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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睡覺

2024-08-06 17:43:19 作者: 大腦被掏空
  第26章 睡覺

  繼續看下去,他居然發現了自己的通緝令。

  倒也不是他的通緝令,而是關於自己殺人的那件事。

  「茲有妖魔,於澧州城內殺人潛逃,據目擊者言:其妖身高八尺,皮膚血紅,蠻力驚人,刀槍不入,於澧州城內連殺十數人,窮兇惡極,疑似奪舍了名為李啟的縴夫,現不知所蹤,特此昭告縣人,小心為上,如遇此妖魔,需立刻逃竄,有線索者,賞五百錢,有證據擊殺此獠者,賞仟錢,生擒此獠者,賞仟五百錢。」

  合著自己殺了十幾個人,就值一千五百錢,勉勉強強夠到了十分之一金。

  按照現在的價格,用大鹿五銖錢的話,起碼需要萬錢才能換來一金。

  那個殺了能裂土封王的羅浮娘娘,光是一個消息就值百金。

  一百金啊……那得是多大一筆錢啊?

  想都不敢想。

  李啟一臉自如,雖然被通緝了,但這些原本就是在他的計算中,所以沒有什麼奇怪的。

  倒是說自己被妖魔奪舍了……

  呃,應該是六叔的主意。

  自己沒有趕盡殺絕,那幫逃回去的力壯幫縴夫,估計都知道那個紅皮大力妖魔其實就是李啟。

  這時候,李啟又直接逃遁了。

  官府肯定要去找排波幫問問情況。

  排波幫肯定會一口咬定不知道,再加上,這麼多年,排波幫都是那樣,不管是功法還是行事都很正常。

  按照這種情況,官府會懷疑的,恐怕只有李啟這個人,要麼機緣巧合下學會了某種邪法,要麼就是被某種妖魔給奪舍了,以李啟的面目去殺人,然後現在逃竄了。

  除魔司肯定已經動員起來了,但李啟當初賭的那一下,應該是賭對了。

  他是外道之人,占卜之法難以尋找到他的位置,占卜做不到,那麼就只能依靠線索來尋找他了。

  可惜的是,李啟這個名字,簡直尋常的難以置信,澧州起碼有一萬個叫李啟的,依照名字來找根本就是大海撈針。

  那就只有依靠畫像來找了。

  畫像要找誰呢?

  呵呵,最熟悉李啟的,莫過於排波幫了。

  他很相信六叔,六叔肯定會把畫像弄得面目全非,只要自己不在人前暴露出牛力術那種特證般的紅皮,想來是不會出事的。

  說到底,還是世間太亂,這種通緝,過個幾個月還沒抓到,也就這麼過去了。

  因為這甚至都不能算通緝,只能說是昭告。

  真的緝捕文書可不是這麼輕易的東西,那是要用黃紙的。

  肯定是官府也知道希望渺茫,所以根本就沒有立案!

  畢竟,立了案,年底核查的時候,可是要給上頭交待的,沒有立案,那就無所謂,力壯幫還敢給官府施壓不成?

  只要拖過這段時間,他換個名字身份,大搖大擺的回澧州城,估計都沒人理他。

  就像是那些行商一樣,巴奎等人,手裡肯定是染著人命的,這幫人可不在乎野外的時候順手干點壞事。

  平時是商,有機會就做賊,而且不會被追究。


  這才是才是常態,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不會有人覺得一個個人實力被誇張到這樣的世界還會很和平吧?

  「正是因為這樣……我才需要拿到能保護自己的力量。」李啟這次單人上路,險些死無葬身之地,內心之中,他對變強有了更多的渴望。

  只是……

  「唉,先走吧,得找地方睡覺呢。」李啟轉身從告示處離開。

  各個團體之間,涇渭分明,想要加入談何容易?不管是門派也好,幫派也好,都不是隨便加入就能取信於人的。

  要麼是小時候就在其中成長,根底清清楚楚,所以容易得到信任。

  要麼……就準備拿命去換取信任吧。

  李啟若不是幾次三番挽救了排波幫,也不可能得到如此信任。

  排波幫人少,事情小,所以他的能力還能展現一二,得到信任,可那些大幫大派,他能當個什麼?就算進去做底層幫眾,估計也得不到核心功法,搞不好還不如排波勁呢。

  這麼一想……能機緣巧合拿到一門術法,還真是運氣爆棚了。

  所以……下一步該做什麼?

  李啟交了一錢的入城稅,這是人頭稅,進城之後會有個木牌,名叫傳驗,無論是住店還是購物,都需要出示。

  傳驗制度很先進,但李啟不知道為什麼,大鹿國的傳驗,皆是一城一城的單獨算,且不保留記錄,丟了花錢就能補辦,不同城市不通用。

  這一系列措施,導致人口非常混亂,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採用這種古怪的制度。

  或許有什麼隱情吧。

  走進城裡,李啟沒準備住店,他先是把包里的乾糧拿出來,準備今晚吃,然後又買了一些炒米,米粑粑之類的東西,儲存著。

  沒辦法,米最便宜。

  聽說在北方,面最便宜,不過大鹿國這塊,多山多水,四處險峻,沒什麼平地,很難種麥,所以大多食米。

  農民們在山上開墾梯田,據說,農家都有法子能讓莊稼汲取山氣,所以才能種出畝產三千斤的靈米。

  在這個世界……當農民都得有兩手,還真是……

  李啟想著這些,在路邊的茶攤上,又買了一壺茶,配著贈送的米糕,干嚼自己的乾糧,實在是嚼的腮幫子疼,嘴裡乾的沒有口水的時候,就喝點茶水緩緩。

  他肚大,一頓能吃七八斤,這次又是準備吃掉所有的存糧,一直吃到天色暗了下來,才把存糧都吃乾淨,又把茶水喝光,吃了個肚圓,心滿意足的走了。

  這一頓全是吃米,什麼菜也沒有,不過也沒辦法,錢還是省點用好些。

  天色已經暗了,雖然還有酒家勾欄在營業,但那些都不是李啟能涉足的地方,那種地方吃一頓要好幾十錢,他一共也就一千錢,路上茶攤,乾糧和入城費還花掉了八錢,現在只剩九百多錢,這些是半年的開銷,還是需要省著用。

  不過,明天巴奎要請他吃飯。

  到時候應該可以蹭點葷腥。

  一路上腦門裡轉悠著,享受著肚子滾圓的快樂,李啟找了一家屋檐延伸的比較長的大宅子,在屋檐下坐著,把包袱繫緊,準備就在這裡睡一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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