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分鐘後,車外的雨小了很多。
鄭勇感覺車裡有些悶,即使搖下車窗也有些喘不上氣,看下手機上的時間,他熄了火走下車,八點十一分,時間不早了,下來透口氣也正好去探下路。
嗯?!
剛走下車一輛白色轎車映入了他的眼帘。
是桂青!
沒錯,這是妻子的車!
看著熟悉的車牌號他很是驚喜。
周桂青顯然是想把車停放下來,前方應該沒有了停靠位置,車直接向這邊開了過來,鄭勇站在路邊揮了揮手,扭身向自己車後空位置指了指,妻子應該是看見他了。
嗖!
白色轎車未做任何反應,速度很快,一下子開了過去,在距離鄭勇兩個車位處停了下來——再向前,前面停放了好幾台車,已沒有了停靠位置。
鄭勇愣了愣。
周桂青把車停放好,車門緊鎖,並未下車。
「桂青,你來了。」
鄭勇想了想,走了過去,來到白車主駕駛前彎下腰敲兩下玻璃。
周桂青抬起頭臉色冷峻,看了丈夫一眼,低下頭去看手機。
唉!
鄭勇見狀嘆口氣直起身。
這時雨已停,天色陰鬱,空氣潮濕,他抬頭打量四周,剛剛還有些奇怪,以為妻子是找不到停車位才來的這頭,現在才發現錯了,工農區人民法院審判廳的白底黑字牌子赫然立在前方不遠一處灰色建築門旁。
他見陸續有人走過來,為避免尷尬難看,只好訕訕地回到車裡。
這就是世上的夫妻嗎?這就是鬧離婚狀態下的夫妻?
他搖頭,與妻子之間走到了這一步,他沒有質問、不甘和憤怒,只是有些失望——即使自己再有錯,改還不行嗎?不至於被妻子一槍給斃了!
要到八點半的時候身後的白色轎車車門開了,周桂青走下車來,見此,一直在悄悄看著的鄭勇連忙走下車,沒有像其他離婚夫妻一樣兩人特意拉開距離,相反,他緊走幾步追上了妻子。
「桂青,等我一下。」
他在背後喊道。
不想讓人看到他和妻子是來離婚的,而是來法院辦理別的事情。
周桂青臉色一直很漠然,無喜無悲,沒有開口說話,看都沒看丈夫一眼,或許是為了讓離婚事情順利一些,對丈夫的「親近」,她並沒有說什麼。
兩人來到法庭進了樓。
在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倆人上了二樓,二樓有好幾個審判廳,除了法院帶倆人上樓的工作人員,二樓沒有其他人,工作人員說三號審判廳的法官還未到讓倆人稍微等一會兒。
「桂青,咱們不上法院,你撤訴,離婚,咱們去民政局好嗎?」
靠近樓梯一個屋子,身穿牛仔褲的周桂青靠著窗,鄭勇在門口不遠處,屋子不大,兩人相距不到兩米,打量許久未見曾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愛人他噓了幾口氣後商量道。
「不到這裡來,你能同意離婚嗎?別說了。」
周桂青語氣冰冷。
「唉,我都向你說過多少次了,不是我故意拖著你不離婚,是因為有人給咱們算,說,咱倆夫妻緣分到底盡沒盡,要等到明年四月份就知道了,你咋還不相信?」
鄭勇嘆了口氣。
「迷信!」
周桂青切一聲。
「桂青,今天雖然咱倆來到了這裡,但是,咱倆現在還是合法夫妻,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哪裡出現了毛病,至於讓你離婚的心如此堅決,為了女兒、老人,也為了咱們之間28年的夫妻感情,我最後請求你,你再考慮一下行嗎?」
鄭勇說道。
「都跟你說過了,打死跟你都不過了!別磨嘴皮了!」
周桂青把臉轉過去面朝窗外。
唉!
見此鄭勇不由得又嘆口氣。
妻子明顯憔悴了很多,顯然是離婚所至,如果不愛,為什麼要生活了整整26年,吃在一處,睡在一起,共同面對生活的悲喜,好好的一個家就這樣散了?
熟悉的人,熟悉之餘又有股陌生的味道,他看了看,妻子的面貌、身材還如以往,是不是擁抱一下夫妻就會好了?一個念頭猛地竄上他心頭。
不行!
他立即打消了這份衝動。
以妻子性格,如果自己上前抱住她,妻子立即會大喊大叫起來,這是在法院,這樣干不是不行,而是太不行了!
「行,那咱倆就離婚,我知道,這幾年你沒少掙錢,不過,就按照你說的,我除了安身的黎明店那戶老房子和代步那台車,其他我什麼都不要,不過,我只有一點,你一定要對女兒曉彤好一點。」
「還有,你性格雖倔,但是,為人善良,心眼好使,照顧好自己身體的時候,與人相處,要好好地看一看,不要人家說了兩句好話,就傻了乎地把錢拿出來對人家好,自己那兩個錢,一定要看好了,有點心眼。」
他叮囑道。
此時,對這段長達28年的婚姻,他已放棄。
「閉上嘴巴,不願意聽你說話!」
周桂青把身體向窗口又扭了扭。
「法官來了,你們到三號審判廳吧。」
這時門口那位法院工作人員走了過來。
倆人隨著此人走出了等候的房間。
三號審判庭為三七門,朱紅色,大開,裡面有兩名女性法院工作人員,一名穿著法袍,一名便服,鄭勇目光停留在那位身穿法袍的人身上。
審判長四十來歲,個子大約一米六八左右,面色,不惡。
便服的是書記員。
除此,法庭再無他人。
被告與原告坐在對面,書記員坐在審判長下首。
「你是原告周桂青?你是被告鄭勇?請把身份證給我。」
書記員走出來拿走了鄭勇和妻子的身份證,核對了一下。
「宣布一下法庭紀律。」
「1.到庭所有人員應聽從審判員統一指揮,一律關閉通訊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菸;2.當事人及其訴訟參與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訴處理;是被告的則依法缺席判決;3.審判人員有權制止違反法庭紀律,妨礙民事訴訟活動的行為,對不聽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告、被告聽清楚了嗎?」
她坐下去邊敲鍵盤邊問道。
「清楚。」
周桂青說道,臉色莊重。
「清楚。」
鄭勇點頭。
他很清楚,夫妻倆都很少到法庭,離婚,第一次。
此時法官已坐在審判長台上,低著頭雙手不知忙著什麼。
書記員說完扭過臉向她點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