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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同命不同價?(二合一,求訂閱)

2024-09-30 11:55:37 作者: 長篇累讀
  鄭婷針對案件的報導,雖然給張遠的冉星律師事務所帶來了不一樣的熱度。

  但胡曉明父親正義凌然,打算用以挽回形象的工程。

  也即要求小紅車的運營公司召回所有共享單車,並等改進車鎖,有了預防機制之後方可重新投入市場的請求內容,卻因為庭審尚未召開。

  而案件的相對方又對案件訴狀內容守口如瓶,從而導致這一被胡曉明父親賦予公益性質的舉動沒有產生預料當中的作用。

  直到開庭前的幾天。

  因為輿論的關係,除了明面上對以張遠為代表的冉星律師事務所進行批判,背地裡卻積極託付自己的要事之外,輿論對於胡曉明父母的態度,依舊保持了從始至終的統一。

  以前是批判,知道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熱度重新攀升之後,依舊是繼續深入批判。

  這幾乎是除了某些善用愛國營銷的企業之外,第一次有社會輿論,幾乎占據絕對多數的站在企業端的角度,審視和批判個體的錯誤。

  這讓胡曉明的父母感到很意外。

  面對堵著他們,以興師問罪的態度採訪他們的記者,胡父胡母的三觀受到了極大的挑戰。

  死的是我家的孩子啊!

  未成年啊!

  wild kids lives matter!

  難道一條生命還抵不上一家企業嗎?

  再說了,公益性訴求,難道你們都不關注嗎!

  我們這是造福千萬家的行為啊!

  當然,這種關注程度也讓張遠十分無奈。

  真是在案件之外,又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

  好在在各種喧囂和熙攘之外,終於熬到了開庭的日子。

  一大早,張遠便打點行裝,儘可能早地來到了法院。

  同時,事務所里曾參與案件整理的四位實習律師,也在張遠的要求下,一大早就趕到了法院。

  可是沒想到,張遠等人來得早,聞風而動的媒體來得更早。

  一般而言,不是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及到隱私的案件,庭審的原則都是公開審理。

  所以案件的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法院都會提前進行公告。

  這麼一來,為了搶奪第一手報導資料的媒體記者們,自然早就在開庭之前,等在了法院門口。

  而且可以想見的是。

  因為是公開審理,任何人都有旁聽的權力。

  那麼今天的庭審中,旁聽席上一定會座無虛席。

  幸好按照庭審紀律,庭審過程中是不能錄音錄像的。

  否則旁聽席就不僅僅是旁聽的人的問題了。

  估計長槍短炮,陣勢堪比很多明星的發布會了。

  「來了來了,這是原告的律師,他們來了。」

  見到張遠及幾位實習律師出現了之後,早就在多日的報導里知道了張遠等人長相的記者們一擁而上。

  硬生生將五個人圍在了一起。

  自從知道了張遠代理這件案子以來。

  直到現在,除了鄭婷之外,還從來沒有人成功地採訪到張遠本人。

  這幾天的張遠,為了躲避記者的採訪,要麼,是儘量不出現在事務所里。

  要麼,就是以現場處理為名,在一家家的顧問單位里輪流躲避。

  還有就是乾脆留在家裡辦公。

  事務所的地址是被公開了。

  還好家庭住址倒不至於被人輕易找到。

  但今天是開庭的日子。

  親臨法庭,大家都得從一個門進入法院,再想躲?

  那當然是不可能的了。

  「張律師,麻煩請問一下,你是出於什麼目的會接受委託代理這樣的一件案子的呢?」

  有記者一上來,就是一句心靈上的拷問。

  「對啊,這個事情明顯的就是自己家長沒有教育好自己的熊孩子,怎麼能把責任推卸到共享單車的身上呢?

  張律師,你覺得這件案子有勝算嗎?


  如果沒有勝算,你又怎麼會接這樣的案子?

