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似乎沒有想像中難。
衛淮騎在馬匹上,在孟川的牽引和指點下,漸漸找到了那種騎馬的節奏,最主要的是緊繃的心緒放鬆了下來,他自己開始拉著韁繩,學著孟川的吆喝,開始獨自驅使著馬匹在草甸子上慢走,慢跑,以及如何通過韁繩控制馬匹轉向、停止。
身為一個農村人,沒騎過馬,卻也見別人騎過、趕過,大同小異,不是什麼難事。
而後,孟川也將自己那匹青馬給牽了出來,騎上後,領著衛淮往山林里鑽,讓他知道上坡的時候,身體應該往前頃,下坡的時候,身體後仰,雙腿夾緊馬腹穩固身體,還有就是在林中穿行,如何避開那些迎面而來的枝葉。
在衛淮掌握這些基本操作後,已經是兩個多小時後的事情。
本以為簡單輕鬆,等到下馬打踉蹌了,衛淮才發現,自己雙腿發酸,這段時間可沒少用力。
看到他這樣,孟川咧嘴笑了起來:「沒事兒,等適應一段時間,大腿內側長了老繭,你騎馬也就熟練了,每一個學騎馬的人,都是這麼過來的。」
「大腿上還會有老繭?」衛淮啞然。
「當然會有,在馬背上生生磨出來的,不信啊?」
這哥們實誠,當即就要解褲帶讓衛淮看。
衛淮連連擺手:「我信,我信!」
孟川這才停下手頭的動作,將帶來的一個小樺皮桶遞給衛淮:「用裡面的東西餵一下它,平時多摸摸它,給它撓撓癢,餵它些草料,讓它熟悉你,馬是很有靈性的,跟你越熟,越好騎,甚至還會配合你。」
這一點衛淮相信。
只是,當他將話皮桶蓋子揭開,將裡面裝著的東西拿出來的時候,就有些傻眼了,那居然是一些砍成小段的魚肉。
「這是不是拿錯了?」
馬不是吃草料的嗎,衛淮很懷疑自己手中拿著的東西。
「沒錯,這些狗魚就是用來餵馬的。老輩人騎馬進山打獵,一去好幾天,沒有足夠的草料,就用肉喂,這些馬,不僅能吃魚,還能吃生肉。」
孟川所說的事情,衛淮聞所未聞。
可是,當他將魚肉送到馬嘴邊的時候,棗紅馬當真將魚給幾下咀嚼吃下,看得他直呼神奇。
除了魚肉,桶里還裝了些豆餅,衛淮一塊塊地餵它吃完,眼看天色晚了,這才和孟川一起返回營地。
一路上還盤算著,這次出獵回來,自己也得給這匹棗紅馬搭個棚子遮風避雪。
回到營地的時候,孟振邦和孟壽安兩人還沒有回來。
明天即將出獵,兩人帶了獵槍,一早就出門了,他們要把營地周圍都巡查一遍,看是否有什麼厲害的野物藏著,早點給打了,省得離開後,給營地帶來麻煩。
這是他們每次出行的時候,都會做的事情,本來養著的馴鹿,就有吸引獵物的目的。
原本只需要小半天時間就能完成的事兒,現在還沒有回來,孟川估計,他們十有八九是遇上獵物了。
孟草兒一看到衛淮回來,就從白依爾的撮羅子裡鑽出來,跟在衛淮身邊。
他趕忙在撮羅子裡將篝火點燃,等火燃燒旺起來以後,在篝火上掛上吊過化冰,然後用一塊樺樹皮墊著和面,準備煮白水面片湯。
白水面片湯,就是簡單地和面,將小麵團拉扯成一些挺厚實的面片,在水裡煮。
不過,吃法有些講究,撈出來以後加一些野豬油或熊油,再拌上熟肉片、鹽和野韭菜花吃。
按照孟壽安的說法,吃這種東西,最能抗寒。
他是有些頭疼孟壽安做的飯食了,他們似乎特別喜歡吃生肉,幾次做菜,弄出來的肉食都是半生不熟的,所以在吃的時候,衛淮總是不敢細嚼,只是象徵性地嚼幾下,做好心理準備,強行吞下。
倒不是說他挑剔,主要是他昨天在閒聊的時候,聽他們說起,族人有不少人過世,都是因為結核病。
