振,認真看起來,情不自禁哼著:「當灰燼查封了凝霜的屋檐,當車菊草化作深秋的露水,我用固執的枯藤做成行囊,走向了那布滿荊棘的他鄉……」

  手機鈴響。

  一種被打斷的煩躁湧上心頭,可一看來電號碼,小王趕緊接了,恭恭敬敬道:「明姐,有何吩咐?」

  「歌找得怎麼樣了?」

  「還在選。」

  明姐聲音頓時高了:「沒時間了,就用你自己寫的那首《螢火蟲》吧。明天在公司簽歌,按標準價給你,就這樣。」

  電話已掛斷。

  小王有點愣神,作為製作部的一員,他當然也會創作,發表了一些作品,在圈內算混了個臉熟。但被成名歌星看中,這是第一次。

  「時來運轉,我這是要出名了嗎?」

  狂喜的心情如潮水突來,自己的歌被楊曦兒採用演唱,一筆不菲的版權費不用說,更重要的是明星帶來的名氣加持,爽,太爽了。

  他忍不住在房間內尖叫起來。

  至於郵箱裡的外界投稿,那些水平良莠不齊的歌,已經不再有意義,統統掃進垃圾回收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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