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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章 聖君之治

2024-12-06 02:03:19 作者: 起飛的東君
  第487章 聖君之治

  新年伊始,本該天下同樂。

  然則世間有喜就有悲,有歡樂便有恐懼。

  如各地圖圖中,那些被關押起來等待服刑的囚犯,就不可能因為過年而感到高興,他們的心裡只有滿滿的恐懼。

  趙地,巨鹿郡,觀津縣。

  「汝等害我!」

  「汝等害我啊!」

  竇建站在囚室里,對另外幾人怒吼:「若不是被爾等蠱惑,我豈會待在此處,同爾等一起等著受刑。申虎,就是你先提議的,我真是被你害慘了啊!」

  聲音悽厲,滿是不甘。

  「長君,話不是你這麼說的,我當初提議去偷雞來下酒,你也沒有反對啊,

  還跟著吾等前去,怎麼能說是我害了你?」

  申虎哼了一聲。

  其餘三人聞言,也都附和道:「就是就是,你要是不願意,咱們難道還能逼著你去不成?要是沒有你在,咱們被抓住了最多就是叛成鬼薪,豈會被定成群盜?該怪的是你竇長君才是!就是因為多了你一個人才落到這般地步!」

  竇建氣的咬牙切齒,可這事又實在辯不過去。

  他們幾個本是鄉里友人,因新年到來,相互聚在一起湊了些錢買酒喝。

  這酒啊,越喝越有勁,喝著喝著大家就有些嘴癢了。

  只是大家都不太寬裕,錢全拿去買了酒,實在是分文也摸不出來。

  申虎便提議去偷只雞來宰了下酒。

  竇建本不欲做這事,可其他幾人都同意了,甚至還商議出了下手目標。

  竇建醉意上頭,也饞肉味,結果就暈乎乎的跟著去了。

  結果也很簡單,一群醉漢大白天去偷雞,被當場抓了個人贓並獲。

  按理說一隻雞也值不了多少錢。

  按原本的秦法,偷竊不滿二百二十錢而在一錢以上,加以流放。

  唐律更改後要寬鬆許多,不流放了,只判做為官府打柴做苦力活的鬼薪,刑期一年。

  千一年的苦力說不上多嚴重的懲罰,這也是他們敢冒著風險去偷盜的緣故。

  可哪知他們因為酒醉而沒有細想,人數竟然超過了五個。

  這一來性質就不一樣了,直接屬於群盜罪。

  對於群盜,唐律直接沿用了秦之律法,作為威。

  五人行盜,贓物在一錢以上,斬左趾,並為城旦。

  醉酒去偷一隻雞,不僅雞肉味沒嘗到,還得被砍了左腳竇建一想到這裡,便不由痛哭出聲。

  「斬趾面,我竇建日後如何見人啊!吾母今懷有身孕,日後吾那弟、妹出世,怕是要因我竇建而為人所鄙夷啊!」

  申虎等人聽到這聲痛哭,不再指責了,臉上跟著露出恐懼之色。

  很快半個月過去,到了他們既定行刑的時候。

  「足也足也,今日我竇長君就要失了汝也。」

  竇建在走出囚室前,不斷留戀的摸著左腳,然後痛哭著和其他罪人一起被押了出去。


  圖圖外的刑場,頗為寬闊,擺滿了各種斧鉞、刀戟、鞭子等刑具,周圍也站了許多全副武裝的縣卒和法吏,正冷冷的盯著他們。

  這場面將竇建等人嚇得瑟瑟發抖,甚至還有膽小的罪犯當場尿了出來。

  「等會兒砍腳是用斧頭砍,還是用刀砍的?我的腳被砍下來又會被如何處置?沒了腳,我日後又該如何走路啊。」

  竇建牙齒打著顫,腦袋裡冒出一些胡思亂想的東西。

  就在這氣氛極度壓抑的時候。

  一個縣中法吏站到木台上,對下面的罪人們大聲道:「爾等皆是罪人,違反了律法,本當處以肉刑懲戒,或斬趾、或鼻、或面。然則爾等十分走運,碰上我大唐皇帝仁德至聖,不欲殘人肢體以斷爾等日後之善道,今皇帝傳詔天下,

  除肉刑,改以他刑懲之。」

  「當鯨者,鉗為城旦三歲;當者,答五十,為鬼薪一歲;當斬左趾者,

  答一百,為城旦五歲.———.」

  竇建驚愣的抬著頭,一臉不可思議的望著法吏。

  他不用被砍掉左腳和面了。

  答一百,聽上去就很疼,但和砍掉左腳相比,這已經是輕的不能再輕了,只要扛過去就好了,而不用終身都缺一隻腳。

  至於挨了鞭答、被剃頭後還要被罰去做城旦這種極苦的工作,也並非不能忍受,而且做城旦還有刑期限制,只要干滿了這個期限就能重新獲得自由。

  和之前殘傷肢體的懲罰比起來,如今的判決真可稱得上一句「仁德」。

  「皇帝仁德,真是聖君啊。」

  竇建喃喃說著,一想到自己不用被砍腳了,就情不自禁的留下了眼淚。

  不僅是他,其餘本該遭受肉刑的罪人也都驚喜交加。

  「太好了,我不用被面了!」

  「我也不用被割鼻子了,我的鼻子保住了!」

  「皇帝寬厚仁德,竟能廢掉這該死的肉刑,真是聖君啊!」

  「我等能在聖君治下,真乃幸哉!」

  「吾皇萬年!」

  歡呼聲和對皇帝稱頌聲響徹一片,直衝雲霄。

  這樣的稱頌聲不僅是在這巨鹿觀津縣的刑場上響起,更是隨著洛陽的皇帝使者將詔書傳送各郡,四海之內無數人為之歡呼。

  而除了本該受肉刑的罪人為之歡呼雀躍外,他們的親屬,甚至那些與犯罪無關的百姓也都一齊稱頌聖天子之名。

  因為皇帝這一次的律法刑制改革,不僅僅在於廢除了肉刑,同時還廢掉了許多早已被人垢病的罪名。

  廢除誹謗妖言罪!

  這個是秦時就有的重罪,只要你老百姓敢說皇帝和官府的壞話,甚至只是一些敏感的內容,那就等著被抓起來受刑吧。

  秦亡後,唐國對這方面並沒有怎麼嚴厲管制,老百姓說些吐槽官府的話其實也沒人去管,但這條律法終歸沒有廢除。

  直到現在,唐皇將這誹謗妖言罪徹底廢掉了。讓老百姓想說就說,只要你不是刻意的去詛咒和辱罵,正常的談論政事基本沒什麼問題了,算是在一定程度上重開言論自由,使自秦朝以來的文化高壓暫且散去。


  這還只是皇帝廢掉的一道邊緣惡法,真正的重頭戲,乃是他廢除了商鞅所推崇的連坐法。

  「法者,治之正也。今犯法已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除收帑諸相坐律令!」

  唐皇發下了廢除連坐法的詔令。

  從今以後,除去謀反、叛國等不容赦免的犯罪行為外,其餘小罪皆「惡惡止其身」,不再像秦時那般,一人犯罪,牽連極廣,波及到其他無罪的人。

  廢除連坐之法,讓人不再整日擔驚受怕,可以活的更加輕鬆自在,大大緩解了社會壓抑的氛圍。

  從除肉刑,再到廢惡法,這就是唐四年一開始,唐皇吳廣對天下萬民所施以的恩德。

  無數人為之激動歡呼。

  最終他們的聲音匯聚成了一個專門的稱呼。

  「聖天子!」

  「吾皇,聖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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