  如果有勝算,那你準備用什麼樣的方式打動法官呢?」

  「還有還有,因為這件案子涉及到熊孩子的事情,所以張律師,你覺得對一個熊孩子來說,究竟是父母的責任大,還是社會的責任大,亦或者,是熊孩子自己的責任大?」

  「說說吧,張律師,說幾句……」

  問不出問題來的記者,就只剩下重複催促張遠趕緊說兩句。

  「嗯……」

  面對這麼多的記者和這麼多的問題,只有躲避經驗的張遠有些無所適從,

  「這個,開庭的時間馬上到了,以後有機會再說!」

  說完,朝著跟在自己左右的四位實習律師使了個顏色。

  四人會意,立刻化身成開路的保鏢,護著張遠首先走進了法院。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作為律師的張遠的特權了。

  普通人進法院是需要經過一道安檢的。

  不僅要查身份證,還得檢查隨身攜帶的物品。

  但律師就不一樣了。

  只需要將律師證交給負責安檢的保安確認一遍,馬上就能大搖大擺地進入法院,節省了大量的安檢時間。

  這麼一來,張遠與那些按部就班等著安檢的記者們,很容易就拉開了距離。

  所以躲開了記者,跑進了法院,躲進了法庭,直到坐上原告席之後,張遠這才鬆了口氣。

  就算那幫記者再這麼敬業,到了法庭也得乖乖遵守法庭的秩序。

  老實在旁聽席呆著,想進入審判區?

  沒門!

  ……

  張遠坐下沒多久,幫著他開路的實習律師也走了進來。

  原本西裝革履,看得出是精英模樣的四人,經過記者們的一推搡,現在這時候,隱隱有了邋遢狼狽的模樣。

  衣冠不整,滿臉滄桑,就像身體被掏空。

  按照最初的設想,四位實習律師里,張遠本打算選一名和自己共同出庭。

  但後來念及四選一有違公平,所以就讓他們全都坐到了旁聽席。

  在實習律師之後,陸陸續續有一些記者也開始走進來。

  很快,就將本就數量不多的旁聽席座位占據了大半。

  這些沒能得到張遠透露的信息的記者們,遠遠地看著張遠已經氣定神閒地坐在了原告席上,默默地下了一個決心。

  等著,等庭審結束了,看你怎麼逃!

  這時候的張遠還沒想到離開時可能會面臨的困難。

  坐在原告席上,內心得意地觀察著一個個記者紛紛露出欲求不滿的表情,真特麼的享受。

  但是緊接著,張遠就在新進來的人群中,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于慧珊?

  她怎麼來了?

  難道是來現場觀摩我庭審的?

  總之,肯定不會是來參加庭審的。

  因為現在的于慧珊,連實習律師的身份都還不是,還沒有資格代理他人進入審判區。

  走進法庭的于慧珊也在第一時間看見了張遠。

  當然,對於出現在原告席上的張遠,她並不意外。

  媒體人早已經將他的身份公布。

  她也早知道這個案件是由張遠接受了代理。

  面對張遠的視線,于慧珊報以微笑。

  在之後,終於有其他人走進了審判區坐到了被告席上。

  坐上被告席的總共有三人。

  一人衣著休閒,兩人西裝筆挺。

  按照網際網路公司的習慣,那休閒裝束的中年男人應該來自小紅車的運營公司。

  而那兩位西裝筆挺,一老一少的搭檔,應該就是運營公司聘請的律師了。

  這兩位律師從來沒有見過。

  在之前,也沒聽說和運營公司簽訂顧問合同的是哪家律師事務所。

  不過有了多次勝訴經歷的張遠,對於這些東西已經完全不在意了。


  孟慶市里最厲害的吳有誠都曾是自己的客戶,一般的普通律師,還能比得上吳有誠?

  預定的庭審時間已經來臨。

  書記員、法官陸續各就各位。

  張遠可以明顯的發現,今天這次開庭,座無虛席的旁聽席,以及搶不到位置只能站在周圍的旁聽人員,顯然將法官也嚇了一跳。

  這是旁聽審判還是聽話劇來了?!

