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時辰後。
風塵僕僕的宋統領,大步邁進了昭和殿,恭敬地拱手行禮:「皇上,末將幸不辱命,帶著逆賊的人頭回來了。」
姜韶華沒急著去看三個木匣子裡的逆賊人頭,笑吟吟地上前,扶起宋淵:「舅舅一路奔波辛苦了。」
私下裡親昵的稱呼一入耳,宋淵心頭一熱,低聲應道:「末將為皇上分憂是應該的,半點不覺辛苦。」
怎麼會不辛苦?
一路隨大軍行軍,走了一個多月才到豫州。安頓幾日便開始打仗,中間真正的戰事倒沒花太多時間。活捉鄭宸砍了他的首級之後,隔日就快馬回京。回來的時間,比去的時候快了一倍還要多。
不過,能早一日到京城,都是好的。
姜韶華知道宋淵的脾氣,再累再辛苦,在她面前也不會說。笑著催促:「舅舅先去安頓休息,明日朕再細細問你豫州戰事。」
宋淵應了一聲,留下三個木匣子,便告退離去。
姜韶華的目光,飄了過去,似在斟酌思慮先開哪一個。
陳舍人自告奮勇:「皇上,臣來開木匣子。」
「不用了,」姜韶華淡淡道:「朕自己來開。」
鄭宸已經死了,前塵舊事都已成雲煙,一個人頭而已,還不至於令她進退失據。
姜韶華上前,先開了第一個匣子。
巧得很,第一個匣子裡的人頭,就是熟悉的臉孔。
宋淵當日那一刀,砍得果斷利索,又及時以生石灰炮製過了。人頭保存得頗為完整,透過僵硬冰冷的面容,似能看到鄭宸臨死前的驚駭和不甘。
姜韶華看了片刻,又開了第二個木匣子。這裡面放的是趙武的頭顱。趙武被左大將軍一刀劈成了兩半,人頭是拼湊起來的,怪異且猙獰。
陳舍人看一眼,胃裡有些不適,悄然轉頭乾嘔了一聲。
姜韶華面不改色,又開了第三個木匣子。
陸成死在城牆上,到底是死在朝廷手裡,還是死在鄭宸趙武的暗刀之下,已經是個謎。姜韶華也沒有追根問底的興致。總之,陸成死了就行。
陸成被放在棺木里下葬,後來被掘了墓,割了頭顱。所以,這顆頭顱已經腐爛了不少。
陳舍人一個沒忍住,捂著嘴退了出去。
姜韶華眉頭都未動一下,叫了秦虎孟三寶等親衛過來:「這三個人頭,一併送去刑部。令刑部立案,以叛國重罪處置陸家趙家。」
陸成趙武死了不算,還得抄家滅族,以示朝廷法度威嚴。
秦虎等人拱手領命,將木匣子重新裝好,拎去了刑部。
新上任不久的刑部尚書楊尚書,肅容接了三個木匣子:「請代本尚書回稟皇上,刑部一定儘快立案判案。」
……
景陽宮的鄭太皇太后,很快收到了消息。
鄭太皇太后打發趙公公去請天子過來說話。姜韶華忙完公事,直至傍晚才來。
鄭太皇太后從前飛揚跋扈頤氣指使,如今通通收斂,和姜韶華說話語氣溫和,有商有量:「韶華,哀家知道,鄭宸犯了大逆不道的重罪。不過,他已經死在宋統領手中,頭顱也被割下帶到京城了。」
「屍首是沒地方可尋了。這顆頭顱,還是送回鄭家,讓安國公悄悄準備一具薄棺木,放一身衣服,好歹入土為安。」
姜韶華拿捏起鄭太皇太后來,輕車熟路,先是一臉為難,然後是長長嘆息:「祖母,朝堂眾臣都看著,朕一次又一次地施恩鄭家。失了天子的雷霆威勢,朝廷法度又被放在何處?」
「朝臣們或是心中不服,或是心思浮動,日後犯了大錯,以鄭宸之事和朕掰扯,朕要如何回應?」
「難道朕要說,在朕這裡,鄭家地位超然,凌駕於朝廷律法之上嗎?」
鄭太皇太后自知理虧,不說別的,又用起了哀兵之策,眼淚簌簌:「韶華,哀家一手養大了他,他背刺了哀家,犯了大錯,哀家也恨他不死。可他已經死了,哀家這心裡空落落的。這些日子,哀家總夢到他生前模樣。」
「你看在哀家的顏面上,好歹讓他安葬。他這輩子造孽,下輩子投胎做個畜生,也是他的命。」
鄭太皇太后信佛,佛家最講究來世因果。如果不能安葬入土,便是遊蕩的孤魂野鬼,連投胎的資格都沒有。
鄭太皇太后這般示弱低頭,就是盼著鄭宸能早些轉世投胎去。
姜韶華不答應,也不拒絕,就這麼一臉為難地和鄭太皇太后周旋。
鄭太皇太后心中恨恨,卻也清楚,就這麼空口白話,姜韶華絕不會點頭。非得再放一放血不可。
「對了,哀家聽聞你要在京城辦女子書院。」鄭太皇太后勉強打起精神:「辦書院,得聘請夫子,還要供應學生們一頓午飯,得耗費不少銀子。」
「這些花費,就不必你操心了,哀家這裡還有些私房,這些哀家來出。」
姜韶華沒有拒絕:「祖母這般慷慨,我代所有女學生先謝過祖母。」
「鄭宸的人頭是不是能送去鄭家了?」鄭太皇太后迫不及待地問道。
姜韶華繼續沉吟。
鄭太皇太后忍著悶氣,繼續放血:「哀家還聽說,你打算在大梁各州郡都推行女子書院。這其中耗費的米糧銀子,對眼下的朝廷來說也是一大負擔。戶部出三成,內務府再出三成,再讓各州郡自行籌措四成,你看如何?」
若是在每郡都設女子書院,那就是三百個。要是再繼續推廣,每個縣都設一個女子書院,那就得上千個。每一年要出的開銷,就是個驚人的數字。戶部肯定支應不起。
就是支應得起,也沒這麼辦事的道理。如果朝廷出銀子創辦女子書院,男子們讀書是不是也該補貼一二?
像鄭太皇太后提議得這樣,就比較合理了。
內務府一直被鄭太皇太后緊緊攥在手裡,相當於是她老人家的錢袋子。這回是狠狠地割了一刀了。
姜韶華對這個結果還算滿意,終於鬆了口:「朕打發人給楊尚書送個口信,這件事得悄悄辦。」(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