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還得是專業人士,懂的真多
跑屍案他是知道的,當初把於大章調過去幫忙也是他同意的。
當初他以為這個案子不大,無非就是有點離譜。
調過去一個機靈點的,再加上幾名老刑警的輔助,應該很快就能破案。
誰能想到,那個胖子又玩出了新花樣,將跑屍案給升級了。
好傢夥,讓他去清普分局幫忙查案,他查來查去,居然又回到宏口區,將整個殯儀館給連窩端了!
「是的。」刑偵隊長用肯定的語氣說道:
「在抓捕之前轉回去的,但案子還是於大章主要負責。」
這話就得分誰聽了。
普通人聽不出什麼問題,只當是正常匯報。
但在劉局那裡卻聽出了另一層意思:於大章和清普分局鬧掰了。
而且是在抓捕這件事上產生的分歧。
職位越高,越不能將話說得太明白,有些話點到為止最好,這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比如:
我原則上同意……其實就是不同意。
你這個人很老實……有點缺心眼。
好好干,你很有潛力……所謂的潛力就是你現在沒能力。
很顯然,刑偵隊長也發現了問題,但他沒直說,而是婉轉的表達了出來。
「讓清普分局的紀斌來市局一趟。」劉局對負責聯絡的警員說道。
雖然他已經猜出了事情的大概,但有些事還是當面問清楚好。
刑偵隊長其實就是在告狀。
劉局在用這種方式回應他:我聽明白了,但我得親自核實。
「繼續匯報吧。」
「好的,於大章到達青浦分局後,當晚將運屍車司機抓捕歸案……」
.
宏口分局。
會議室內,於大章率先提問:
「那些無名屍被運走後,去哪找的骨灰替代他們?」
昨晚他正常下班回家休息,但審訊一直沒停。
分局內的警員兩班倒,輪換不間斷地對嫌疑人進行審訊。
這起案子的嫌犯人數過多,所以也只能用這種方法。
上午開會就是為了信息同步。
「用其他死者的骨灰來冒充。」昨晚一名負責審訊的警員回答道:
「將遺體火化後,火化工會將骨架敲碎磨成粉,家屬會支付一筆幾十元的撿灰費。」
「而骨灰是沒有重量標準的,有的人多些,有的人少些。」
「火化工正是利用這一點,每次撿灰時,都會留下一些。」
「大概湊夠了一具遺體的重量,就將骨灰交給殯儀館的人。」
這招挺損啊……於大章聽的直咋舌。
這不就是在偷骨灰賣麼。
骨灰不完整,那就和不留全屍沒什麼區別了。
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
這些人為了錢,真是什麼招都能想出來。
「火化幾具遺體能多湊出一個人的骨灰量?」於大章追問道。
「最少也要火化十具遺體。」那名警員說著,將一份口供資料遞給他:
「大多時候要十五具左右,因為骨灰的數量本就不多,所以一次最多只能留下十分之一的量。」
「留的多了,很容易被死者家屬發現。」
「結果這次還沒將骨灰湊齊,火葬場就被查了,火化工也被抓了。」
剩下的事,於大章都知道了。
在冊的遺體數量對不上,也沒有相應的骨灰,殯儀館只能另想辦法。
而存放屍體的地方,除了殯儀館就只剩下太平間了。
「他們為什麼不用動物的骨灰替代?」
於大章覺得這也是一個辦法,反正都燒成灰了,應該沒人會注意到這種細節。
「你當是烤全羊呢!」
說話的是錢程,他是代表技術科那邊過來開會的。
因為和於大章很熟悉,所以他說話也沒什麼忌諱,直接就開懟:
「溫度達到800攝氏度以上,才會徹底分解和燃燒屍體中的有機物質。」
「火葬場使用的是特殊火源,能夠達到指定溫度。」
「相比之下,就算使用汽油燃燒,都不足以燒毀屍體中的組織。」
還得是專業人士,連這個都懂……於大章被錢程懟了,不但沒生氣,反而感覺思路更清晰了。
前世他曾參與破獲過一起兇手案。
兇手將人殺死後,拉到一處荒地進行焚燒,企圖毀屍滅跡。
當時的現場他也去了,屍體被燒得面目全非,就像是焦炭一樣,根本看不出原來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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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供述,他整整燒了三個多小時,即使這樣也沒將屍體燒成灰。
究其原因就是溫度不夠。
所以骨灰也不是想燒就能燒出來的。
「就不能把動物的屍體拉到火葬場去燒嗎?」於大章繼續提出疑問:
「這樣就可以燒成灰了,敲碎磨成粉後,誰也看不出來。」
此話一出,在場眾人都將目光投向他。
就連李鈞都忍不住皺起眉頭。
抬槓是不是?
把動物的屍體拉進火化間,傻子都知道要幹什麼。
燒小動物沒有用,只有燒豬牛羊這樣的動物才行。
這種體型的動物屍體根本就藏不住,除非火葬場的監控攝像頭是擺設,否則拍到了就是直接證據。
「我的意思是,將動物屍體拆解,然後一點一點帶進去。」
於大章被眾人盯的渾身難受,只好硬著頭皮解釋道:
「這樣就能瞞過監控進入火化間,據我所知,火化間裡面是沒有監控的。」
他之所以揪著這個問題不放,就是在排除一切合理性懷疑。
所有疑點都要在結案之前解釋清楚,這是證據鏈完整性的最高要求。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吧。」
錢程太了解於大章了,不將事情弄明白,他是不會罷休的。
「就算能將動物的骨骼帶入火化間也沒有用。」
「首先,操作焚化爐是有記錄的,不是你們家羊肉串爐子,想什麼時候用就什麼時候用。」
「而且遺體火化的檔案保管期是五十年,想拖時間將記錄銷毀都不可能。」
「其次,雖然骨灰被火燒過,只剩下一些無機鹽,無法檢測DNA,但還是可以分辨出是否是人骨。」
這回於大章聽明白了。
用動物替代的方法根本就不可取,漏洞太多。
這就能解釋,為什麼火化工被抓後,殯儀館想到的解決方法就只有偷屍體了。
確實,想瞞過刑偵的調查,也只有這個方法是最直接、簡單而且有效的。
既然這樣,那四具遺體……
於大章看向昨晚負責審訊的警員:
「被偷的遺體,他們是怎麼處理的?」
那名警員無奈地搖搖頭:
「被當做無名屍焚燒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