  法官:「請法庭內所有人員保持肅靜,下面開始進入正式的庭審環節。」

  法官敲響了法槌,將因為人多而顯得有些喧囂的現場冷靜下來。

  緊接著,就是宣布法庭紀律和核對出庭當事人。

  張遠:「原告:胡文輝,男,身份證******,錢紅,女,身份證******,系死者胡曉明父母。

  委託代理人,張遠,冉星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特別授權。」

  被告席:「被告:紅色風景綠色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賈冰,沈飛,錦輝城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特別授權。」

  錦輝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遠愣了一瞬。

  自從代理吳有誠的離婚案子以來,直到這件案子開庭的這段時間,自己幾乎三天兩頭就會往錦輝城律師事務所跑。

  可是怎麼居然從來沒聽說共享單車這麼轟動的一件案子,被告方的律師居然就是來自熟悉的錦輝城?

  不過這賈冰和沈飛兩位律師雖然說是來自錦輝城,但自己在錦輝城呆了這麼久卻從來沒有見過他們。

  想來,應該是在錦輝城律師事務所里第一層辦公的律師了。

  自己每次前往基本上只會去二層部分,沒有見過這兩位律師也屬正常。

  這時候再看坐在旁聽席上的于慧珊,她來到現場的原因也就顯而易見了。

  法官:「原被告雙方,請問對對方的身份是否有異議?」

  正當張遠還沉浸在驚詫當中的時候,法官已經按程序,控制著庭審慢慢往前繼續了。

  「沒有。」

  原被告雙方的代理律師異口同聲地回答。

  法官:「好。關於原告訴被告健康權糾紛一案,本庭現在開庭。下面請原告先行提出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

  時間交給了張遠。

  張遠拿出準備好的起訴狀,以及除了事務所里的四位實習律師之外從來沒有人見過的代理意見,當庭念了起來。

  張遠:「……訴訟請求一,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

  死亡賠償金有法定的計算公式,只需要按照公式,然後參考孟慶上一年度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進行計算就行了。

  在這裡,因為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純收入往往是有差距的。

  所以在計算的時候,往往就會出現因為身份的不同而同命不同價的結果。

  但其實,要想理解同命不同價出現的緣由,首先就得明白死亡賠償金究竟屬於什麼性質。

  簡單來說,這個賠償金是賠償死者的近親屬,而不是賠償給死者的生命價值的。

  從這點上來說,其實並不是同命不同價,而是簡單的城鄉差距而已。

  基於此,死亡賠償金也就既不會成為死者的遺產,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所以在分配的時候,就沒有配偶先分一半,剩下的一半再按照繼承法進行分配的情況了。

  「訴訟請求二,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撫慰金一共七百萬元……」

  七百萬?!

  這一數字一說出口,立刻引起了整個旁聽席的譁然。

  死者父母居然提出了七百萬的精神撫慰金。

  旁聽席的人,這是第一次聽到這個數字。

  要不是法官、被告的代理人都是提前得到起訴狀的,說不定這會兒聽到這個數字,也將會出現和旁聽席上的記者一樣的表情。

  然後很快,這些記者們便開始低下頭,匆匆地在攜帶的本子上記下這一關鍵的信息。

  法庭不能拍照也不能錄音,並且為了保障這一規定,旁聽席里的人員也不允許使用電腦,所以這些記者們,便都使用上了原始的生產工具。

  「訴訟請求三,請求判令被告召回旗下全部共享單車,在解決車輛安全隱患之後,方能投放市場。」

  這就是胡曉明父母所謂的公益性訴訟請求。

  但是有了前面七百萬的震撼。

  現在這一請求再說出來,那就完全吸引不了記者們的興趣了。

  「事實與理由部分……」

  張遠開始進入訴訟的事實與理由部分。

  事實部分的概況,其實只要關注這一案件的,基本上都已經知曉。

  但是,張遠要特別強調的內容,卻一直沒有什麼人關注,

  「……被告旗下投放的共享單車存在的管理缺陷以及質量問題,是導致這場悲劇的重要原因。」

  張遠開始拋出形同虛設的車鎖的問題,

  「經過我們的測試,被告所投放的共享單車雖然以加裝車鎖,並通過app遠程管理密碼的方式進行管理控制。

  但其實,市面上很大一部分的單車的車鎖,根本就是徒有其表。

  為了更直觀地表明我們的測試數據,請法庭准許我們將數據投放到投影幕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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