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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陳立行爬起來,先打了一通腹稿,做好準備如何面對可能發飆的趙自若。
出到院子,卻發現女孩早已離開,只留下一張便箋,上面寫道:早餐在石桌上,記得練拳。
油條,豆漿,還冒著熱氣。
軟飯硬吃,味道美滋滋。
忙完些事,拿出電話,遲疑了片刻,撥通了號碼:「爸,是我。」
「阿行呀,吃了沒。」
「剛吃過,我想問你件事。」
陳父沉默了一會,才道:「上次你媽說,你沒領她的錢,這次要多少?」
他下意識以為陳立行主動打電話,是為了要錢。這麼多年來,幾乎每一次都這樣,慣了。
陳立行鼻子一酸:「我不是問你要錢的,我想問的是,家裡欠人多少錢了。」
陳父一愣神:「你問這個幹嘛?」
「你告訴我,從此以後,所有的欠債,我來還。」
「啊!」
陳父感到意外而愕然:「阿行,你沒出什麼事吧?我跟你說,犯法的事咱們絕對不能去做。」
陳立行哭笑不得:「爸,你說什麼呢。上次我就跟媽說過了,我現在工作穩定,能賺錢了。」
陳父仍是有所懷疑:「你沒騙我們?」
「這種事有什麼好騙的……爸,你就說吧,咱們家欠債總共多少,二十萬?還是三十?」
陳父仍是沒有正面回答:「阿行,你能賺錢就攢著,老大不小了,該找個女朋友。現在找女朋友可不容易,吃飯看電影,買衣服買包,要花銷很多錢的。找老婆更難,要車要房。家這邊不用擔心,我和你媽應付得來。」
陳立行知道一下子難問得出來了。
其實負債多少,根據這些年的轉帳記錄,再結合父母的收入情況,也能猜個七七八八,不會低於二十萬。於是直接道:「爸,你沒換卡吧,我一會給你轉兩萬塊過去。就這樣了,我先上班。」
《余香》賣了三萬,扣完稅後,實際到手兩萬多。不過得留一部分錢在身備用,主要是版權登記這一塊,衣食住行方面所需不多。其實歸一酒吧提供食宿,但陳立行喜歡住在胡同院子裡,樂得清靜,不願意跟人擠宿舍。
高城小鎮,高城小學。
陳父放下手機不久,叮咚一響,打開手機一看,是一筆兩萬元的入帳信息。
「這小子,真得打錢過來了!」
陳父喃喃道,百感交集,覺得兒子終於長大,懂得孝順了。
但轉念一想,又不禁擔憂起來:他去哪裡弄得這麼多錢?
以對自家兒子的了解,犯法的事應該不敢去做的。好小子,難不成不想努力,所以投入了哪位阿姨的懷抱?
想到這個最大的可能性,陳父一雙濃眉皺成個「川」字:不行,不能讓他如此墮落下去,得找個辦法把他拽回家才行……
……
天黑了,陳立行前往酒吧,準備工作。
自從調到十點的旺場,基本工資翻倍,再加上近期《余香》的熱度,他每晚的收入直線上升,無限逼近千元大關。
這個收入,在駐唱行業,已經算相當不錯的了。
不過陳立行還沒拿到錢,駐場跟跑場不同,跑場屬於臨時工性質,一般都是當場結清;駐場則是十天一結,甚至一個月結兩次這樣。
來到酒吧門外,還沒有進去,一道蹲在那兒的人影忽地竄出來。
陳立行嚇一跳,差點就要施展出無影腳一腳踹過去。
「陳先生,是我,我是肥華,你還記得我嗎?」
對方連忙表明身份。
陳立行打量著他,是挺肥的一個人,這樣的形象比較容易給人留下印象,好像是一個公司的經紀人來著:「哦,是你,《余香》已經賣給樂途公司了,你不用再來找我。」
肥華道:「我不是來找你買歌的,我是來找你。」
陳立行呵呵一笑:「上次說了,我沒有跟貴公司簽約的打算。」
肥華訕然一笑:「我已經從華星離職,現在是個自由經紀人。」
陳立行一怔:「那你還來找我做什麼?」
「我想當你的經紀人。」
陳立行睜大了眼睛:「是你說錯呢,還是我聽錯?你看我現在的樣子,是用得起經紀人的人嗎?我自己都快養不活了。」
肥華的神態卻很認真:「陳先生,你兩首原創歌我聽了很多遍,我認為你是個有才華的人,是個懷才不遇的人,我堅信,你一定能火,並有機會成為巨星。」
陳立行似笑非笑地看著他:「你覺得,我是那種容易被忽悠的人?」
許多小經紀人,他們會守在各大藝術學院的門外,專門盯著外形條件好的藝校學生下手,忽悠他們簽約。說的時候天花亂墜,做的時候要你陪睡。
「不,不,我不是那個意思。我說的,都是真心話。」
肥華連忙擺手解釋道。
陳立行一攤手:「我只是個在酒吧混口飯吃的駐唱,真不需要什麼經紀人。」
說完,邁步進入酒吧。
肥華緊跟不舍:「陳先生,你聽我說完。你讓我當你的經紀人,我不要任何工資,只要酬勞分成,而且是最低的分成比例,百分之十。」
明星收入看似光鮮,但真正到手的遠沒有那麼多。公司就得拿了一半去,經紀人又抽取百分之二十左右。一些大牌還好,有資格跟資本談,提高分成比例。剛出道的新人,根本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有合同就簽。
肥華接著道:「你有才華,但需要機會;而我在這一行混了十幾年,不敢說有多少人脈資源,起碼熟悉行情,而且,我臉皮厚。」
聽到最後一句,陳立行忍不住笑了。不過話說回來,做經紀的,臉皮不厚真不行。
肥華趁熱打鐵:「我們真可以合作的,你安心創作,我負責幫你找機會,找資源。你也不用把我當做什麼經紀人,只當我是個跑腿打雜的就行。」
陳立行奇怪地問:「這麼好的條件,為何偏偏找我呢?相信很多藝人都希望有你這樣的經紀人。」
肥華苦笑道:「出道的藝人,哪個沒有簽署經紀合同的?要解約就得支付一大筆解約金,再說了,人家也不可能解約來跟我。」
陳立行想了想:「我明白了,其實你就是類似於星探。」
星探主要負責的工作,就是一天到晚在街頭亂逛,尋找素人。漂亮的,有氣質的,有才能的,都是他們發掘的目標。還別說,真有不少明星就是這樣被發現,然後出道成名的。
肥華忙道:「我比星探高級,有正規的牌照,真是一個經紀人,我曾經帶過不少藝人的。」
他不細說,陳立行也明白,那些藝人肯定是十八線那種。
文娛圈子,明星分等級,經紀人也分等級,肥華就是處於最底層的了。被公司開除,手底下沒了藝人,所以跑來找陳立行。說白了,就是看好陳立行的創作潛力。
如果陳立行是那種天天做著明星夢,一心想要出道成名的愣頭青,那好辦得多。但上一次,面對一份正式的出道合約,陳立行拒絕得沒有任何餘地,肥華就知道:此子不好糊弄!
不能糊弄,就必須誠心誠意,並且把姿態放得很低。
現如今肥華已經失去了公司依靠,說好聽點叫「自由經紀人」,其實就是勢單力薄的無根浮萍。
「你先坐坐,我考慮下。」
進入酒吧後,陳立行說道,隨即走進後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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