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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通緝

2024-08-06 17:43:19 作者: 大腦被掏空
  第25章 通緝

  行商們鬆了一口氣,紛紛對李啟誇讚。

  「就是,我都準備拿刀了,結果李啟兄弟更厲害,沒想到居然糊弄過去了!」

  「我看那妖怪多半神志不清,應該是熊嘎婆那種的,行事有章法的。」

  「確實,我也聽說,有些妖怪,晚上敲門,若是你不開,他便不會進來,但你開了,他就會吃了你,這些妖魔鬼怪,都有些古怪習性,這個妖怪怕是也是這樣,如果咱們真要動了刀兵,搞不好就出不來了,還是李啟機靈!」

  原來,李啟和巴奎等人,察覺那女人不對勁之後,第一時間意識到了她是妖怪。

  是妖怪怎麼辦?

  其他人都是立刻戒備,準備拼命。

  而李啟則看見了妖怪的不對勁,卻依然冷靜,甚至還嘗試著用章法來交流,沒想到當真跑出來了。

  運氣真好!那妖怪也是個講章法的!

  這種情況並不少見,例如熊嘎婆,耍猴戲,餓死鬼,黃大仙,看宅蛇這些傳說,裡面的妖怪,多都有一些邏輯,不犯忌諱的話,其實是有一線生機的。

  李啟也正是想到了這個,才強作鎮定,和那妖怪說話的。

  那可是能化形的妖怪!要真的暴起,李啟毫不懷疑,自己這幫人絕對一個都活不下來。

  至於是李啟把那妖怪抱回來的這件事,眾人反而不是很在意。

  誰知道當時直接走了會不會被她追上來死?

  萬一見死不救,那妖怪便會索命呢?

  倒不如現在,說得好聽點,甚至可以說是和妖怪結了個善緣,皆大歡喜,所以也不會怪罪李啟。

  正如先前所說,這些行商,雖然善惡不忌,但卻還是有小義,李啟和他們歷經生死,他們也不會因為小事便翻臉不認人。

  眾人歡喜之際,也總算來到了城邊。

  豐縣已到了,再怎麼說,應該也安全了。

  城市周邊,都有除魔司,鎮守使,哪怕是鄉間,也多有一些巫婆神漢,能做得一些驅魔除妖的事情。

  所以,城邊肯定是安全的,如果城邊都不安全了……

  那就等死吧,能攻破縣城的妖魔,那得是什麼級別的存在啊?

  眾人總算放鬆之後,李啟也要和眾人離開了。

  大家不過是一面之緣,不過同了一晚上的路,各自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不可能一直呆在一起。

  「李大哥,那麼我就先走了,我要去的地方遠,事情還重,就先告辭了。」阿杜率先告別。

  這也很正常,他本來就是在茫茫冬日裡選擇獨自出行的人,身上有什麼重任也很正常,眾人也不留他,告別之後,他便離開了。

  再到行商們,他們都背著背簍,裡面都是貨物,需要兜售或者早有人訂購,他們需要送去,也各自都要去忙活。

  巴奎倒是對李啟說:「咱明日中午便要啟程,去連峽了,說好的請你喝酒,今晚是不成了,明早,咱還是在這裡聚頭,一定讓你喝足!」

  連峽,是澧水江流淌過的一段峽谷,也是諸多船隻匯聚之所,行商去那裡,理所當然。

  李啟自然不會有意見,反正能白吃一頓,再加上能認識一些朋友,也是好事,他滿口答應,便與行商們分別了。


  路上眾人這才剛剛熟稔,卻轉眼就要分別。

  除了巴奎之外,其他人都沒說自己到底要幹什麼,大家都各自有自己的事情,沒必要所有秘密都和盤托出。

  世事多半如此,路過的總比相聚的多。

  眾人分別之後,李啟獨自走在城門處,暫時沒有進城。

  主要是,他看見不遠處,城門側面,有一塊告示牌,上面正有人在掛告示,很多人在圍觀,所以他準備湊過去看看。

  走過去,看著告示牌,上面確實是新掛了一個告示。

  這個告示上,說是有一隊行商,十二個人,路上遇到了妖魔,全都死了,現在把告示掛出來,希望親友過來認領屍體。

  李啟毛骨悚然。

  該不會……巴奎這些人,自己遇到的是鬼吧!?

  不過,還沒等他自己嚇自己成功,疑惑就被解決了,因為下面掛了畫像。

  仔細一看,和巴奎他們半點關係都沒有,純粹是另一夥倒霉蛋。

  他這才安下心,仔細閱讀起來。

  只是,越是看,越是看畫像,他就越感覺那些人眼熟。

  仔細想了想,他才終於想起來,原來,這些掛起來的人,不就是當初和他在同一個路邊茶攤遇到的兩個行商團中的一個嗎!

  巴奎這個團成功跑到了,但這一幫人,卻全死在了路上,被行人發現之後,告訴了官府!

  理清事情之後,李啟搖了搖頭。

  他再度認識到了單人出門的危險。

  怪不得大家都不願意出遠門,單人出遠門更是視之如虎豹,害怕的要命。

  不過,只是,李啟繼續往下看,卻看見一則通緝令。

  上面寫著:

  「緝捕文書,澧州太守有令!」

  「今,唐國叛逆羅浮娘娘,身為妖神,得皇帝恩賞,牧民一方,卻無德無行,禍亂百姓,任用小人,致使一方大亂。」

  「劍南道刺史令其自查,卻不尊君命,妄自尊大,行事叛逆,皇帝寬厚,下旨令其自行閉門改過,然則此獠目無君命,公然辱君罔上,不聽調遣,意欲叛往天竺。」

  「犯此大罪,當誅,但羅浮娘娘法力高深,神通不俗,襲殺天使,叛國出逃,現遁入百越,不知所蹤,我大鹿國乃百越諸國之一,與唐國世代交好,結為兄弟,兄長之國叛逆,當為我大鹿國叛逆,凡有羅浮娘娘線索,賜百金,能殺其人,賜爵二級,封萬戶,能生擒其人,當裂一州之地,封王。」

  這一個通緝令和其他人都不一樣,是用黃布寫的,掛在城邊估計有一段時間了,但依然排在前列,顯然是很重要的東西。

  「叛國的通緝令啊……那確實。」李啟掃了一遍,直接略過。

  和他有毛關係?那種級別的猛男,噢,不對,猛人,還擱這殺其人呢?

  這告示的效果,多半也就是警示天下,原來出了這麼一個叛逆。

  僅此而已,怎麼可能靠民間的力量就殺的了啊?

  略過這個,李啟繼續往下看。

  然後他看到了自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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