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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真是防不勝防啊!

2024-09-30 11:54:35 作者: 長篇累讀
  與吳有誠私下接觸之後,面對吳有誠遞過來的橄欖枝,張遠並不在意,所以當天從仙人峰上下來之後,兩人分道揚鑣,此事也就告一段落了。

  周一,張遠到達辦公室的時間與平時相比稍晚了一些。

  過不了幾天就要春節了,在這個時間點上,很多企業也都已經給員工放了假,攜永律師事務所里的銷售的工作也輕鬆了許多,主管不再要求電話量,女銷售們的工作積極性,自然就變成了想起一次打一次。

  除了銷售,所里的律師、實習律師也都是差不多的工作狀態,這個時間段需要處理的案件也較少。

  再加上戴守義已經幾乎不怎麼來所,沒有棘手案件需要處理的律師們也開始三三兩兩圍坐在一起,或是聊點八卦,或是分析一下社會熱點。

  當張遠到達的時候,已經有幾位律師湊在了一起,正巧將話題聊到了前兩天剛剛出來,在社交網絡被大肆討論和刷屏的事情——航班騙保。

  「張律師來的正好。」

  算是攜永律師事務所里資歷較深的陸羽坐的方向正好對著事務所的大門,所以張遠一進門,便被他看到了,

  「快來聊聊,我們正好說起前兩天的那個航班騙保問題,你作為咱們所里冉冉升起的明日之星,一起說說看,你對這件事情怎麼看?」

  「主任不在?」

  張遠放下背包,也湊了過去。

  「放心吧,馬主管的準確消息,今天主任不會來所,所以咱們盡可以隨便聊。」

  潘奎站起身,給張遠讓了些位置。

  對於最近大熱的航班騙保問題,張遠也是清楚的。

  具體來說,就是有名女子,利用航班延誤險的漏洞,借用了大量親戚朋友的證件,購買了機票以及航班延誤險,然後利用航班延誤,三四年時間獲得了將近三百萬的航班延誤保費。

  然後最近,警方便以涉嫌詐騙罪和保險詐騙罪的名義將該名女子進行了刑事拘留。

  對於刑事案件,張遠的認知其實並不深刻,而且在平時的實務過程中甚至也對刑事案件保持刻意迴避的態度,所以對相關的刑事類法律條文的掌握和理解並不深刻。

  不過對於這件被大肆傳播的案件,張遠在知道之後還是專門查詢過相關的法律規定的,所以現在要他說出看法的話,也算是早有準備。

  「就我的判斷的話,傾向於這並不是一個犯罪行為。」

  張遠首先說出了自己的結論。

  圍攏在一起的律師們並沒有對張遠的結論有什麼過多表示,所以只是看著張遠,靜靜等待著他說出自己的理由。

  「消息里說,警方是以詐騙罪和保險詐騙罪的名義將該女子刑事拘留的,所以就要看詐騙罪和保險詐騙罪兩個罪名,該女子是否夠得上。

  先說詐騙罪。按照咱們國家目前對詐騙罪的定義,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的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在本案中,根據媒體透露出來的信息,該女子是借用了親戚朋友的身份信息購買的航班。

  首先,在目前來說,虞國的法律並不禁止使用他人信息進行購票,法不禁止即可為,這是其一。

  第二,導致航班延誤的事實也不是該女子偽造,更不是該女子有什麼超能力,想要航班飛不了航班就飛不了,所以這也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並不是虛構,也沒有隱瞞航班延誤原因的情況,這也自然是夠不上。

  所以,第一條詐騙罪的罪名就已經十分牽強了。

  然後是保險詐騙罪。

  關於保險詐騙罪的規定咱們國家也很明確,只有該女子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才能被確定為保險詐騙罪。

  這五種情形分別是: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這麼一匹配,結果也很清楚了。


  這個案件中的女子確實購買了機票,所以不可能有虛構保險標的的行為。

  至於第二種和第三種行為,航班延誤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保險公司對這些可能要導致自己賠償的是由還能被騙了?

  而且航班已延誤,那肯定至少都得是整個航班的乘客都被延誤了,保險公司也不可能傻到其他人啥事沒有,就該女子一說延誤他們就信,所以即不可能,也不符合實際。

  第四種和第五種也一樣,航班延誤並不是該女子的行為所造成的,她又沒有往發動機里丟硬幣,或是跑到機頭前碰瓷攔飛機。

  這是法定罪,該女子一個也夠不上,所以不論是詐騙罪還是保險詐騙罪,該女子都是夠不上的。

  其實,保險公司真覺得這三百來萬的錢賠出去讓他們很肉疼,想要反悔的話完全應該嘗試民事訴訟,如今卻弄得警方抓人,滿城風雲,其中原因,那就不便明說了。」

  雖然張遠的說法既沒有按照刑罰四要件的犯罪主體、犯罪客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客觀方面進行論述,也沒有按照三要素犯罪構成該當性、違法性、有責性進行匹配說明,但意思表示也已經非常清晰和明確。

  「所以,你也覺得該女子是無罪的是嗎?」

  張遠認真地敘述完自己的判斷和理由,之前曾陪同他一起參加訴訟的廖婷婷律師認真的反問了一句。

  「是的,不管是用四要件還是用三要素進行分析,我認為都是夠不上刑事犯罪的,至多就是個基於保險合同的民事糾紛。」

  張遠肯定地點點頭。

  「這麼說來,咱們所里的律師倒是都有一致的意見呢。」

  陸羽也點點頭,然後將眼光看向了潘奎,

  「怎麼樣潘律師,願賭服輸,今天的下午茶……」

  「好好好,請客就請客,不用等下午茶了,我現在就給你們去買。」

  潘奎略帶激動地站了起來,直接走出了辦公室。

  「怎麼,你們還打賭了?」

  張遠看著潘奎的背影,有些奇怪地問道。

  「你來之前剛打完賭,雖然潘律師的意見也傾向於無罪,但他一直聲稱如果是你來分析,絕對會有不一樣的結果,於是我們就用下午茶打了一個小小的賭。」

  主管馬明給張遠解釋了一句,然後小人得志似的壞笑了一聲,

  「這麼多年,終於能吃上潘律師請客的東西了!」

  幾名在所年限久一些的老人們相視啞然失笑。

  然後,花不了多少時間就去而復返的潘奎立刻就讓他們笑不出聲來。

  潘奎所謂的下午茶還真是十分貼切的下午茶。

  一人一包立頓茶包,外加上一小袋量販的小餅乾。

  「潘律師,你這……」

  馬明等人拿著分到手上的東西,臉都鬱悶成了豬肝色。

  「打賭又沒明確下午茶的標準,你們怎麼忘了,我可是律師啊!」

  潘奎得意地撇下一幫面面相覷的專業人士,志得意滿地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真是防不勝防啊!

  ……

  借用這個案子,應該不敏感吧?

  404,不要盯上我哈……

  至於書友們,你們看作者君這麼勇敢的份上,是不是該來點收藏、推薦、打賞什麼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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