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代理律師,請根據被告提交的新證據,按照證據三性的要求提出質證意見?」
法官見張遠反覆翻看遺囑和發票,但卻遲遲沒有發表意見,以為張遠是見到了被告這多此一舉,損己利人的無私奉獻給高興壞了。
可不是嗎,原本僅憑著張遠提交的證據以及當庭說的代理意見,法官還真不能百分百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然而誰能想到,被告這會兒不知道是缺心眼作祟還是因為腦子本來就不靈光,居然主動提交了對自己不利的證據,讓一個本來還需要更多調查的案件立刻清楚明朗,這要是換做法官自己做代理律師,說不定也得經歷一番欣喜若狂。
「我認為,被告當庭提交證據,按照……」
聽見法官的催促,好不容易清醒回來的張遠本來想說「按照訴訟法的規定,鑑於被告提交了新證據,自己也要向法庭申請時間準備質證意見」,沒想到這個念頭一冒出,系統的警告瞬間即至。
【警告,宿主不得發表有損委託人利益的代理意見。】
本來還想著拖延點時間努力搶救一下的,沒想到立刻就被系統判了死刑。
張遠無可奈何,只能根據證據三性,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要求臨時改口:
「原告代理人認可被告提交的新證據的真實性,也認可這些證據完全合法,至於關聯性……」
張遠頓了頓,望著正一臉得意,但馬上就要開始悲劇的吳又可的眼神那叫一個哀怨,
「按照證據所示,遺囑的公證時間是兩年半之前,債務人認可了自己的債務,正好證明了債務關係的成立,而且被告未能按照原債務人的遺囑要求,做出了有損債權人利益的遺產處置,應當繼續承擔相應責任,償還欠款。」
張遠的意思很明白,你吳又可既然是繼承人,繼承了吳安的遺產卻沒有把該還的債務償還掉,而且還是一股腦的全都捐給了希望工程,這明顯就是在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你把債權人的利益損害了,不找你這個責任人要錢找誰要錢?
不過再說出這番話之前,其實張遠的心裡也有過其他的念頭。
因為按照吳又可提供的證據來說,其實完全可以當庭提出更改訴訟請求的。
畢竟原先簡單的借錢還錢的關係,現在變成了吳又可把應該還的錢捐掉了,損害了王紅梅的利益,借貸關係已經變成了侵權責任,可以用損害賠償的訴求更改之前的訴訟請求。
第二個念頭,則是撤回本案,與吳又可先打一個撤銷他的捐贈行為的案子。
但是這兩個念頭很快都被張遠自己否決了。
不管是更改還是重新起訴,最後都有可能把時間拖長。
依目前的情況來看,不管怎麼做,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既然如此,那就是長痛不如短痛,乾脆利落省得煎熬,索性就硬著頭皮繼續走下去。
再說了,法官也沒有表示不能按照民間借貸審理的意思呀。
「你說什麼?還想要我賠?!」
這一下,吳又可聽不下去了。
自己提供的東西明明白白的,不是都給了希望工程了嗎?
你們想要錢,直接找希望工程去啊,扯自己身上來幹什麼!
吳又可的想法還沒來得及說出口,立刻就被法官以庭審紀律和程序為理由打斷。
「原被告之間如果還有其他爭議,請等法庭辯論環節再說。」
之後的流程,張遠就有點心不在焉了。
不論是法官的提問還是法庭辯論,張遠就變得幾乎只會重複地說幾個字:希望法庭判如所請。
當然,作為被告的吳又可,自然變成了與張遠截然不同的祥林嫂,法官每問一遍,他都得喋喋不休地反覆強調幾回,讓原告自己找希望工程要錢去。
到最後,吳又可的喋喋不休,煩得法官都不敢再多問了。
於是,張遠的第一個案件,第一次庭審,就這麼以張遠從未預料的情況結束了。
甚至直到回到律師事務所,張遠的腦袋裡都還是渾渾噩噩的。
這明擺著必輸無疑的案子,怎麼莫名其妙就變成這樣了呢!
「張律師,今天第一次開庭,感覺怎麼樣?」
一走進事務所的大門,迎面就被坐在座位上忙亂的馬明看見了。
「還行,還行吧。」
張遠勉強擠出一個難看的笑臉,讓自己強行鎮定。
「沒事,不用多想。」
過來列印材料的陸羽也看到了張遠。
對於王紅梅的案子,陸羽是十分清楚的,在他心裡從來就沒有想過不輸案子的可能,現在又看到強行用尷尬的微笑掩飾垂頭喪氣的張遠,自然就覺得那是因為庭審不利,案件不出所料地輸了。
因此一開口就是安慰的語氣,
「輸輸贏贏是常事,做律師的,早晚都會碰到。
再說了,你這個案子輸的概率幾乎是百分之百的,你自己之前不也說就當是學習,熟悉熟悉審判實踐嘛,預料之中的事情,有什麼好鬱悶的。」
呵呵……
張遠的心裡萬馬奔騰。
三萬變三百,能不鬱悶嗎!
只是陸羽和馬明都這麼說這麼問了,張遠也不好隱瞞什麼,不然過幾天收到判決書,案件結果真相大白,到時候就會被說成是自己虛偽裝逼,要求請客賠罪了。
請客?呵呵,三百塊錢的收入,拿什麼請客!
「不瞞你們說,」
張遠一屁股癱坐到自己的座位上,說話的情緒仍然不高,
「這個案子,不出意外的話,我可能要贏了。」
「贏就贏唄,有什麼……什麼!這案子你能贏?!」
陸羽的腦子一時轉不過來,拿在手上等著複印的一疊資料差點被驚得掉到地上,而等他明白過來的時候,剩下的半句話幾乎是喊出來的。
「贏了?」
馬明也了解一些案件的情況,雖然只是行政主管,但在律師事務所里呆得久了,耳聞目染,對於案件多少也能有些判斷,所以他的吃驚也是不小。
「什麼贏了?誰贏了?」
本來坐在裡間辦公的年輕律師潘奎聽到陸羽的叫聲,八卦心起,著急忙慌地跑了出來。
潘奎,年紀只比張遠大一兩歲而已,不過現在,他已經是一名正式的執業律師了。
只是不知是因為他的運氣特別差,接不到好案子,還是說總容易碰上厲害的律師,亦或者說是自己的專業能力不行,幾年下來,經手的案子沒有四五十件也有二三十九,可是以勝訴結案的,就幾乎沒有。
於是,私下裡,他就在同事之間得到了一個讓張遠求之不得的外號——常敗將軍。
「他,張律師,一個本來沒機會贏的案子,很可能要贏了。」
馬明一見潘奎,立刻換了一副臉色,帶著點點壞笑對潘奎說明了張遠案件的情況。
「這種案子也能贏?!」
潘奎十分不可思議。
他繞著張遠難以置信地看了幾圈。
為什麼這種好事就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為什麼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偏偏都是相反的劇情?
「誰知道,我也想不通啊,我真的不想贏,可為什麼偏偏就要讓我贏啊!」
張遠的內心涼涼,也想從自己身上質問出個所以然來。
「滾,學什麼馬老闆對錢沒興趣!快給我們介紹介紹,你是怎麼覺得這個案子能贏的?」
還是陸羽最為淡定,一番喧鬧過後,開始讓張遠復盤案件。
「可能是運氣吧。」
張遠異常無奈地聳了聳肩。
「本來就沒抱什麼希望的,誰能料想被告居然是這麼個二貨!」
說起被告吳又可,張遠有一股想要狠狠揍他一頓的衝動。
長點心,做個正常人,不幹這種損己利人的事情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