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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打出王牌!

2024-09-04 14:05:34 作者: 品聖愚
  隨著雷萬霆膽大包天的要求提出,楊佐銘第一個反應,激動道:「我反對!「

  「法官大人,就算主要物證缺失,本案還有足夠多的人證,以及能夠組成證據鏈的補充物證。Google搜索」

  「我們控方絕不同意撤銷指控!」

  法官點頭,內心十分贊同楊佐銘的話語,可表面上也不能馬上認同。

  經過先前的事後,法官不敢小看這位初出茅廬的新丁,嚴肅道:「辯方律師,你有什麼理由讓法庭撤銷指控?」

  「我當然有足夠的理由!」

  雷萬霆不慌不忙,走出辯護律師的位置,將文件袋高高揚起,踱步道:「我這裡有四份大英案例!」

  「這四份案例,分別是1958年韋爾兇殺案,1961年菲力兇殺案,1977年卡特殺妻案,以及1980年大英尼奧酒店兇殺案。」

  「這四份案例,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

  「它們都是因主要物證被指搜證時未遵守條例,因而被法庭剝奪了證據效力。」

  「之後,又因為主要證據的缺失,法庭出於對當事人利益的考慮,撤銷了指控!」

  說著,雷萬霆將文件遞給了法官助手,復又轉向全場,正色道:「眾所周知,我們香江的法律,沿用的是大英判例法。」

  「既然已經有案例,那當然要按例宣判。」

  嘩……………

  「有案例?」

  「那完了,這場官司沒得打了。」

  「什麼意思啊?」

  「這樣的官司都能贏?雷萬霆簡直不是人啊。」

  法庭再一次嗡嗡聲四起,可這會兒連法官都懶得管了,他額頭冒汗,快速翻閱著遞上來的案例資料。

  與此同時,楊佐銘一身本事,卻也感覺十分無力,欲言又止,來回幾次,最終泄氣坐下。

  楊佐銘不是傻子,他不會懷疑雷萬霆偽造案例,還拿到法庭上來辯護。

  換言之,雷萬霆肯定給出了真實案例。

  而香江的法律就是這麼坑人,「實施案例法」也的確是眾所周知的事。

  什麼叫案例法呢?

  簡單來說,類似案件以前怎麼判,現在沿用判決就行了。

  想要推翻,這已經不是一個檢控官能夠做到的,而是需要法官、甚至是律政署共同發力,才有可能推翻前例。

  可那樣做的後果,無疑會十分嚴重。

  雖然不想承認,可香江現在歸屬大英,說難聽點,就是殖民地。

  你區區一個殖民地的法官,要去推翻宗主國那邊法官的判決,要追究起來,以後在整個法律界都會沒得混。

  不僅如此,就算現在法官推翻,事後大英那邊也一定會出手,將案件再次翻轉過來,沿用以前的案例重新判決。

  所以當雷萬霆拿出了案例,楊佐銘已然沒了辦法。

  這一招實在太狠,狠到就算事實真相就擺在那裡,可你也沒辦法聊真相。

  而此時,雷萬霆話語還在繼續,不斷對法官施加著壓力:「我們香江的法律精神,是寧縱勿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我所出示的四個案例,就很好證明了這一點。」

  「無論證據是否被法庭宣布失效,可它已經出示過,事實上就已經放進了人們心裡。」

  「我相信大英的法官也是考慮到了這一點,基於對被告利益的考慮,所以做出了撤銷指控的判決。」

  「法官大人,您應該也會像前輩一樣,最好的維護法律精神,最好的維護香江法治吧?」

  說時遲,那時快,作為法官,平時背誦法律條文是基本工作,這會兒看案例,很快就看完。

  一邊聽著雷萬霆的話語,一邊看著手中的案例,法官臉色無比難看。

  他做法官的日子可不短了,足足有三十年時間。

  可三十年來,這還是第一次在自己的法庭感受到壓力。

  眼前這個新丁大律師,打官司手法實在太狠辣,他今天的所有表現,可以說都跳出了案件本身。

  他壓根沒有去為被告辯護,而是不斷利用法律漏洞,還有所謂的法例,將壓力一個又一個往法庭扔。

  與其說他是在打官司,不如說他是在做辯論,挑戰法官。

  偏偏他的每一個論點,都是讓人無法去反駁的。

  此刻法官更是反應過來,為什麼當控方出示證據時,他沒有第一時間站出來,申請禁止兇器呈堂。

  偏偏要等控方出示完畢,所有人都聽完了,他才站出來禁止。

  這根本就是有預謀的行動,為的就是現在這一番辯護。

  「呼……………」

  長長出了一口氣,法官再一次敲錘,看向雷萬霆道:「我現在需要確認這些案例的真實性。」

  隨即,法官宣布道:「現在本席宣布,休庭十分鐘!」

  一場官司打下來,短短時間,兩次休庭,這樣的事,實在少見。

  隨著法官拿著案例快速離開,法庭內完全控制不住了,比菜市場還要熱鬧,所有人情緒都高漲起來,熱火朝天議論著。

  「精彩!」

  「今天的案子實在太精彩了!」

  一場所有人眼裡「鐵證如山」的案件,竟然能夠打到現在的局面,事前誰能想得到?

  作為辯方人馬,兩位臨時女助手,這會兒更是像迎接英雄一樣,從座位站起,喜笑顏開,再不復先前難看的臉色。

  檢控官楊佐銘也完全沒了平日裡的自信,沉默坐在自己位置,全然不理會徒弟們的招呼。

  再說處於被告席的靚坤,這會兒眼神中儘是火熱,死死盯著已經坐回位置的雷萬霆。

  靚坤雖然不懂法律,更不太清楚雷萬霆先前說的那些,會有什麼樣的效果。

  可他察言觀色很有一套,再加上耳聽八方,聽到不少聽審席上的議論。

  總結起來,靚坤心裡清楚,這場官司自己好像是要贏了!

  十幾號證人,驗證過的兇器、血衣,這樣的情況下,自己竟然真的還能脫罪,不用坐牢!

  一想到這些,靚坤整個人都有些控制不住顫抖。

  而蔣天生那邊,此時的氣氛更是火熱。

  「阿耀,你馬上去外面取三百萬現金,結束之後,我要親自交給雷大狀!」


  蔣天生一臉笑容,吩咐道。

  「是,蔣先生!」

  陳耀也覺得很有面子,畢竟當時他也參與了與雷萬霆的談判。

  看著陳耀離開,大佬B有些疑惑,開口道:「蔣先生,不是說兩百萬嗎?」

  「其實事前我已經找過很多律師!」

  蔣天生雙眼精光乍現,遠遠看著雷萬霆背影,一字一句道:「無論是誰,都告訴我這場官司沒得打,阿坤這次栽定了。」

  「能把官司打成這樣,雖然我不懂法律,可還是能看出,阿坤這次恐怕會沒事。」

  「這麼厲害的律師,一百萬感謝費,不算多!」

  「是啊,阿B,我覺得蔣先生做得很對啊。」

  肥佬黎緊隨其後,插話道:「你可別忘了我們是做什麼的,現在多給一點,以後我們有什麼事找這位雷大狀,也更好說話嘛!!」

  無疑,肥佬黎比起大佬B要精明很多,他也看出雷萬霆的不凡,更意識到以後自己有事,也能找他啊!

  而且,現在是蔣天生花錢,又不是他自己花錢,當然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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