還說漢人總是心存疑慮,說他們染上結核病就是因為吃生肉。
當時,孟振邦還笑著問衛淮怕不怕。
結核病很難治療,並且有傳染風險,衛淮說不怕那是假的。
在鄂族人家做客,他們認為,尊貴的客人到家裡是自己莫大的榮幸,給客人準備的食物很豐盛,以狍子頭為珍貴的美味佳肴,是待客的最高禮遇。
如果沒有狍子頭,則會把烤得半生不熟、帶血絲的狍子肉、犴肉,用手撕或刀切後的「手把肉」送到客人嘴邊,然後送上一碗酒,對此盛意,只能閉著眼睛把肉吞下,再端起酒碗,一飲而盡。
所以,儘管這些肉很嫩,也還算可口,衛淮當時的回答還是很實誠:「是有些不太適應,能做得更熟些就更好了。」
但孟振邦他們,顯然不會因此就輕易做出改變,只是告訴衛淮:「酒是殺毒的,沒事兒。」
幾個人聚在一起吃東西也就罷了,但只要是在孟壽安這裡,衛淮總會去搶著做飯,或炒或煮或烤,總是弄成全熟的。
孟壽安抱怨衛淮弄的肉沒他們做的肉的好吃,沒他們的鮮嫩,衛淮勸說他多替草兒著想。
還好,在孟壽安看向孟草兒的時候,她點頭了。
他也就沒有再計較,只要草兒喜歡,就由著衛淮來,看著草兒吃得高興,他也跟著高興。
白水面片湯煮好,放在篝火邊溫著,衛淮切了些狍子肉片,多放些野豬油用吊鍋好好炒出來等著孟壽安歸來。
這一等,就一直到了臨近天黑的時候,才聽到外面的狗叫聲。
衛淮第一時間鑽出撮羅子,看到孟振邦和孟壽安兩人一前一後地用根木棒抬著一隻古怪的動物回來。
問了才知道這隻有著棕黃色濃密皮毛、超乎尋常的大爪子和一條掃帚似的大尾巴的動物是只狼獾。
兩人這一趟出去,在南邊山窩裡找到了馴鹿群,也在巡視的時候,看到雪地上有比狼腳印要大兩三倍的爪印,一眼認出是只狼獾。
「這玩意兒,可比青皮子厲害,敢從青皮子、豹子口中奪食,啥都能咬,馴鹿也不在話下。」
孟川也從撮羅子裡鑽出來,看著這隻狼獾。
「這玩意兒,看上去比狗還要小一些,能咬得了那麼大的馴鹿?」衛淮有些不敢相信。
「咋不能啊,這玩意兒凶著呢,你看看那大爪子,踩在雪地上,都只是一個淺淺的雪窩子,馴鹿不一樣,雖然蹄子不小,但體重大,在雪地上一樣陷得厲害,被追趕的時候,跑不過狼獾,被追上了,跳起來就朝著脖子下死口,馴鹿甩不掉它,血流多了,只有死路一條。
就即使被馴鹿踩上幾腳,它皮糙肉厚的,也沒事兒一樣……它們冬天,最喜歡來咬馴鹿了。
要說皮毛值錢也就罷了,關鍵是不值錢,一身腥臭味,那皮毛鞣製起來,需要不少東西,又賣不上價,最討厭這玩意兒了。」
孟川一臉厭惡地伸腳踢了踢雪地上的狼獾:「它的肉,連狗都不太願意吃,難聞。」
「還好發現得早,我們找到它的時候,它就在鹿群邊上的一棵樺樹上趴著,在打鹿群的主意,被壽安一槍給打了。」
狼獾在山上的時候,已經被他們剝了皮,孟振邦將皮毛扯下來,遞給孟壽安。
「交給白依爾嬸子。」
孟壽安沒有接:「等這次出獵回來,弄到狍子肝,請她幫忙鞣製出來,給衛淮做個帽子。」
「做帽子……」
孟振邦點點頭:「這倒是好東西,山外邊的人不懂這皮毛的好,這種皮毛即使在氣溫很低的時候,遇到嘴裡哈出來的汽也不會結冰,仍然能保持柔軟乾燥,這對我們常年在林子裡的人來說,非常重要,如果臉周圍的皮毛結冰,很容易就會把臉給凍傷。」
說這話的時候,他在看著衛淮。
「謝了,安哥!」
衛淮心裡感激,衝著孟壽安道了聲謝。
孟壽安只是在他胳膊上拍了拍:「反正又不值錢!」