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芸是裝病,自然沒有必要留在醫院。
林月嫣走後,林慕白負責將她送回家。
途中,一陣急促的鈴聲打斷了王芸的抱怨。
他接起。
電話對面的下屬戰戰兢兢地匯報著一個又一個壞消息。
公司被爆產品有重大缺陷的負面新聞。
而且行業內的幾家競爭對手不約而同地聯手圍剿。
線上,線下大搞活動,鋪天蓋地的GG宣發。
擺明了痛打落水狗。
打價格戰,搶占林氏集團的市場份額。
「公關部是吃乾飯的嗎!」
林慕白深知情況危急,送王芸回家後立馬掉頭去公司,連夜召開高層會議。
今天本是她的壽辰,結果子女無一人在身邊。
王芸心中的怒氣不翼而飛,更多的是孤獨。
....
夕陽已經沉入地平線。
夜色覆蓋萬物,染上一層孤寂。
林月嫣回到那個屬於她和丈夫的家,這個家也如夜色般漆黑。
她本以為江徹不在,直到開燈那刻,才看清坐在沙發上的那道身影。
其實江徹早就回來了,一直在等她。
「老公,對不起...」
「今天...」
江徹看向林月嫣,四目相對。
他的眼神很平靜,猶如深邃的古井。
不悲不喜。
生氣,是覺得付出被辜負。
悲傷,是對某個人,某個事物還抱有期待被粉碎。
也許真正的失望,是平靜的。
「簽字吧。」
江徹把離婚協議書推到她面前。
上面已有署名。
「你不簽也沒關係,我聯繫好了律師。」
「無非就是體面和不體面的方式。」
毫無波瀾的語氣和該死的平和感讓林月嫣心生恍惚。
宛如做夢。
一個噩夢。
「老公,我知道你在氣頭上。」
「明天再談這件事情好嗎?」
「給我們一點時間。」
「給這段婚姻一點時間。」
林月嫣來到丈夫身邊,企圖像常那般依偎,牽手。
她眼眶泛紅,聲音微顫。
卻被躲開。
「你不簽,那就法庭上見。」
江徹的聲音完全稱不上冷酷,
就好像在說「你不願意,那就算了。」
可偏偏就是這種狀態,更令人絕望。
如果他跟你吵,跟你鬧。
證明彼此還在乎。
什麼都怕三個字「無所謂。」
一個人只要對另一個人不在乎了,那你在他心裡沒有任何份量可言。
「老公,你以後不想見他們,就不見。」
「過年初二,壽辰,我都不會勞煩你跟我回去。」
「我們就這樣好好地過屬於我們的日子。」
「好嗎?」
「今天中午,我是下定決心要跟你走的..只是一回頭你就不見了.」
「我已經失去過你一次了,如果再失去,人生將毫無意義..」
很難想像,如此高貴優雅的女人也會有卑微的一面。
「林月嫣,你累嗎?」
「想必夾在自己親人和丈夫之間的滋味很不好受吧?」
「這種畸形的關係,終究是要捨棄一方,或者有一方承認錯誤。」
「要不然只會積重難返。」
「你母親和你弟弟看不起我,你有能力改變他們的觀念嗎?」
「沒有。」
「而我,也不想被昔日的白眼狼肆意啃咬。」
「我也是有尊嚴的。」
「你能跟血脈相連的親人老死不相往來嗎?」
「不能。」
「你執意魚和熊掌全都要,就必然要承受非同一般地煎熬。兩面不討好,里外不是人。」
「這份痛苦無解。」
「只會在你心裡越積越多,總有一天會爆發的。」
「你能忍多久?」
「五年?十年?」
「我們結婚都沒有超過十年。」
「當痛苦超過了愛,你就無法忍下去。」
「我已經能想像到,若干年後,你母親去世。」
「你的悲痛,你這些年為我忍受的煎熬,都會如火山一樣噴發。」
「因為失去的才是最珍貴的。」
「你母親走了,你恨自己沒有多陪陪她。」
「順帶也恨我。」
「如果沒有我,你跟母親的關係就不會那麼僵。」
「不悔當初。」
「人性就是如此。」
「與其那時候鬧得一地雞毛,再離婚。」
「還不如現在就離婚。」
「我們還年輕,還有足夠的時間去開啟新的人生。」
「我放過你,你也放過我。」
江徹緩緩地說道。
他沒有白日做夢,想著林月嫣會為了自己跟家人決裂。
關係決裂了,血脈能割斷嗎?
所以江徹只想離婚。
這樣,對誰都好。
在這段愛情和婚姻中,他衝動過。
為了林月嫣甘願付出自己所有。
也理智過。
正如此時此刻的離婚。
沒有人能被夾在中間,一直忍受痛苦。
只要這惡性循環的三角關係無法改善。
那麼離婚只是遲早的事情。
「不會的,我怎麼捨得怨你。」
「更何況沒有老公你的話,我早就是沒母親的孩子了。」
「呵。」
「林月嫣,曾經有一個女人依偎在我懷裡說著甜言蜜語」
「她答應我,結婚之後就要兩個孩子。」
「她呢,在家帶孩子,負責貌美如花。」
「我呢,就在外掙錢,養家餬口。」
「結果你也能看見。」
「我都二十七歲,再過兩年就三十歲了。」
「到了而立之年。」
「老同學不談那些單身的,只要是結了婚的,孩子早就滿地跑。」
「你說,這個女人的話能信嗎?」
「我想是不能的。」
「可她現在又說不會恨我。」
「林月嫣,換做是你,你相信她嗎?」
「真到了矛盾爆發的那天,她指不定多恨我呢!」
林月嫣欲語淚先流,聲音哽咽。
「我怎麼會恨你...」
該說的已經說了,不該說的也說了。
江徹起身準備離開。
下次再見,估計就是在法庭上了。
林月嫣見丈夫要走,痛徹心扉。
不得已改口:「我簽..。」
她有她的思量。
按照正常的程序離婚,豈能是說離就離的?
哪怕明天就去民政局,也只是申請登記罷了,還有一段緩衝期。
真的上了法庭,那就完全不一樣。
林月嫣拿起筆,幾經猶豫,終於簽下自己的名字。
「明天帶上證件,民政局見。」
林月嫣見丈夫還要走,急忙拉住他的手。
簽字只是緩兵之計,要是連人都離開了。
她就真的無計可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