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頂流人生從撲街開始> 第十九章:第一桶金

第十九章:第一桶金

2024-09-03 17:14:34 作者: 南朝陳
  陳立行等人走後,郭璦坐在辦公室內,心情愉悅地哼著歌,哼的就是《余香》。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這首歌,旋律簡單,容易叫人上頭。

  沒想到這傢伙真有點本事,能寫出這樣的歌來。特別是裡面那幾句歌詞,郭璦挺喜歡:

  「心門上一把鎖,鑰匙在你手上……」

  來電話了:「郭總,有個好消息告訴你。肖楠知道吧,她可以到你酒吧跑唱,一場八萬。另外,介紹費是十萬。」

  在樂壇上,肖楠屬於三線開外的小歌星,這個價格是正常的行情價。至於所謂的介紹費,也是行規。

  對方說道:「這可是難得的機會,你確定的話打錢,定好時間,我帶人過來。」

  娛樂圈中,頭部的明星不愁流量,不愁收入。但下面的小明星可不行,他們往往得不停地接商演搞創收,為了賺錢,一天甚至會跑好幾場。

  商演分檔次,受邀參加晚會,綜藝節目之類屬於高檔,到酒吧夜店算低檔,更低層次的還有樓盤開業,甚至富豪過生日之類。

  反正只要錢到位,莫說獻唱,各種奉獻都是可以商量的。

  如果沒有今晚的事,郭璦肯定很有興趣跟對方談,但現在……她沉吟片刻,說:「不好意思,劉哥,我門店目前暫時沒有這個計劃了,看下次吧,下次有機會再合作。」

  「那下次再說。」

  對方很乾脆地掛了電話,小歌星也是星,只要肯放下身段,不愁沒活干。

  郭璦找到副經理:「老高,顧輝來了沒?叫他到我這裡一趟。」

  顧輝就是酒吧的一位駐唱,負責十點旺場。歌唱得不錯,就是性格桀驁,心氣很高。

  過了一會,副經理老高跑來:「郭總,我剛才打電話給顧輝,他說要請假三天。」

  郭璦臉色一沉:「又請假?這個月第幾次了?」

  「第三次,他說有事。」

  郭璦一擺手:「不管他了,從明天開始,十點的場交給陳立行,顧輝調到六點去。」

  對於這個調動,老高並不感意外,一方面陳立行的人氣擺在那,另一方面,對於顧輝,郭璦早心存不滿:「郭總,如果顧輝不願意呢?」

  「他想走就走,結完工資給他,不用留人。」

  「我明白了。」

  為了保持新鮮感,駐唱這個行業的流動性非常高,經常兩三個月就換一撥。

  ……

  陳立行並沒有讓今晚的事情攪亂心態,在別人看來,他火了,但他心裡很明白這種所謂的「火」其實很虛。隨著熱度退減,那些只會追逐流量的主播們也會如潮水般退去,轉向別的熱點。只有真正喜歡《余香》這首歌的人才會留下來,並可能成為陳立行的第一批粉絲。

  第二天起床,循例般查看郵箱,沒有回覆,看來那兩首歌多半是被斃掉了。

  沒事,只要大本子在手,機會便在手裡。

  再去看《十大成年人的崩潰瞬間》,播放量已經達到三百多萬了,評論過萬。

  毫無疑問,該視頻的熱度正處在上升期,看這趨勢,起碼還能維持幾天的增長。

  幾天過後,熱度就會降落。

  而在此期間,陳立行會因此受益,歸一酒吧的人氣同樣會被帶動一波。

  中午剛吃過飯,副經理老高打電話來,說有文娛公司的人找上門,要跟陳立行當面商談關於《余香》的版權事宜。

  陳立行一聽,心中一喜:果然來了!

  來得還真快,本以為得再過兩天。

  看來這個世界的文娛經紀人嗅覺比想像中要敏銳得多。

  他不拖拉,當即打車去酒吧,很快跟對方見了面。

  是個四十來歲的婦女,姓吳,來自興榮文化,是一間小型文娛公司。

  這位吳姐最初開口要全權買斷,五萬塊。

  陳立行不同意,直接拒絕了。

  全權買斷,賣掉之後,該歌曲便與他沒有什麼關係了,只能保留署名權而已。到頭來,弄得自己演唱自己的歌,還得支付版權費,實在忍受不了。

  而且才五萬的價格,打劫嗎?

