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突如其來地出手,幾乎沒留下反應時間。
倘若是以往那個生長在溫室下的普通人,陳林芝很可能當場就嚇傻了。
然而今時不同往日。
在舊金山縣監獄期間看見過許多次紛爭,有人甚至喪命,許多人一輩子看不見出來的希望,本就如同豺狼虎豹,更加破罐子破摔。
因為被王老頭護著,陳林芝才安安穩穩度過幾個月,好歹算長了點見識,三觀上也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知道了原來生活不只是平淡祥和。
他在看見斧子揮下的那一秒,條件反射般猛地縮手!
這一斧頭狠狠砍在木桌上,震得碗碟碰撞發出刺耳聲響,好好一碗平菇肉片湯,汁水晃動,溢出碗口。
周圍食客們見此,紛紛發出驚叫聲,吸引更多人看了過來。
好心人過來幫忙?不存在的。
有人瞬間起身避開,生怕一不小心被波及。
但也僅僅只是小跑出飯館而已,在這片街區長大的華裔,誰不是聽著大佬傳聞、見證一次次打打殺殺長大,幾乎所有人身邊,都有在社團里謀生活的熟人,對此早已見怪不怪。
陳林芝的老友殷蟄,經過剎那間的驚愕之後,立馬起身拎起白酒酒瓶子,想都不想就朝著這人頭上砸去!
「砰!」
對方抬起胳膊,酒瓶沒砸到要害,太冷天的衣服都厚,僅僅只是劃破外套布料而已。
陳林芝手邊沒東西,果斷抬腿,使盡渾身力氣,一腳踹過去!
高大的陌生男人像是早有預料般,用小臂擋住。
胳膊和腿接觸,反而是陳林芝吃虧,仿佛踢到鐵板一般,瞬間火辣辣地疼痛起來,嘴角都輕微扯動著。
餐館老闆個頭不高,穿著白色圍裙,上面寫有「八八坑道」,是個在本地挺有名的白酒品牌。
別看年紀已經五十多歲,餐館老闆的脾氣還是挺暴,遇事半點都不憷,手裡提著一柄大勺,走出來嚷嚷道:
「打架出去打!也不看看是誰的地盤,那麼多保護費白交的!?朱大爺的人一來,你們全都完蛋!」
各地有各地的規矩。
就比如在這舊金山唐人街做生意,定期交錢早已成為明面上的規則,有誰不給生意就做不下去。
當然了,錢交給了旁人,他們拿到好處的同時也有一定義務,都體現在「保護」這兩個字上了,確實可以花錢消災。
現在災禍上門,也難怪餐廳老闆僅是氣急敗壞,卻沒有擔心害怕,嗓門比誰都大。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片華裔聚集的街區存在百多年,早已自成一套規矩,說是法外之地也不為過,真正的管理者們,都是各個堂口們的話事人。
至少在這唐人街,報他們的名號,往往比說要報警更管用,畢竟警方有規章制度,那些人可沒有。
以前,陳林芝不算好人,要不然哪會把自己折騰進去關了幾個月,他這兩個朋友們,同樣不怕事。
酒瓶一碎,殷蟄用盡力氣,直接握住瓶口就扎,阿梁則捧起那碗湯,潑向手拿斧頭的陌生人。
對方丟了斧頭用胳膊遮住眼睛,急忙後退幾步。
陳林芝趁機拿起木頭做成的板凳,但卻沒追上去痛打。
這裡可是美國,不禁槍,只要還有迴旋的餘地,最好別把人往絕路上逼,天知道腦袋一熱能幹出什麼事。
緊盯著那人一舉一動,做好隨時將板凳砸過去的準備。
陳林芝滿臉戒備,嘴裡說著:「你認錯人了吧,無冤無仇,砍我幹嘛?」
那人站穩後,並沒有其他舉動。
只是擦擦臉上酒水和湯汁,淡定說句:「有人托我給你帶句話,不該管的別管,小心引火燒身。別緊張,給你個教訓而已,要不然你哪能站著跟我說話。」
話音剛落,居然毫不猶豫地走了。
就這麼大搖大擺往外走,期間還沒忘記從其他食客的桌上,抓住一隻熱騰騰的叫花雞。
