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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無罪不誅

2024-09-30 15:45:55 作者: 項天鷹
  姜家老三姜萬鵬帶著幾個子侄正在指揮抵抗。已經有流寇跳過牆來了,但是鄉勇們還盡能抵擋得住。這裡是鄉下,姜家可以儘自己最大的財力去修建防禦工事,姜家大院四角及大門兩旁都有磚砌的塔樓,有人在裡面向下放銃放箭。大院只有前後兩門,大門極為厚重,急切難以撞開,後門也已經完全堵死了。

  先後有七八人跳過牆去,但是因為寡不敵眾,皆被家丁殺死。王文耀還要親自帶隊爬牆,李自成制止了他,要大家各找掩護,躲避塔樓上的火力,命劉宗敏把莊內的燃料都收集過來。

  很快,姜家大門前就堆了不少柴草,還在門上潑了油,一個火把扔過去,大門便熊熊燃燒起來。

  大門做得再結實,畢竟也是木質的,在薰風吹拂之下,火越燒越旺,濃煙上竄,大門旁的塔樓里也待不住人了。有人想從牆頭潑水救火,李過一枚石子甩出,正中那人左眼,他是放羊娃出身,甩石百發百中。陸續還有人探頭出來,李自成等人竭力放銃放箭壓制他們。終於,但聽喀喇一聲,有半扇大門倒下了。

  李自成大吼一聲,率先衝上,眾人用沙土壓滅火焰,一擁而入。姜家的族人、家丁們在院子裡拼命抵抗,戰況十分激烈,沒多大一會兒工夫,雙方便有三十多人倒下,李過、田見秀、李明義各自帶傷。但姜家人也抵擋不住了,開始向內宅退卻。

  谷可成帶人從後院也翻牆進來了,姜家人的防線被逐漸壓縮,鬥志也開始頹唐。只聽流寇們不斷高呼「投降免死」,很多人都開始拋下武器。

  王瑾在寨牆上望著姜家大院的戰鬥,換成他來指揮,也不可能打得更好,他作為一個官軍老兵所能用語言傳授的經驗,已經全部教給了李自成,接下來的一切都看李自成自己的選擇了,李自成很快會成為比他王瑾強大得多的人。王瑾甚至考慮,在將來的某一天,自己是不是應當離開李自成,當幫助闖軍更好地渡過幼年期之後,他能做到的事劉宗敏、田見秀等人也一樣能做到,畢竟他們較於王瑾缺少的只是見識而不是智力,以天賦而論,這些能經過殘酷戰爭的篩選,在十餘年的反明戰爭中倖存下來的人沒有一個不是精英,每一個都比王瑾強得多。

  不過那也是很久以後的事了,至少幾年的時間內,闖軍離不開他,他除了闖軍之外也無處可去。

  最終,姜家大院被徹底拿下。老大姜萬春自殺,老三姜萬鵬、老七姜萬里在戰鬥中被擊斃,老四姜萬祥、老五姜萬楚、老八姜萬景都被活捉了。在這場戰鬥中,姜家莊鄉勇有大約三百人被殺,七隊和八隊的死者則接近兩百人。損失了近十分之一的兵力,這一仗真是夠慘烈了。

  之所以會有這麼大的傷亡,是因為敵人是聚族而居,而且在本村作戰,站著地利人和,加之地形狹窄,很多地方都不得不死拼硬打,這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但是收穫也是和傷亡成正比的,姜家倉庫中的糧食草料堆積如山,車馬也繳獲了不少,還有鄉勇們使用的武器,有不少不比官軍差。楊高兩姓的農民也參與到了瓜分戰利品的行動當中,姜家的地租多達六成,將佃戶們壓得透不過氣來,只是勉強維持著不餓死而已。眼見姜家完了,流寇又不亂殺人,除了有親人陣亡的之外,都興奮起來,爭相把農民軍帶不走的東西全搬回自己家。

  李自成審問了姜家的三個老爺,問他們為什麼在大災之年還能積累如此之多的物資,還有馬匹和武器是從哪來的,得到的回答很驚人。一方面當然是因為他家是本地最大的地主和包稅人,靠收租、放貸和在徵稅過程中上下其手就足以聚斂大量的財富。另一方面,新上任的洪督師已經得知了不沾泥南下的消息,號召各地士紳結寨自保,官軍還撥給他們一部分武器彈藥。近日官軍就要圍剿不沾泥,要各縣供給糧草,姜萬載仗著武舉身份,成為了本縣團練的負責人,又藉機在全縣範圍內徵收了一筆「辦團費」,是以小小的姜家莊才會如此之富。

  據村民所說,姜萬祥是個書呆子,埋首窮經,平時連門都不出,姜萬景年紀尚輕,雖然紈絝,倒也沒什麼真正劣跡,但是姜萬楚卻是姜家八兄弟中最兇惡的,平素欺男霸女,手上有好幾樁血債。劉宗敏對姜萬楚嚴刑拷問,最終姜萬楚在交待出四個地窖的位置之後被活活打死了,從地窖里又起出了大量的金銀細軟。李自成召集了村中所有六十歲以上的老人,要他們評定所有姜家族人和奴僕的為人,最終將十餘人斬首。姜萬祥、姜萬景等沒有被殺的姜家族人也不敢在楊高村待了,否則一定會被楊姓和高姓的人報復。李自成允許他們每人帶幾件衣服和一點乾糧離開,殘餘的姜家族人帶著老幼婦孺都逃去縣城了。要是依著王文耀,應該把所有姜家的近支成年男丁都殺掉,至少姜家八兄弟和他們的兒子絕不能留。李自成放走他們,他們也不會感激李自成,只會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殺敵人全家在大明朝從來都不被認為是什麼不對的事情,朱明皇族對待政敵也動輒滿門抄斬,王文耀這種只對成年男丁下手的做法已經比官府文明不知多少倍了。李自成則是哈哈一笑:「他們若敢來報復,那倒也是好漢,捉住之後不妨再放一次。」

  在另一時空,闖軍對敵人的株連程度是有很強的隨意性的,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李自成當時的心情,有時是只誅首惡其餘不論,有時則是將敵人滿門盡誅,有時明明有罪卻也饒了。因此王瑾一開始就強調要形成標準,奉行「戰場之外,無罪不誅」的原則。在戰場上,不管對手是什麼身份,是自願來的還是被脅迫來的,都是會威脅自己和友軍生命的敵人,只要沒拋下兵刃跪地投降,就先砍死再說。而在戰場之外,則不殺任何無罪之人。其實就算執行了這樣的規章,殺人也同樣有極大的隨意性,俘虜被判為有罪還是無罪,會取決於將領的主觀判斷甚至圍觀群眾的起鬨。就算在闖軍內部的執法上,有沒有罪還不就是李自成一句話的事。但不管怎麼說,有規矩總比沒規矩強,就算是這種簡陋的規矩,只要能堅持下去,遲早有一天能進化成真正的法律,成為真正維護公平正義的制度。這個過程或許需要幾百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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