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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證人出場(求訂閱)

2024-09-30 11:55:32 作者: 長篇累讀
  「你們又有新證據?」

  老法官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說又。

  「是的。」

  張遠眼神篤定,但面色懇切,看著老法官說道,

  「因為這些新證據的取得是非常不容易是,我們也是做了很多的工作,這才成功地將這些證據收集齊。

  希望法庭能夠讓我們提交。」

  老法官:「行吧,先拿上來看看。」

  於是,張遠便從自己面前的材料堆里拿出由徐亮收集過來的王有有的四位男朋友親筆寫下的情況說明。

  把它交給了書記員,然後由書記員轉交給了老法官。

  「關於與王有有配合轉移財產的情況說明?」

  老法官念了一下材料的開頭,自然而然的,眼神也朝著原告席的位置瞟了一眼。

  什麼情況?

  廖婷婷三人更懵了。

  這次的出其不意,打擊可是巨大的!

  兩位律師,恨不能當庭質問一聲王有有。

  你特麼背著自己,究竟又幹什麼事了!

  「尊敬的法官。

  關於這些情況說明,裡面將王有有安排轉移財產的時間、地點,以及方式說得清清楚楚。

  當然,為了增加說服力,我們還請來了寫下這些說明的當事人,此時他們就在法庭外等候,隨時可以出庭作證。」

  為了準備這一次的作證,張遠早早通知了不得不出庭作證的王有有的四位男朋友提早來到了法院。

  並且為了不讓他們提前預見王有有等人,特意找了間沒人的法庭,安排他們先在裡面等候。

  做這一切的時候,甚至都沒有通知主審法官。

  所以聽說還有證人願意出庭作證,就連主審的老法官也感覺十分意外。

  「尊敬的法官,對於這些新證據,我方還沒有提前見到,也沒有獲得合理的答辯期限……」

  恍過神來的廖婷婷立即表達反對意見。

  「人都已經來了,我們先聽聽怎麼說吧。」

  張遠通過書記員交給法官的說明材料準備了一式兩份,所以法官說到這裡的時候,將其中的一份抽了出來,讓書記員轉交給了原告。

  說明材料在醒目的開頭之後便是正文。

  而正文的開頭,則是說明人的自我介紹。

  一看這幾份材料里寫的名字,廖婷婷三人再次懵圈。

  因為這次的離婚案件,王有有是過錯方。

  為了應對案件,廖婷婷和鄭嘉明好說歹說,讓王有有如實坦白了她的幾位出軌對象的情況。

  所以對這幾人的名字,廖婷婷和鄭嘉明也是知道的。

  只是沒想到,這原本是王有有出軌對象的幾個人,這時候怎麼就成了張遠他們的證人了?

  難不成這才是吳有誠設的一個局?

  一個巨大的局?

  廖婷婷和鄭嘉明立刻感覺到了不妙。

  也感覺到了吳有誠的腹黑和陰暗。

  怎麼可能有人會為了準備離婚,提前安排人勾引自己的老婆,睡了自己的老婆不說,還讓自己的老婆又給買車又給租房。

  這得是有多麼強大的心理素質和多麼厚的臉皮才能做得出來的事情啊。

  廖婷婷和鄭嘉明,同時向坐在被告席上一言不發的吳有誠投去了佩服、可怕和不可思議的眼神。

  當然,他們的眼神讓吳有誠感覺到了一陣的莫名其妙。

  只有王有有。

  她在看到了說明材料上的名字的時候,這才感覺到了恍然大悟。

  難怪!

  難怪這幾天找這幾個人陪侍,一個個的都跟躲瘟神似的各種理由推脫。

  你們是男的,特麼又沒有大姨媽!

  原來,原來這些傢伙是背著自己偷偷幹了吃裡扒外的事情!

  躲著自己,就是做了虧心事不敢面對自己啊!

  但是,恍然大悟之後又能怎麼辦呢?

  王有有隻剩下了心力交瘁,還有的,就是神情恍惚。

  若非心中的那個「我沒有,我沒有轉移財產」的信念支撐著她,估計這時候要麼是在法庭上撒潑胡鬧,要麼就是兩眼一黑,直接暈倒過去了。

  也就在這時,得到法官許可的第一位證人,也就是王有有的男朋友E,撲街型網文作者,走進了法庭,坐到了證人席上。

  但似乎是覺得有愧於陪伴了自己那麼多個日夜,讓自己可以後後顧無憂地在撲街的道路上奮力奔跑這麼久的王有有。

  進入法庭之後,E至始至終都沒敢往坐著王有有的原告席方向看一眼。

  「先說說你的情況吧。」

  老法官見證人坐好,便開始詢問的流程。

  「好……好的。」

  E其實是宅男一個。

  雖然寫的小說里,用盡了自己的想像把場景弄得恢弘壯闊。

  可現實中,根本沒有出現在法庭這種莊嚴肅穆的地方的經驗。

  所以法官一問,他便戰戰兢兢地先從自我介紹開始。

  自我介紹介紹之後,更是不等法官再問,又主動地將與之前提供的說明文件上的內容相似的情況講了出來。

  而且講這些情況的時候,回憶起來也沒有什麼壓力。

  只需要將之前王有有為他購買車輛,支付房屋租金的原因歸結到轉移財產一途上來就行。

  而且,就連時間地點都可以不用更換。

  但就是這些算得上爛熟於胸的內容,還是花了十幾分鐘的時間,E才將它們說完。

  「所以,你的意思是,本案的原告,也是婚姻關係當中的女方,曾在四個月前,通過為你購買汽車的方式轉移了一筆三十多萬的財產。

  而且在這幾個月中,又陸陸續續地將數額可觀的財產以房屋租金、口頭借款等方式轉到你的名下是嗎?」

  法官在E說完之後,通過問題,歸納他的證言核心。

  「是的。」

  E小聲地回答。

  然後,老法官拿出調取的警方記錄里有關他和王有有的那份,再次瀏覽了一遍。

  發現上面記錄的他與王有有之間的關係,互相都聲稱只是朋友。

  「好。」

  法官確認了信息,然後轉向原告席問道,

  「現在證人已經出庭,你們是準備向法庭再要一些準備質證的時間,還是現在直接向證人詢問問題?」

  法官主動表達善意。

  但廖婷婷和鄭嘉明又不是第一天上庭。

  所以法官問了之後,立刻表態:

  「既然證人已經出庭了,那我們現在就問吧。」

  老法官點點頭,將時間交給了他們。

  廖婷婷和鄭嘉明得到允許之後,似乎激烈地低聲交流了什麼,然後又向一旁的王有有確認情況。

  只可惜此時的王有有早已經氣得神志恍惚,從她那裡根本得不到什麼明確的答覆。

  沒辦法,廖婷婷只好按照之前王有有向他們確認過的關係,開始提出自己的問題:

  「證人你好!」

  王有有說道,

  「你說我的當事人王有有之前找你配合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那麼針對這個情況,我有幾個問題需要向你確認,希望你如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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