陳林芝只覺得荒唐。
畢竟即使要給教訓,也犯不著這麼狠吧,倘若不是把胳縮回去,從那力度來看,自己左手很可能就真沒了。
對方來得快,走得也快。
無論是行事風格還是說話語氣,都那麼漫不經心,瞧著就不像是好惹的那類人。
相信殷蟄和阿梁也察覺到了,見陳林芝沒挪步,他們也沒追出去。
早先雖說都想混出名堂,可畢竟不是真正心狠手辣、腦袋一根筋的那類人,情急之下能救陳林芝,敢幫忙出頭已經非常不錯。
過了會兒,直到那人消失在門口。
心臟撲通撲通跳動著,陳林芝彎腰拎起地上斧頭,依稀能聞見油漆塗料味,應該是剛從商店裡買來不久。
剛剛那人帶著手套,既然蒙了面卻丟下兇器,估計是沒留下指紋,不怕被查到自己頭上。
酒意醒了大半。
殷蟄看向陳林芝,認真問道:「怎麼,你在牢里惹到誰了?看他身板應該挺能打,我一酒瓶下去,跟砸到石頭一樣。」
「我身上沒錢,買單出去說,好好一桌子菜,浪費了。」
陳林芝開口期間,心裡一直在琢磨,猜不到究竟是誰盯上自己。
潛在目標倒是有幾個,比如幾個月前衝動出手後,讓他進去蹲了幾個月的那位苦主。
曾經算混過,哪能不結下點仇怨。
讓他無奈的地方在於,無論是蹲大牢還是尋仇,都被相當無辜的自己攤上了。
小說里的旁人重活一世,不是繼承大筆家產,悠哉悠哉享受生活,就是擁有逆天能力,一路橫推,誰擋滅誰。
輪到自己。
這處境怎麼想都讓他憋屈且鬱悶。
兜里比臉乾淨不說,還麻煩不斷,小命堪憂。
見他們提出願意賠償。
餐廳老闆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雖說不爽,可依然就這麼算了。
加上飯菜酒水錢,總共討要一百美刀,將趁機溜走的食客,以及被阿梁潑湯灑到的三桌飯菜價錢,也包含在內了。
飯桌被砍一斧頭,留下個凹痕。
便宜的老木桌而已。
老闆沒提賠償的事,只是讓他們別繼續吃,趕緊走人,免得再惹風波。
陳林芝沒錢,總不能留下刷盤子抵債,任由殷蟄以及阿梁兩人,湊足一百美刀碎鈔賠償給老闆。
比起口頭上說還錢,他覺得還是等有錢了,多請這兩位陌生的老友們吃喝比較好。
三人賠完錢往外走,嘴邊集體叼起根煙。
出門時候,無論服務員還是其他客人,都會有意無意避開他們,宛如在看什麼禍害。
唐人街的生活氛圍總體來看比較平靜,見這三位年輕人,居然會被人公然尋仇,落到其他人眼裡,擺明了不是什麼善茬。
出門走了一段路。
阿梁心有餘悸的同時,還有閒心思笑著說:
「以前一直沒機會混出名堂,今天這一鬧,往後跟人吃飯就有談資了。我那一碗湯,潑得是真准,可惜放在桌上快涼了,熱湯更厲害。」
殷蟄跟著也自吹自擂:「算他識相,要不是後退躲開,估計就得躺著被拖走。」
說完看了看陳林芝,總覺得他今天跟以往不太一樣,以為真的惹到什麼事。
猶豫片刻,殷蟄終究沒忍住,繼續問道:「難道就這麼當沒事發生,要不要去警局報案?剛才那傢伙,比我們平時接觸的小混混狠得多,下次說不定還會再來。」
陳林芝搖著頭。
他並不覺得報案就能抓到那人。
何況聽意思,應該只是負責傳話,背後多半還有其他人,惹急了反而不妙。
思來想去,沒什麼頭緒,陳林芝試探著詢問說:
「我進去前揍的那傢伙,究竟什麼來路?
該不會是看我出來了,報復我吧,要不然剛剛那人,怎麼知道我今天剛出來?」
殷蟄立馬搖頭:「應該不會,地盤都丟了,據說人也回了亞洲的港城,報復誰不好,盯著你這小打手做什麼。不過倒不是絕對沒可能,買點吃的回我那繼續喝點,最近幾天都小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