  然後吳姐又提出購買表演權和複製改編權等,一萬。


  陳立行仍不同意。

  「陳先生,這個價已經是行情價了,你是圈內的新人,並非知名音樂人,想要太高的價也不可能。而且這首歌被你唱過,流傳到網上了的,肯定得打折扣。」

  陳立行回答:「我再考慮考慮。」

  他不急著賣,想通過《余香》這首歌多接洽幾家公司,了解下情況。

  談不攏,那吳姐只得悻然離去。

  她昨晚無意間看到視頻,接觸到《余香》這首歌,第一反應就是趕緊把歌扒下來,然後去申請版權,看能不能撿個漏。

  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是有前例的,有些業餘創作者寫出了作品,在沒有申請版權登記的情況下發到了網上,或是大意了,或是為了炫耀,結果被人搶了去,欲哭無淚。

  不過吳姐這次撿漏失敗了,陳立行早已申請登記。在版權局的系統里,當有兩份近似的版權出現,最先申請的,占據著絕對的排他性權限。

  沒辦法,吳姐只好來找陳立行面談,希望低價買歌,然而陳立行沒那麼好忽悠,不為所動。

  果不其然,接下來有好幾間公司的經紀人跑來,找陳立行購買版權。

  他們出價高一些,可條件也好不到哪裡去。

  「陳先生,現在這首歌有熱度加成,能賣個好價格,等熱度過去,就不是這個價了。」

  「陳先生,我們樂途文化是很有誠意的,買這首歌,是給張鷗唱,張鷗你知道吧,新生代熱門歌星。《余香》這首歌的風格很適合他,經過他演繹,你也能打響名氣。」

  陳立行聽了很多類似的話,但還在考慮。

  站在他的立場上,最理想的肯定是版權分成模式,就是給對方演繹,每一次都能獲取分成收入。

  然而這種模式對於沒名氣的詞曲作者很不利,分成的比例低得可憐,只有大佬級別的音樂人才有資格拿高比例。

  雖然說細水長流,可如果只得一滴滴往下掉,那也解不了渴。

  其實陳立行還有個選擇,便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把《余香》做好,發到音樂網站上。

  但這條路並不好走,之前就用《流浪歌手的情人》走了一次,失敗告終。

  《余香》固然比《流浪歌手的情人》有熱度得多,也更具流行品質,但真發表了,在沒有名氣,沒有宣發的情形之下,能有多少聽眾願意拿出真金白銀來支持打榜,實在是不容樂觀。

  很多時候,觀眾聽眾們對某件事拍手叫好,並不代表他們願意買帳,這就是「叫好不叫座」的根源所在。

  如果被這種假象給迷惑,信心滿滿,結果會撲得很慘。

  在找來的幾間公司中,還曾有人表示想要簽下陳立行,讓他出道當歌手。

  當其時郭璦聽到這個消息,心想這下完了,陳立行肯定得答應。

  簽約出道,是多少流浪歌手的夢想?

  雖然對方不是什麼大公司,可也是正規的公司。只要簽了約,就算是真正入行。

  然而陳立行根本沒有絲毫考慮,乾脆利索地回絕了。

  因為他很明白這種「出道」是怎麼回事:合約是入門級的新人約,各種苛刻條件,簽約年限十年以上……

  開什麼玩笑,他今年二十八,十年後三十八,跟賣身契沒有什麼區別。

  雖然說如果日後紅了,也能掏錢解約,但期間存在太多變數,萬一公司逼著他去陪阿姨怎麼辦?

  這種事正常得很,小公司本就沒有多少資源分配,想要上位,就會用些非正規手段。

  既然如此,還不如保持自由身,尋找別的機會。

  他可是有本子在手的男人!

  幾番考慮之後,最後陳立行把《余香》的表演權等賣給了樂途公司,收入三萬整,後續有一定的分成比例,不高,聊勝於無。最重要的是,他保留住了自己的表演權。以後這歌火起來的話,陳立行也能隨意拿來演唱,跑場賺錢。

  第一次賣歌,錢不算多,卻是陳立行真正掘到的第一桶金,開心得很,請趙自若等人大吃一頓,結果喝多了幾杯,又醉了。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